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xx年1月13日在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黄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占斗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xx年以来,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黄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效
五年来,我院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属性定位,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办案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
1、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职能,
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活动,主动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调配合,做到快捕快诉,全力维护黄山区社会和谐稳定。五年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17件493人(其中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296件472人,本院自侦及公诉部门提请决定逮捕21件21人),批准逮捕300件467人,不批准逮捕17件2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17件706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起诉383 件663 人,自侦及公诉部门移送 34件4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70件633人,决定不起诉39件39人,有罪判决率为100%。
——宽严相济,促进社会和谐。在办案工作中,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区别对待,注重效果。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或简化审理程序。对因家庭或邻里纠纷引发且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采取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