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小学教师学科课程纲要编制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科课程建设,提高教师对学科教学的整体规划能力,确保课程目标的落实,深入推进道德课堂的构建,现就中小学教师编制和使用学科《课程纲要》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学科《课程纲要》的内涵和意义
《课程纲要》是学科教师依据学科课程标准、学材、校情、学情编制的、体现学科各种课程元素的计划大纲,是一种规定时间内的课程计划。
编制《课程纲要》,就是对一个学期或一个模块、一个单元所要实施的教学进行整体设计,也就是从学生学习的角度对一定时期内的学习内容进行整体规划,研究和分析教与学中所涉及到的各方面因素。编制和使用学科《课程纲要》,有利于教师整体把握课程实施的目标与内容,有利于教师审视、满足课程实施的所需条件,有利于学生明确所学课程的总体目标与内容框架,有利于学校开展课程审议、管理与评价。
二、把握学科《课程纲要》的基本结构与内容
《课程纲要》不同于教学进度表,课程纲要完整的体现了课程元素,而教学进度表只是教学时间和教学内容的简单安排。
《课程纲要》的构成要素包括:
一般项目:学校名称、课程类型、设计教师、日期、适用年级、课时。
课程内容:是指依据课程目标对学材的内容及相关的资源进行一定的选择与组织,教师要从总体上把握教学内容的难点、重点,依据课程标准、学材及现场学习资源进行设置。
课程实施:是指如何更好的实施课程内容,以便于学生实现预定的学习目标。涉及学习主题,课时安排,教与学的方法等。
课程评价:是指选择与课程目标匹配的评价方式,以获得学生实现目标的证据,包括过程作业与模块、单元测试。
三、《课程纲要》的编制与使用
编制学科《课程纲要》,必须认真学习和研究课程标准、学材,准确把握课程的地位和价值,明确本学期的课程安排与整个课程安排之间的逻辑关系,处理好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四个课程元素。
要分析学情,详细了解学生的已有知识和学习经验,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编制《课程纲要》,让学生感到自己就是学习责任的承担者。
学科教师要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通过个人独立钻研,编写出一份任教学科的学期《课程纲要》,并在备课组、教研组内进行交流研讨、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本备课组教师共同使用的《课程纲要》。
《课程纲要》一经形成,就应成为学科教学的纲领。每一课时的教学应依据《课程纲要》来设计,使学科教学、学生学习、教学评价围绕《课程纲要》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学科教师应在新学期第一节课,与学生交流分享本学期学科《课程纲要》,让学生清楚的知道本学期的课程教学计划以及评价形式等,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期结束时,教师应根据课程实施情况,特别是学生的反应和意见,对《课程纲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校本材料。
四、加强对编制学科《课程纲要》的指导与评价
编制学科《课程纲要》是一项系统性工作,专业性强,并且需要学科教师合作完成。因此,各级教研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支持与服务功能,深入学校,深入教研组,指导和帮助教师编制和使用《课程纲要》,为规范教学行为,减轻不必要的学习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编制《学科课程纲要》是学科教师的教学基本功,是教师专业化成长的必经之路。各学校要充分认识编写《课程纲要》的重要意义,成立由教学校长、教务主任和教研组长组成的编制学科《课程纲要》指导小组,组织和带领教师学习研究、实践探索,通过校本教研、专家指导等形式,逐步掌握编制学科《课程纲要》的方法,在此基础上,以学校为单位,制定具体的编制意见,统一编写格式,指导教师编制和使用《课程纲要》。要把教师能否编制和使用具有可行性的《课程纲要》作为评价教师教学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编制和使用《课程纲要》,提高教师的教学规划与设计能力,提高学校的课程管理与评价能力。
20##年7月4日
【课程纲要例举】
《高中历史必修1》(人教版)课程纲要
郑州九中高一历史组:
◆课程类型:必修课程
◆课程名称:高中历史必修1
◆授课时间:36课时
◆授课对象:高一年级学生(上学期)
◆课程目标:
1.通过阅读教材,了解…………………等基本史实。…………………
◆课程内容与教学安排
【课时1】与学生分享《课程纲要》
1.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课时2】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
2.列强侵略与中国人民的反抗斗争;近代中国的民主革命
【课时7-14】第 10——17 课 :鸦片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
8.当今世界政治格局的多极化趋势
【课时30】两极世界的形成………………………
◆课程实施
1.课程资源
(1)教材:对教材进行二次开发,形成校本习材,并根据生情适当增减和调速。
(2)学案:依据课程标准及纲要编制学案,以供学生课前、课中及课后使用。
(3)练习:依托学案,兼顾学情,布置分层习题以促进学习目标的达成。
(4)其它资源:网络;期刊;文献;博物馆等。
2.实施手段
(1)学案导学:利用学案导学、互学、合作、拓展。
(2)“班班通”系统的使用:利用“班班通”系统,互动教学。
3.学习方法
问题驱动教学: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学习兴趣,持续探究热情。
独学对学群学相结合:能够自己解决的问题以独学的形式完成,不能个人解决的问题以对学群学的形式进行,既能独立自主的开展学习,也能与他人愉快合作,共享学习的乐趣。
师生合作探究:通过生生、师生平等交流、合作探究,阐释疑难问题,提高探究能力。
◆课程评价
一、学分认定的评价指标及成绩来源
1.评价指标(含课程修习过程及测试成绩)
A.课堂表现:包括课前预习情况(课前预学/课前准备/学案完成情况)、课堂学习状态(笔记/参与/答问/讨论/合作)课后巩固情况(双基/迁移/学以致用)。
B.练习检测:课后作业(是否上交/是否独立完成/是否纠正错题)、单元检测成绩、试卷分析情况等。
C.考试成绩:课程(模块)测试成绩。
D.研究性学习:包括相关实践论文、调查报告、活动探究开展情况等。
E.修习课时:以是否修满24课时为能否达标的标准。
2.评价标准(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授予学分2分)
A.课堂表现:预习情况3分;课堂学习状态5分;课后巩固情况2分,满分10分。
B.练习检测:课后作业5分;单元检测10分,试卷分析5分,满分20分。
C.考试成绩:满分50分(实际成绩*0.5)。
D.研究性学习:论文或调查报告5分,活动探究开展5分,满分10分。
E.修习课时:满24课时,6分;满30课时,8分;满36课时,10分。
二、学分认定及结果处理
以上各项得分相加,总分达到60分者为合格,授予学分2分。不合格者,须按学校规定补修或补考。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