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租赁注意事项
仓库租赁是企业经营中经常遇到的业务,不仅仅是出租人交付仓库、承租人支付租金那么简单,其中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 注意仓库的种类,不是所有仓库都能租赁。
根据是否受海关监管,仓库可以分为普通仓库和保税仓库。保税仓库是不得转租、转借给他人经营的,只能自行经营保税货物的仓储业务,即替他人储藏、保管货物。而普通仓库,既可以经营租赁业务,也可以经营仓储业务。如果违规将保税仓库租赁给他人使用,企业将要面临罚款甚至吊销《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二、 明确设施设备的交付验收手续以及管理责任。
仓库交付给承租人时,必然附带一定的水、电、消防设施以及照明等设备。附带的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总会发生一些损耗、出现一定的故障,并可能引起火灾等重大事故。出租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设施设备由承租人管理,并且在交接单中详细列明设施设备的品名、数量、状况。一旦承租人签字确认,即表明承租人确认设施设备交付时是没有故障,是能够正常运行的,如果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引发事故,那便是承租人管理不善,与出租人无关。因此,完备的交付验收手续和管理责任的界定,能有效的预防法律纠纷,降低出租人的法律风险。
三、 出租人也有权利监督、管理承租人使用仓库。
出租人将仓库交付给承租人,并不是任由承租人随意使用。承租人有合理使用并确保仓库安全的义务,出租人也有监督、管理承租人使用仓库的权利。一旦承租人超过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可能会增加仓库损毁的法律风险。比如,仓库租赁实务中,不少承租人会搭设简易房屋、私拉电线、堆放合同约定范围外的货物。因此,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赋予出租人监督、管理承租人的权利,如果承租人违约使用仓库,出租人便可追究其违约责任,督促承租人合理、安全使用仓库,将仓库发生损毁的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董事办 供稿)
第二篇:仓库盘点注意事项
1. 政策
3.1 循环盘点: 根据客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定仓库所有库存的产品盘点, 按
库位进行循环盘点,好仓所有库位必须在一个日历季度内至少循环盘点一次,每个季度盘点计划由生产计划安排
3.1.1 每天需要执行季度循环盘点计划,按盘点表要求盘点;
3.1.2 所有循环盘点结果必须在当天确认,并更新系统。相关的盘点单据及过账报表
必须有相关盘点人员签字确认和相关仓库管理人员批准;
3.1.3 其他要求:
3.1.3.1 严谨盘点数据,不得随意的涂改,对涂改过的数字当事人必须签名确认
3.1.3.2 好仓正常产品必须按照批号进行;
3.1.3.3 盘点差异必须在盘点期间确认,并在盘点结束前完成系统账存调整;
3.1.3.4 盘点中发现好仓库存产品过期、损坏等应照常视同好仓库存盘点,待盘点
完成后(盘点差异的系统库存调整均完成)再将该产品打入坏仓;
3.1.3.5 相关的盘点单据及过账报表必须有相关盘点人员及系统签字确认和仓库
主管、营运经理批准;
3.2 全面盘点:根据客户或公司财务/审计要求,对仓库所有库存进行全面盘点;
3.2.1 盘点时间:盘点期间暂停日常出货、收货等作业;库存处于静止状态;
3.2.2 盘点范围:
3.2.2.1 好仓所有库存,
3.2.2.2 残次品区所有库存;
3.2.2.3 暂存区域所有库存;
3.2.3 其他要求:
3.2.3.1 好仓正常产品必须按照批号进行;
3.2.3.2 盘点差异必须在盘点期间确认,并在盘点结束前完成系统账存调整;
3.2.3.3 盘点中发现好仓库存产品过期、损坏等应照常视同好仓库存盘点,待盘点
完成后(盘点差异的系统库存调整均完成)再依据要求立即将该产品盘至
残次区;
3.2.3.4 相关的盘点单据及过账报表必须有相关盘点人员及系统输入人员签字确
认和仓库主管、营运经理批准;
3.2.3.5 采取盲盘方式。
3.3 所有的盘点单据及过帐报表必须填写《TMALL库存手工调整、状态变动审批表》
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和批准(包括姓名及日期):
3.3.1 手工盘点表(使用RF盘点时注意输入数量需100%准确,输入确认后即更新库
存;
盘点人员签字:确保盘点的准确性;
3.3.2 盘点差异及过帐报表:
3.3.2.1 系统操作人员签字:确保系统入数完整、正确,与手工盘点表(或RF的
盘点结果)反映一致;
3.3.2.2 仓库主管签字:确认盘点的完整、真实,系统确认的数据与实际一致;
3.3.2.3 运营经理签字:确认盘点的完整、真实,并批准相关的系统库存调整结果;
3.4 盘点准备:
3.4.1 循环盘点
3.4.1.1 循环盘点应控制在系统库存相对静止的状态,利用当天系统处理完出货单
据之前或之后的时间;
3.4.1.2 在盘点之前,应确保好仓存货区、拣货区、收货暂存区、出货区和坏仓、
退货分拣区等区域需有明显标识区分;
3.4.1.3 需盘库位已经扣减系统库存的移位必须在盘点前完成实物的相应移位、上
架;
3.4.1.4 根据盘点计划进行拣货区盘点之前,确认需盘点区域的订单已拣货完成或
全部未拣货都可进行盘点工作;确认取消订单是否上架等;确保盘点区域
系统库存相对静止;
3.4.1.5 根据盘点计划进行存货区盘点之前,需确认移位、收货上架、退货上架工
作是否完成,确保盘点区域系统库存相对静止;
3.4.2 全面盘点
3.4.2.1 TMALL客户负责盘点中各种协调事宜:
a) 和TMALL销售、财务等部门确定全面盘点具体日期;
b) 提前15天发出盘点通知到ALOG仓库、财务部、电脑部等相关部门; c) 在盘点期内需要停止相关影响ALOG WMS系统中库存的任何操作,如:
订单传输,收货等;
3.4.2.2 全面盘点前最后一批及以前的发货单必须在盘点前全部拣完并交物流发
货,物流还没有收取前必须放在出货区,并做出明显标识(不包括在本次
盘点范围内);
3.4.2.3 全面盘点前收到的来货需要在盘点前全部分拣清点入仓,并按照要求完成
系统收货确认,之后到货和退货及之前退货未分拣的产品,不需要参与本
次盘点,但实物要与需盘产品分开摆放,并作出明显标识;
3.4.2.4 好仓存货区提前作好相关整理:
a) 有同个产品的库存分散在多个库位的,尽量依据实际情况调整到同个
库位;
b) 同个产品有多个散箱的,尽量合并到同一箱并作好标识;
c) 同个库位有多种产品的,不同种产品必须分堆堆放(不同种产品间有
明显区分);
d) 同个库位同种产品有多箱的,同种产品尽量按相同批号同堆堆放。
3.4.2.5 在盘点之前,仓库应确保好仓存货区、拣货区、收货清点暂存区、出货区
(如果盘点当天有特殊情况未来得及出货但之前已经扣减系统账存的)和残次区、退货分拣区(如果盘点当天有未来得及分拣入仓的退货)等区域需有明显标识区分,其中好仓存货区及拣货区产品库存位置及产品标识要明显、清楚,便于盘点;
3.4.2.6 盘点前所有实物已经应正常管理要求移位、打坏仓等有调整的,一定要确
3.4.2.7保相应的系统数据也更新完成,反之,系统数据已经调整的(如系统自动的移位),也一定要确保相关实物完成了相关位置变动调整或处理; 准备注有初盘人和复盘人的白色标签,盘点人盘点完成后在相应位置处签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