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
第三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一.名词解释
1.票据:票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上的权利凭证。狭义的票据则是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特种证券,是由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无条件地约定由自己或由他人支付一定金额的、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
2. 汇票:汇票是由出票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向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3.付对价持票人:是指持票者本人或前手持票人因付出对价而取得票据。
4.正当持票人:是指在汇票流通的合理时间内,在付给对价的情况下,成为一张表面合格、完整,无任何所有权缺陷的汇票的持票人。
5.承兑人:指在票据的正面签署承诺到期支付票款的付款人。
6.背书人:指在票据的背面签署,意即将票据上的权利转让给后手的持票人。
7.承兑:指付款人在票据的正面签署,承诺到期履行支付票款之者的票据行为。
8.背书:是指转让意志的表示。由背书人在汇票背面签署。意即将票据上的权利转让给后手的票据行为。
9.记名式背书:即将票据背书给某一特定人或特定人的指示人的背书。
10.空白背书:是指背书人只在票据背后签名,而不注明付给某一特定人或特定人的指示人的背书。
11.限制背书:是指禁止票据继续转让或仅表明票据授权的背书。
12.贴现:指银行或贴现公司买进未到期票据,从票面金额中扣取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业务。
13.提示:持票人将票据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
14.追索权:是指票据遭到拒付,持票人对前手(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以及其它债务人)有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原额,利息)及费用(作成退票证书,拒绝证书和其它必要的费用)的权力。
15.跟单汇票:凡汇票后附随货运单据的称为跟单汇票。
16.光票:凡汇票不附带装运单据的,称为光票。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