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一公司
京沪项目经理部文件 安质【2009】05号 签发人:李玉华 关于发放安全奖的通知
项目部所属各梁场:
为了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增强全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经项目部办公会研究决定发放安全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项目部所属各梁场在岗职工。
二、发放及考核标准
基数×岗位系数×出勤率,基数为100元,每月由财务部根据各梁场人员岗位系数及上报考勤情况结合当月考核结果将奖金汇总后发放给各梁场。
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1、职工工伤
职工当月发生工伤,该职工当月安全奖取消,涉及裙带关系的该职工所在工班或科室安全奖取消。
2、安全事故
梁场当月发生安全事故,累计造成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扣除该梁场当月安全奖的10%;累计造成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扣除该梁场当月安全奖的20%;
累计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扣除该梁场当月安全奖的40%;累计造成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或单起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该梁场当月安全奖不予发放;累计造成经济损失在30000元以上的,该梁场当月及下月安全奖不予发放。
当月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扣除本梁场安质科长及专职安全员本月安全奖的50%,发生两起及以上安全事故,扣除本梁场安质科长、及专职安全员本月安全奖。且所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均要追究责任。
3、失窃事件
梁场当月发生一起失窃事件,当班安全保卫人员当月安全奖取消,并扣除该梁场当月安全奖的50%;梁场当月发生二起及以上失窃事件,该梁场当月安全奖不予发放。
根据失窃事件损失情况均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对于失窃事件举报有功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将给予500-5000元奖励。举报电话:0317-8361631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