篇一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编制规程

DL5021-93

主编部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力工业部

水利部

目次

1总则(4)??????????????????????????

2综合说明(5)??????????????????????????? 3水文(6)??????????????????????????? 4工程地质(8)????????????????????????

5工程任务和规模(12)??????????????????????? 6工程布置及建筑物(18)????????????????????? 7水力机械、电工、金属结构及采暖通风(23)?????????

8消防设计(26)?????????????????????????? 9施工组织设计(27)????????????????????

10水库淹没处理及工程永久占地(33)??????????????? 11环境保护设计(35)????????????????????

12工程管理设计(35)?????????????????????? 13设计概算(36)??????????????????????? 14经济评价(38)???????????????????????? 附录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特性表(40)??????????????? 附加说明(47)?????????????????????????

1总则

1.0.1初步设计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遵循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按有

关规程、规范进行编制。本规程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的内容和深度。

1.0.2本规程适用于大型及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不同类型的工程根据工程任务的特点,其工作内

容和深度应有所取舍和侧重。特别重要的大型或利用外资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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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DL5021—93

批准部门:

电力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  利  部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

报告编制规程DL502193的通知

电办[1993]113号

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根据能源部水利部能源技[1988]12号文批准的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技术标准体系的要求编制了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经审查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现予发布其名称与编号为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502193,自一九九三年九月一日起实行原水力发电工程初步设计编制规程SD16985(试行)同时作废。

本规程由水利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要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为本规程今后的修订提供依据并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1993年6月2日

1总则

1.0.1初步设计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遵循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按有关规程规范进行编制本规程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的内容和深度1.0.2本规程适用于大型及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不同类型的工程根据工程任务的特点其工作内容和深度应有所取舍和侧重特别重要的大型或利用外资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深度可由主管部门提出补充要求条件简单的大中型工程可以适当简化经主管部门批准初步设计报告可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进行扩建改建及加固工程可参照使用

1.0.3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认真进行调查勘察试验研究取得可靠的基本资料设计应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密切结合实际节约投资注重经济效益初步设计报告应有分析有论证有必要的方案比较并有明确的结论和意见文字简明扼要图纸完整清晰1.0.4初步设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复核工程任务及具体要求确定工程规模选定水位流量扬程等特征值明确运行要求

(2)复核水文成果

(3)复核区域构造稳定查明水库地质和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灌区水文地质条件及土壤特性提出相应的评价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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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讨论修改稿)

ICSXXXXXX

XXXX 备案号XXXXX S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 XXXX 替代SL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讨论稿)

(2006.06)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1

1总则 .................................................................................................................................................. 1

2综合说明 .......................................................................................................................................... 2

3水文 .................................................................................................................................................. 6

4工程地质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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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条文说明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条文说明

时间: 2003-12-22 12:35:58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DL5021—93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初步设计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国家计委1991 年12 月发出通知设计任务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二者合并称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报告经批准后可作为安排年度施工计划编制技施设计或招标设计的依据本规程规定了初步设计报告的内容要求和深度。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多种不同类型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各类工程应根据其任务特点对本规程所规定的内容有所取舍深度有所侧重综合利用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内容较多本规程大部分章节均可适用而单纯的防洪灌溉治涝供水河道整治垦殖等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内容可只采用本规程相应的有关章节并根据各工程具体情况内容有所侧重特别重要的大型或利用外资的水利水电工程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和问题可由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报告的内容和深度提出补充要求条件比较简单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内容可以适当简化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初步设计报告可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进行其深度应满足初步设计报告要求,扩建改建及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可参照使用本规程其内容和深度要求依各工程的特点确定

1.0.3 本规程除提出初步设计要求的内容和深度之外还提出在编制工作中要注意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节约投资等一般要求本规程对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提出了一般要求在第2 第14 章各部分还结合内容和深度要求说明报告文件编写的体例和篇章模式但并不详细说明各专业的工作步骤和方法也不能代替各专业规范

1.0.4 初步设计的内容和深度要求一般是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补充和深化关于工程的任务规模水文分析和地质勘查主要建筑物基本型式施工方案移民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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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三阶段报告编制规程

篇六 :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1 总 则

1.0.1 我国幅员广阔,各地自然条件差别大,小型水电站类型多,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没有可遵循的相应标准,长年参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大中型规程),尺度难以掌握。因此,编制本规程的目的是适应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的需要,统一报告编制的标准,提高报告编制的质量。

本规程作为大中型规程的姐妹篇,总体内容、结构保持与大中型规程基本一致,并着重体现小型水电站的特点。

本规程作为推荐性标准,规定了普遍适用的要求,为报告编制提供依据,对于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小型水电站工程允许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1.0.2 本规程所界定的适用范围侧重以发电功能为主的小型水电站。对于灌溉、供水、通航、过木等水利设施比重较大的工程,编制报告应根据具体情况相应侧重。对大中型综合利用工程所属的小型水电站,应根据工程的用途、规模、特点对照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进行分析,正确选用合适的编制规程,例如枢纽工程总体上按大中型规程编制,而其中的发电系统参照本规程。

1.0.3 基本要求所列各项是对各专业的共性要求,各专业均应遵循。

1.0.4 鉴于小型水电站工程通常相对简单,可不作可行性研究,因此本规程按可行性研究与初步设计合并制订,包含两个设计阶段的内容和深度要求。

有的工程根据需要按两个阶段设计,已有可行性研究报告,那么,采用本规程应作适当取舍,对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已解决的部分,可从简或省略。

条文中所提的内容和深度要求,只是主要要求的概括,各专业应按各章节的具体要求编制。

1.0.5 主要附件按小型水电站的需要附列,其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可根据各工程 具体情况取舍,“环境影响报告”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新增的;试验和科研报告及其他专题报告可根据各工程的实际需要附列。

1.0.6 本规程提出编缉和表述要求,目的在于提高报告编制的标准化水平。总体编排中的工程鸟瞰图一项可根据具体条件取舍。综合说明的附图除了将蓝图与其他附图另编一册外,还需另制成小图附在综合说明前面,其目的是便于阅读报告时能较直观地了解工程全貌。小图可以另绘制,也可将原图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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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标 准 号】: SL/T 179-96

【代替标准】:

【颁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

【发布日期】: 1996-09-10发布

【实施日期】: 1997-01-01实施

【批准文号】: 水科技[1996]420号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 179-96的通知水科技[1996]420号

根据部19xx年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制、修订计划,由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司主持,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主编制订的《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 179-96

本标准自19xx年1月1日起施行。在实行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日 请函告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司,并由其负责解释。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发行。

1

【全 文】: 1 总 则

1.0.1 为了统一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标准,提高编制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装机容量50~10MW,出线电压不超过110KV的新建小(1)型水电站。 装机容量10MW以下的小(2)型水电站可参照本规程作适当简化。

改建、扩建、加固工程可参照本规程有关章节。大中型综合利用工程所属的小型水电站 部分可参照本规程,其余部分应遵照有关规定。

1.0.3 实施本规程应遵循下述基本要求:

(1)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令,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2)进行必要的调查、勘察、试验、研究,取得可靠的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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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电力部、水利部电办[19xx]112号)

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主编单位: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电力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 利 部

电力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 利 部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

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502093的通知

电办(1993)112号

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根据能源部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技术标准体系(能源技[1988]12号文)所编制的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经审查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现予发布其名称为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编号DL502093,自一九九三年九月一日起实行原水力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D12384(试行)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水利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要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为本规程今后的修订提供依据并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一九

九三年三月三十日

1总则

1.0.1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和编制设计文件的依据根据国家计委有关规定结合水利水电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规模较小条件简单的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可适当简化特别重要的大型和利用外资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其工作内容和深度可根据需要由主管部门提出补充要求不同类型工程应根据工程任务特点对本规程的条文内容有所取舍。

1.0.3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根据江河流域(河段)规划区域综合规划或水利水电专业规划的要求贯彻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遵循有关规程和规范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调查和必要的勘测在可靠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比较从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提出可行性评价。

1.0.4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论证工程建设的必要性确定本工程建设任务和综合利用的主次顺序。

(2)确定主要水文参数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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