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阳镇中心幼儿园教科研评价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是幼儿园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教师及时总结并提高教育经验以及科学指导教育实践的重要途径,也是评价教师教育能力的一个重要依据。为了引导教师积极而规范地开展教科研活动,全面而客观地评价教师教科研活动的过程和成果,提高教师的整体科研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二、评价奖励范围
本办法主要评价教师的各级课题研究和在各级各类教育杂志书刊上的文章发表(不含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活动以及民间形式的征文、约稿等)。
三、评价奖励细则
课题研究的评价
1.幼儿园举办的课题评价:幼儿园于每年7-8月举办一年一度的课题评奖活动。
立题:课题一般在幼儿园统一设计的课题研究计划下自主产生。(如在总课题下自主设计子课题)也可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践自主设计其它主题的课题。个人立题须经幼儿园审核同意。
奖励:课题经研究实施并结题之后,交幼儿园集中评定。课题一经结题,为肯定其研究过程,即予以30元/题的奖励。幼儿园视课题成果质量的具体情况,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一等奖奖励100元/题,二等奖奖励70元/题,三等奖奖励50元/题。
2.县园级课题奖励
选送:县园级课题一般从幼儿园的课题评奖结果中择优选送,由县级科研评价机构评奖。
奖励:获县园级课题一等奖者,奖励200元/题;获县园级课题二等奖者,奖励150元/题;获县园级课题三等奖者,奖励100元/题。
3.县级课题奖励
县级课题结题100元/题;获县级课题一等奖者,奖励400元/题;获县级课题二等奖者,奖励300元/题;获县级课题三等奖者,奖励200元/题。
注:1个人县级课题的立项,是在县园级课题评奖获一、二等奖的基础上申报产生的。若幼儿园组建的课题组获县级课题等第奖,幼儿园视具体情况酌情奖励。
4.市级课题奖励
市级课题结题500元/题;获市级课题一等奖者,奖励20xx元/题;获市级课题二等奖者,奖励1500元/题;获市级课题三等奖者,奖励1000元/题。
注:若幼儿园组建的课题组获市级课题等第奖,幼儿园视具体情况酌情奖励。
5.全国级课题奖励
全国级课题结题800元/题;获全国级课题一等奖者,奖励3000元/题;获全国级课题二奖者,奖励2500元/题;获全国级课题三等奖者,奖励1000元/题。
注:若幼儿园组建的课题组获市级课题等第奖,幼儿园视具体情况酌情奖励。
说明:以上五个层次的教科研奖励中,若同一课题在不同情况下得奖,则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兑奖。
文章发表的奖励
教师各类教育教学文章在正式渠道发表的,视其篇幅,园级刊物奖励20-40元/篇;县级刊物奖励50-80元/篇;省市级刊物奖励100-150元/篇;全国级刊物奖励160-200元/篇。
另,教师各类经验成果在正式场合交流汇报的,幼儿园视具体情况酌情奖励。
指导学生习作发表辅导奖
1、园级发表3元/篇
2、县级发表10元/篇
3、市级发表20元/篇
4、全国发表30元/篇
评价与成果鉴定由园教科研组负责。本办法由园务委员会负责解释或调整。
第二篇:罗阳镇中心幼儿园教科研管理制度
罗阳镇中心幼儿园教科研管理制度
教科研工作是幼儿园整体园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教研活动小组的任务是从日常教学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通过从日常教学工作中积累经验,加以总结使之能够上升到理论层面,指导日常教学工作。
教研活动小组应该规范化,具体表现为设立明确的教研活动目的,拥有尽可能详尽的教研活动内容,制订明确的教研计划,掌握基本的教学研究步骤、程序和根据分析等专门技能。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确定学期教研工作重点,制订教科研计划工作和研究专题,教师要根据本班实际和幼儿发展水平,选好研究专题,期末进行专题总结。
2、班级及年级组的教研活动以解决日常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主,并重视教研活动的资料收集。
3、全体教师都要参加教研活动,保证每学期活动5-8次,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周四或周五下午。
4、每学期组织教师互相观摩各班的半日活动、环境布置等,并做好记录和评价。
5、积极认真参加教研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特殊情况不请假,保教人员积极参加搜集、整理编写教育教学资料,按规定写教育笔记、主题小结、学期总结、论文等工作,提高理论水平。
6、园长不定期抽查教师的教育计划,检查一日生活各环节,及时与教师交换意见。
7、每学期教师要根据本班幼儿特点和实际水平,制定个人研究专题,并积极开展教育实践,期撰写论文或经验总结,对积极向市、县幼儿教育报刊投稿的教师给予相应鼓励。
8、科研课题组人员要按总课题组的计划和要求撰写专项课题计划,开展教科研活动,做好学期工作总结。
9、根据教师教研活动出勤情况和参加教研活动的质量,对教师教研工作做出评估纳入幼儿园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