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建设工作总结
为推动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我们严格按照《河南省司法所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的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人员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以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为基础,全面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积极为司法所配置各类办公设施。截止20xx年底,我市前4批67个国债司法所建设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占全市司法所总数的86%,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办公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在此基础上,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利用新所建成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资金,在几年的时间里,为司法所配备了新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条件好的县(市、区)还为司法所配备了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现在我市78个司法所拥有汽车20辆,摩托车28辆,电脑80余台,极大的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统一规范司法所标识,全力打造司法所新形象。司法所标识直接关系司法所的外在形象,从一定程度反映了司法所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业务开展。我们将司法所标识工作作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年责任目标进行考核,下发了《关于司法所标识统一规范使用有关情况的通知》,确保工作开展有标准、有督导、有落实。同时,
进行了认真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限期进行了整改,目前我市78个司法所全部悬挂了新的标识、标牌,对树立我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良好形象、提升社会认知度、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以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水平为目标,不断加强司法所人员队伍建设
一是积极为司法所配齐、配强工作人员。20xx年,在我们的积极争取下,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了司法所人员编制不少于2-3人,司法所所长要享受副科级待遇,这对我市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起到的极大的促进作用。截止目前,我市78个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145 人。其中,11名司法所长享受了副科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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