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4.4.30

关于对区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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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承担刑罚执行监督任务,对于维护正常监管秩序,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这项工作更好地开展,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诺带领法工委人员,邀请和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于7月x日对区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调查,听取了区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现将视察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监所是指监狱和看守所。监所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最后环节,主要负责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和管理教育罪犯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监狱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审批)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有无不当实行监督;对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超期羁押进行检察;对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活动依法实施法律监督活动。区检察院的该项职能主要由监所检察科(无独立编制)承担。近年来,区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严厉打击外执人员又犯罪活动,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活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有效维护外执人员合法权益,为保障刑罚统一正确实施、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1、打击外执人员又犯罪工作成效更加明显。区检察院坚持发挥打击又犯罪行为的震慑警示作用,辖区内外执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着在1%以内。一是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准确适用法律。办案中,正确把握批捕、公诉标准,注重分析和判断犯罪行为人主观恶性和犯罪具体情节,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依法合理适用羁押措施,减少了社会对抗,收到较好的执法效果。三年来,共审查外执人员又犯罪案件34件62人,其中批捕12件17人,公诉22件45人,准确率为100%。二是充分调动办案资源,提升监所检察效能。形成以监所检察科为又犯罪案件办案主体、侦查监督科和公诉科协作统筹一体的工作模式,发挥了各自的工作优势、提高了办案质效。

2、刑罚执行检察监督机制更加完善。近年来,我区每年各类外执监管人员在150人左右,加强对这一特殊群体的监管、教育对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具有重要作用。区检察院坚持严把刑罚执行监督关,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刑罚正确执行。一是主动走访,摸清底数。深入各监管部门,全面掌握监外执行罪犯信息,做到一人一档。二是以防止脱管漏管为重点,加强专项监督与日常监督考察相结合。三年来,共考察外执监管人员900余人次,纠正监管执行违法12件。三是完善制度,建立监外执行法律监督长效机制。先后制定出台《监外执行罪犯监督监管矫正流程簿》和《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手册》,涵盖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法律监督、联席会议等内容,经区委政法委同意,下半年在全区试行。

3、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更加成熟。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目前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规范作为执法支撑。区检察院作为全省首批社区矫正试点单位,坚持开拓创新,积极协调,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工作模式。一是打造实践载体。自20xx年设立全省首个“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以来,充分发挥其深入社区、及时受理举报申诉、及时参与矫正监督的优势,拓展了联系范围、积累了工作经验。目前共已设立6个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联系点,经验做法在全省交流。二是加强人文关怀。与有关部门协作,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北区社区矫正心理咨询中心。对于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外执犯,积极协调

争取有关主管部门发放社会救济、提供就业岗位,解决外执人员实际生活困难,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二、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监所检察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需加强和完善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监所检察的社会影响不够高,人民群众对监所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仍需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缺少明确的法律授权,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机制需进一步探索完善;各监管部门的监管合力和工作衔接需进一步加强。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监所检察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最后环节,也是检察机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解决社会矛盾一项重要工作,对维护刑罚严肃性、保障公民人权、保证刑罚统一正确实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依法监督、敢于监督的原则,认真履行打击、监督、预防、保护职责,积极开展各项监所检察工作,加强对监所检察的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要继续坚持在区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开展工作,积极主动向区委、人大汇报监所检察工作情况及存在的困难,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力争解决监所检察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实际问题。当前,要突出抓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以此推动监所检察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执法活动更加规范。

(二)进一步加大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受刑罚轻刑化的刑事司法趋势影响,我区外执犯总量较大,监管任务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任务较重。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保障刑罚的正确实施是监所检察工作的法定职责和首要任务,一是依法、准确打击外执人员又犯罪案件。既不枉不纵,又深挖犯罪人犯罪动机和社会诱因,进行有效预防。二是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特点和变化,加强日常监督,进一步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重点人员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和监督效果。三是适时开展专项检察监督,着重解决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监所检察监督与审判、监管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共同构建监外执行罪犯的管理监督网络。

(三)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长效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工作重点之一。要深刻认识并充分发挥监所检察在社会管理中的特有作用,减少和防止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继续坚持对交付执行的监督。通过实行与法律文书“见面”、与责任民警见面、与矫正对象见面的制度,加强对交付执行的监督,加强对矫正对象交付的检察,对矫正对象是否纳入矫正和接受过程、程序进行监督。二是加强对监管活动和矫正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检察官社区矫正办公室”联系基层的工作优势,通过查阅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档案、走访矫正对象的亲属、单位和帮教组织,检察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矫正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发生脱管现象。三是加强对解除矫正的监督。把防止刑期、考验期届满后继续被作为犯罪监督管理作为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经常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解除矫正工作进行检察,对不按期宣布解除矫正的依法监督纠正。四是积极探索、创新社区矫正监督长效机制。以对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楚、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表现清楚、对执行机关监管矫正情况清楚的“三清楚”为目标,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各职能部门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

(四)进一步加强外执人员合法权益保护。监外五类外执人员除了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制定的有关规定,接受监管改造,以及政治权利和自由、迁居、任职等部分权利受到必要的剥夺或限制以外,其他诸如婚姻财产权、受教育权、劳动权、休息权等宪法

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依然享有,并且理应受到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内的社会的广泛尊重和法律的平等保护。这不仅是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的需要,也是社会法制进步、人权保护的具体体现,更是监所检察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要继续推行检察官约见制度,及时掌握外执人员的思想和生活状况,依法受理外执人员的控告和申诉,及时纠正和制止对外执人员的各种侵权行为,着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就业、学习、低保等实际问题,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五)进一步推进监所检察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监所检察监督涉及刑事诉讼全过程,涵盖刑事拘留、逮捕、起诉、判决、执行各个阶段,且肩负着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不仅要求监所检察人员熟悉刑事诉讼各方面的法律知识,同时又必须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公正执法意识。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和引导监所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不断巩固公正执法的思想基础。根据监所检察工作的特点,加强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监所检察人员及时发现违法、监督纠正违法的能力。要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建立健全案件管理、备案审查、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强化办案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科技强检,提高监所检察信息技术水平,扩大与监管单位信息系统和监控系统联网范围,强化监督手段。

市北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第二篇:关于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焕荣

为全面了解20xx年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调查组,对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查组先后听取了教育局、卫生局等牵头单位及相关单位的有关情况汇报,召开由有关乡镇(街道)领导参加的座谈会,了解情况,征求意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县政府确定的8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内容涉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食品安全、农村住房、职业教育、农村饮用水、低收入农户增收、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等方面,都是当前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在推进为民办实事过程中,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健全考核,强化督查,抓好落实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确保了项目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确定后,县政府专门召开了为民办实事工作部署会,要求把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县政府办公室还专门印发了《20xx年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仙政办发[20xx]52号),对8件实事逐项进行目标细化,确立了“分线运行、统筹协调”的工作原则,形成了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分头抓的工作机制。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都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进度安排,实行了领导联系为民办实事项目制度,确保人员、精力、财力到位,推动了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顺利开展。如在实施低收入农户增收工程中,建立了县领导、部门主要领导、乡镇行政干部、村两委主要干部与20xx户低收入农户的“1对1”帮扶机制,实行了“一户一策一干部”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健全制度,推动了工作落实。县政府不断健全为民办实事工作机制,把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列入对部门、乡镇(街道)20xx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初步形成了县级各部门和乡镇(街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对实事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听取汇报,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协调解决。县政府督查室始终将为民办实事工作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建立了定期督查制度,每月上报一次工作进度,并予以通报。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能经常深入一线,加强指导,强化监管,确保质量。如县水利局在实施农村饮用水扩面工程中,由局里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全程监督,严把工程验收关。

(三)进展顺利,提升了政府形象。通过近一年的努力,8件实事按照年初提出的目标已全部完成。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工程,已完成公司化组建、运营线路核定工作,改造

线路和车辆更新达90%,临金线站牌站亭建设已完成;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免学费工作,已免去3716名学生的学费;实施农村饮用水扩面工程,已完成93个村,受益人口46590人,完成投资2780万元;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建成绿色农产品专卖市场直供蔬菜基地1050亩,新增绿色产品认证15个,新增绿色农产品基地5100亩,餐饮业餐具抽检合格率为75.30%,熟肉制品抽检合格率78%,位居全市第三位;开展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80户目标改造任务已全面完成;加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工作,已超额完成任务;另外,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婚孕期医学检查免费制度等2项实事都已基本完成预期目标。通过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开展,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特别是“实施农村饮用水扩面工程”、“食品放心工程”、“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等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高度肯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升了政府形象。

二、存在问题

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20xx年为民办实事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政府为民服务的理念得到了进一步显现,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进展不够平衡现象仍然存在。由于实事项目客观上难易程度不同,各承办单位对办理实事工作的认识程度、组织程度不同,导致实事项目进展不平衡,部分项目已经超额完成,个别项目还没有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二是要素制约影响较大。绝大部分的为民办实事项目都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才能正常实施,受今年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地方财政的投入和社会各方融资难度的增大,资金短缺问题成为影响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的主要障碍。同时,土地、人力、设施、政策等多种因素也直接影响了部分项目的进度。三是政策宣传力度不够。为民办实事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由于政策宣传的不到位,导致一些为民办实事工作难开展。四是实施项目效应不广。个别实事项目受益面较窄,影响力不够广泛,尚未真正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最强烈的诉求和愿望,未能真正引起群众的共鸣。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为民办实事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及时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对尚未全面完成的项目,要认真分析研究,查找原因,拿出对策,限时完成。无论有多少困难,为民办实事工作都没有余地,更没有折扣。在工作中,要把握好切入点和关键点,重点突破,确保各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圆满完成。

(二)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对于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工作成果,提高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质量。如农村饮用水扩面工程、城乡交通一体化工程等,要继续高度重视,完善后续管理政策,加

强经常性监管,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对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等实事项目,要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之以恒,一抓到底,务求实效,确保办成一件,巩固一件。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为民办实事工作是一个渐进、提高、成熟和完善的过程,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要认真总结为民办实事工作经验,坚持和完善这一好的做法,进一步明确工作指导思想和重点领域,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合理确定项目,不断拓展为民办实事的领域,丰富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畅通民情反映渠道,更多地关注民生,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入手,选择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群众能看到实效、得到实惠的事项,选择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涉及部门多、协调难、久拖不决的问题,真正做到实事项目源自民意,合乎民心。要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对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年初要列入财政预算。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年度目标考核,加强跟踪督查,加大对为民办实事计划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力度,对一些进度偏慢的项目要进行重点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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