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质控管理目标

时间:2024.5.15

荣成市中医院

病历书写质控管理目标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确保医疗服务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保证医疗活动运行的安全、稳定、有效。从源头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特制订病历书写质控管理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

严格执行病历质控标准,对运行病历文书及应归档的病历文书的甲级率达90%以上,乙级率控制在10%以内,丙级病历控制在零,对9种单项否决为丙级的病历控制为零,乙级病历控制在10%以下。

二、分项目标

(一)病历书写的时限性

1、各项病历记录完成时限、书写责任人(经治医师)

1、首次病程记录在8小时内完成。

2、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48小时内完成。

3、抢救记录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己。

4、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在术后即刻书写完成。

5、死亡讨论记录于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

6、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于24小时内完成。

7、手术记录由术者于术后24小时内完成。

2、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间隔时间

l、对危重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2、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

3、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

4、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

5、新病人入院48小时,术前、术后至少记录一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6、主治医师日常查房间隔时间视病情和治疗情况而定;

7、高级职称医师以上医师的查房记录每周至少一次。

(二)病历书写的完整性

1、病历中各种记录单或辅助检查报告单的完整;

2、各类医师的签字齐全;

3、病人各种同意书的签字;

4、各种检查、治疗在病历中都应进行记载;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1、拒绝出现不合法的修改记录

2、严禁医师代签字


第二篇:病历书写质控管理制度


医院病历书写质控管理制度

一、监控组织

(一)设立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分管院长任主任,并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确立病历质量管理目标;

2.对全院病历质量进行全程监控;

3.对重大病历质量问题进行研究处理;

4.病历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各科室成立病历质量监控小组,科主任任组长,3-4名高年资主治及以上医师任质控医师,科室护士长或高年资护师任质控护士,全面负责本科室病历质量,科室病历质量监控小组名单报医务科、护理部备案。主要职责:

1.确立本科室病历质量管理目标

2.对本科室病历质量进行全程监控

3.对本科室病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病历书写规范

(一)严格执行卫生部、国家局《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有关要求。

(二)医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入院记录后,要求必须有病史陈述人对所提供的现病史的真实性签字认可。

(三)电子病历应符合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卫医政发[20xx]2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三、病历质量控制标准

执行卫生部、国家局《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的住院病历质

量评价标准。

四、病历质量控制范围:

包括:门(急)诊病历,运行病历、终末病历。

五、病历质量全程监控流程

(一)基础教育质量控制

1.新职工入院教育期间,医院统一安排关于病案书写规范、病案质量评定标准等有关内容的教学课程。

2.各科室由教学秘书或主管医师对新入科的实习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讲解病历书写规范和本科室病历书写要求。

3.医院每年组织1-2次全院性的病历书写规范讲座。

(二)环节质量控制:主要由科室病历质量监控小组负责。病历环节质量是从源头上把好病历质量、使病历质量监控从事后检查向事前预防转化的关键。科室应加强病历形成过程中的管理,按病历书写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病历的书写、打印、签字等内容。出院病历应由三级医师、监控小组人员、科主任检查合格后送达病案室。

1.严格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

(1)住院医师严格按照卫生部、国家局《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

(2)主治医师负责指导并检查住院医师的病历书写质量,及时纠正缺陷。在病历首页签字时应认真检查整份病历质量。

(3)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负责检查运行病历质量;认真审核每份出院病历质量,确保每份出院病历质量合格。

2.患者出院(或死亡)后,主管医师应按规定在24小时内填写出院(死亡)记录、病历首页等,并检查病历书写质量和各种记录、

辅助检查报告单是否齐全,补充完善后签字。质控医师根据“住院病历检查评价标准”进行检查评分,确保病历质量合格后,在病历首页“质控医师”栏签字。值班护士要检查护理相关病历内容,按规定排列顺序整理病历,并在病历首页“质控护士”栏签字,将合格病历送交病案室。归档后的病案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3.科室病历质量监控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病历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

4.科主任应重视病历质量管理,经常督促检查本科室病历质量监控小组的工作。

5.医院每季度定期抽查病历质量,对检查存在的缺陷,及时反馈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终末质量控制

1.医院每月从全院各临床科室抽调高年资医师2—3人,任病案室专职“病案质控员”,脱产到病案室工作,全面负责全院每月出院病历终末质量考核工作。“病案质控员”的工作既有利于我院病历质量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也有利于规范科室的病历书写工作,有效地避免各种医疗纠纷的发生。工作期间由病案室负责报考勤。

2.病案室质控人员负责检查并评定住院病历的等级,将存在问题登记到“病案质控记录本”上,并及时通知责任人。科室医师在接到病案室电话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善,病历完善后交于病案室质控医师二次检查合格后方可归档,病案室每月负责汇总终末病案质控情况上报质控科。

3.各科室病历质量监控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出院病历,对自查中存在问题,科室定期召开讨论会,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不

断改进病案质量。

4.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定期检查归档病历质量。

(四)护理文书书写管理办法

1.严格执行卫生部、国家局《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有关要求。

2.护理文书由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护士书写。

3.医院从全院各科室抽调护师以上的人员,任“护理病案质控员”,全面负责全院出院护理病历终末质量考核工作。“护理病案质控员”在病案室工作期间由病案室统一报考勤,管理、奖惩原则上同医师。

4.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护理文书检查组,由其每季度对全院护理文书进行检查、督促、总结、反馈。

5.各科室成立护理文书质量控制小组,及时检查科室护理文书书写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严把科室护理文书质量关。

6.科室每份出院病历由值班护士认真检查,交护士长或护理文书质控护士审核合格后方可送交病案室。

7.护理文书送达病案室后,由“护理病案质控员”负责护理文书的质量检查工作,对不合格病历提出检查意见、填写病历检查通知单,并通知护士长签收,科室应在签收3个工作日内完成护理文书的完善,完善后的病历由护理病案质控员再次审核合格后方可归档。“护理病案质控员”需认真登记检查情况,并每月将检查结果汇总后反馈到科室及护理部。

8.新职工入院后,由护理办公室对新职工进行有关护理文书知识的培训。护理办公室定期组织全院的护理文书知识讲座,不断提高护理人员的护理文书书写水平。

六、医疗、护理病历奖惩办法

(一)每季度评选优秀病历十份,每份病历中医疗病历得分占总分值的90%,护理病历得分占总分值的10%,每份奖励负责本病案的三级医师及责任护士各100元,年终予以表彰。

(二)出现乙级病历一份,扣科室奖金:科主任、质控医师、三级医师、护士长、质控护士、责任护士等责任人各200元,并与职称晋升挂钩。

(三)出现丙级病历一份,扣科室奖金:科主任、质控医师、三级医师、护士长、质控护士、责任护士等责任人各400元,并与职称晋升挂钩。

(四)病历首页未完成签字的出院病历,病案室不予接收。科室质控医师、质控护士有责任及时送交出院病历,出院病历未按时送达病案室者,每超期一天扣科室和(或)科室奖金各10元。

(五)科室接到病历检查通知单逾期不完善者,每天扣科室或科室奖金10元。5个工作日以后未完善的,除相应扣款外,绩效考核不计入工作量。

(六)每年出现乙级病历3次或丙级病历1次,质控医师到病案室脱产学习1个月。

(七)进修医师累积出现三份乙级病历或一份丙级病历者取消进修资格改为参观学习,进修结束时不发进修医师结业证。

(八)由于住院部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病案首页中姓名、年龄、住院号、身份证号码等患者信息错误,导致病案不合格者,每份扣责任人100元。

(九)门(急)诊病历不合格者,每份扣责任者奖金50元,并与职称晋升挂钩。

(十)因化验、检查报告单不合格导致病案不合格者,每份扣责任者奖金50元,并与职称晋升挂钩。

(十一)出院病历未完善率与相应科室的处罚措施如下:

1.未完善率30%以下(不含30%)不扣款。

2.未完善率在30-50%之间每增加5个百分点加扣50元(达50%扣款200元)。

3.未完善率在50.01-70%之间每增加5个百分点加扣100元(达70%扣款600元)。

4.未完善率在70.01-90%之间每增加5个百分点加扣150元(达90%扣款1200元)。

5.未完善率在90.01-100%之间每增加5个百分点加扣200元(达100%扣款1600元)。

(十二)医院将定期对全院运行及出院病历进行抽查,出现不合格病历,按上述规定处理,如出院病历存在问题为病案室质控员漏检的,医院将按照上述规定对相关科室责任人和相关的病案室质控员进行同等处罚;如病案室质控员已指出存在的问题,科室责任人未完善或无法完善,只处罚科室责任人。

(十三)凡丢失1份病历者,当事人赔偿人民币20xx元,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四)私自复印病历、将病历交给患者及家属、或交由患者及家属带离医院者,一次罚款500元。

(十五)借阅病历延期不还者,每天扣当事人10元。


第三篇:电子病历书写规范和交接班记录的书写


电子病历书写规范和交接班记录书写

1、 电子病历录入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2、 电子病历录入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要求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记录日期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录时间应当采用24小时制。

3、 电子病历包括门(急)诊电子病历、住院电子病历及其他电子医疗记录。电子病历内容应当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项目名称、格式和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4、 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并设置有相应权限;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

5、 医务人员采用身份标识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完成各项记录等操作并予确认后,系统应当显示医务人员电子签名。

6、电子病历书写时限:

(1)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由经治执业医师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2)首次病程记录由经治的执业医师或值班医师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3)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4)病程记录。对危重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阶段小结每月1次。

(6)手术记录由手术者于术后24小时内完成。

(7)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应当由参加手术的医师在患者手术后及时书写完成。

(8)出院记录由经治执业医师在患者出院24小时内完成。

(9)抢救记录由参加抢救的执业医师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抢救经过并注明。要记录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

(10)死亡记录由经治医师在患者死亡24小时内完成。死亡讨论记录于患者死亡1周内完成。

(11)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7、书写人的资质要求:

(1)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阶段小结、交(接)班记录、抢救记录、死亡记录及死亡讨论必须由执业医师书写(无证医师、实习医师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不具备书写资格)。

(2)手术记录特殊情况下可由第一助手书写,但应当有手术者签名。(五)交(接)班记录

1.书写要求

交(接)班记录系临床医师在临床工作调班之际,对经管病人的病情所做的简要小结,

以保证该病人诊疗工作的正常运行。患者住院1周以上应写交(接)班记录,由住院医师书写。交班记录须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接班记录须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交接班的日期应相同,并应记录时间,以保证对病人诊治的连续性。

2.书写格式及内容

记录日期 时间 交 班 记 录

姓名 性别年龄 民族 婚姻 籍贯 职业

住院日期:入院日期——交班日期、时间,现已住院日数。

手术日期:未行手术者写“无”。

转科日期:无转科者不写此项。

转科科别:无转科者不写此项。

主诉:

入院时情况:简要病史、主要的体格检查情况及入院前的辅助检查结果。

入院诊断:只有一个诊断时写在本行内,无须写序号。

1.主要疾病诊断

2.其它疾病诊断

诊疗经过:住院期间病情演变过程需详细书写;辅助检查及化验检查结果主要项目要详细具体,病理及造影等重要报告结果要将其如实抄入;上级医师查房、院内、外会诊及病例讨论的意见、结论;详述诊疗经过和治疗效果,如使用特殊药物如激素、洋地黄类或化疗、放疗等,要注明药名及使用剂量的总剂量、时限及拟继续使用的疗程、总剂量及具体用法;如手术病人要注明手术名称及病理检查结果;对原诊断的修改及新诊断的提出均应说明理由;诊治中还存在什么问题均需说明。

目前情况:需详细介绍疾病或术后恢复情况,对目前的主要症状和还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要说明外科手术后病人的伤口愈合情况,是否留置引流管,是否拆石膏及拆线(针数)等情况。

目前诊断:只有一个诊断时写在本行内,无须写序号。

1.主要疾病诊断

2.其它疾病诊断

交班注意事项:根据患者目前诊断及病情变化的趋势,提出对病情观察和处理的重点,尚须进行的相关辅助检查项目及其准备情况,有待采取的治疗措施及建议,内容应具体。

住院医师签名

记录日期 时间 接 班 记 录

姓名 性别年龄 民族 婚姻 籍贯 职业

住院日期:入院日期——接班日期、时间,现已住院日数。

手术日期:未行手术者写“无”。

转科日期:无转科者不写此项。

转科科别:无转科者不写此项。

主诉:

入院时情况:简要病史、主要的体格检查情况及入院前的辅助检查结果。

入院诊断:只有一个诊断时写在本行内,无须写序号。

1.主要疾病诊断

2.其它疾病诊断

诊疗经过:住院期间病情演变过程需详细书写;辅助检查及化验检查结果主要项目要详细具体,病理及造影等重要报告结果要将其如实抄入;上级医师查房、院内、外会诊及病例讨论的意见、结论;详述诊疗经过和治疗效果,如使用特殊药物如激素、洋地黄类或化疗、放疗等,要注明药名及使用剂量的总剂量、时限及拟继续使用的疗程、总剂量及具体用法;如手术病人要注明手术名称及病理检查结果;对原诊断的修改及新诊断的提出均应说明理由;诊治中还存在什么问题均需说明。(此处不应写“同交班记录”)

目前情况:需详细介绍疾病或术后恢复情况,对目前的主要症状和还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要说明外科手术后病人的伤口愈合情况,是否留置引流管,是否拆石膏及拆线(针数)等情况。(此处不应写“同交班记录”)

目前诊断:只有一个诊断时写在本行内,无须写序号。(此处不应写“同入院诊断”)

1.主要疾病诊断

2.其它疾病诊断

接班诊疗计划:根据患者目前诊断、病情变化的趋势及交班时提出的相关注意事项,调整或重新制定下一步的诊疗方案,内容应具体。

住院医师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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