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经开妇[2011]31号
关于开展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xx年度 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各级妇联、各女职委:
20xx年,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妇联和市总女工部的具体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参与下,开发区各级妇女组织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巩固党的群众基础,紧紧围绕开发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妇女组织作为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工作优势,团结广大妇女同志发扬主人翁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面提高妇女群体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妇女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开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文明城市创建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树立榜样、表彰先进,区妇工委决定开展开发区20xx年度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各类文明家庭的评选活动,并于20xx年“三八”期间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xx年度在开发区各条战线、各行业取得突出成绩的,以女性为主的群体和先进女性,支持、关心妇女工作的热心人和妇女之友。
二、评选类型与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开发区20xx年度妇女工作先进组织
1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健全、制度规范,有计划、有内容、有成效地组织妇女开展各类活动,参评的妇联组织应在庭院整治、垃圾分类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开展“争创”活动、增强妇女组织活力等方面成效显著,参评的企业女职委应在女职工专项保护协议的签订和落实、女职工安康团体重大疾病互助保险的投保等方面表现突出;妇女工作有新意、有特色,得到广大女性认同。
2、开发区20xx年度巾帼文明标兵岗
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岗位创建的计划和总结,有“巾帼建功”活动的目标和具体措施,有纸质或者电子台帐,在本单位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活动新颖有特色,得到企业的支持和女职工的欢迎;在区(含)以上文明岗中产生。
3、开发区20xx年度优秀妇女学习型组织
积极组织女性参与、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主题教育活动;积极为女性搭建学习平台,开展富有特色、灵活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妇女的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
(二)、先进个人
1、开发区20xx年度先进妇女工作者
热爱妇女工作,具有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新途径,卓有成效地开展妇女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民主意识和服务意识,密切联系妇女群众,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提高妇女素质,切实为广大妇女办实事、办好 2
事等方面成绩显著,深受广大妇女的拥护和信赖;在组织创优、创先等活动中,有开创性和带头作用。
2、开发区20xx年度先进女职工
热爱本职工作,敬业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能吃苦耐劳、勇挑重担;具有刻苦学习、开拓创新和勇创一流的精神,有较高的业务技术能力;能与时俱进,善于通过学习,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技术知识,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主动地参与各级妇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3、开发区20xx年度优秀巾帼文明岗岗长
认真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制订创建计划,做好工作总结;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能从本行业、本岗位实际出发,积极组织文明岗成员开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成效明显;本项在各级(含企业级)文明岗负责人中产生,男女不限。
4、开发区20xx年度妇女工作“热心人”
本职工作尽心尽职,积极支持、参与妇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男女不限。
5、开发区20xx年度“妇女之友”
重视和支持妇女工作,热情参与妇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尊重和维护妇女各项权益,民主意识强,积极为妇女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得到广大妇女一致好评,在单位领导中产生,男女不限。
(三)、各类文明家庭
1、开发区20xx年度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
3
积极参与“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注重弘扬家庭美德,家庭成员间宽容、谦让、平等,家庭氛围和谐;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热心帮助困难群众,有一定的代表和示范作用,得到周围群众的一致公认;本项由白杨、下沙街道负责推荐上报。
2、开发区20xx年度平安家庭
懂法、守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违法犯罪行为;家庭和睦,实现“零暴力家庭”; 妥善处理邻里关系,友好相处;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和迷信;娱乐健康,不组织、不参与赌博。珍爱生命无毒品;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自觉远离毒品,无吸毒、贩毒、制毒、种毒行为。熟悉各类防范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避免发生各类事故,确保自身及公共安全。本项由白杨、下沙街道负责推荐上报。
3、开发区20xx年度家庭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家庭
全年家庭生活垃圾分类的准确率达到60%以上,投放的准确率达到70%以上,家庭成员牢固树立健康生活、绿色生活理念、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家庭生活方式科学、环保、绿色、低碳,自觉使用布袋子、菜篮子,不用或少用一次性用品。积极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带头推广分类投放行为。本项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小区家庭中产生,由白杨、下沙街道负责推荐上报。
三、评选要求和程序
1、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看业绩,看贡献,把真正具有典型意义和榜样作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上来。 4
2、各单位必须实事求是,重点突出,认真完整填写推荐表,
于1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后附)以电子表格(可登录区总工
会网站www.下载)发送至346120936@qq.com,
联系人:王芳(电话:86910516,135xxxxxxxx),发送邮件的同时,务必电话确认。纸质推荐表(一式二份)盖章后报开
发区妇工委。
3、先进集体、个人由各单位自荐或互荐,区妇工委委员和
女职委委员将对上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后确定先进名单,2012
年“三八”节前夕进行表彰。
附件:1、开发区20xx年度妇女工作先进组织推荐表
2、开发区20xx年度巾帼文明标兵岗推荐表
3、开发区20xx年度优秀妇女学习型组织推荐表
4、开发区20xx年度先进妇女工作者推荐表
5、开发区20xx年度先进女职工推荐表
6、开发区20xx年度优秀巾帼文明岗岗长推荐表
7、开发区20xx年度妇女工作“热心人”推荐表
8、开发区20xx年度“妇女之友”推荐表
9、开发区20xx年度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推荐表
10、开发区20xx年度平安家庭推荐表
11、开发区20xx年度家庭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家庭推荐表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 妇女 先进 评选 通知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工委 20xx年12月19日
附表1:
开发区20xx年度妇女工作先进组织推荐表
5
附表2:
开发区20xx年度巾帼文明标兵岗推荐表 6
附表3:
开发区20xx年度优秀妇女学习型组织推荐表
7
附表4:
8
开发区20xx年度先进妇女工作者推荐表
附表5:
开发区20xx年度先进女职工推荐表 9
附表6:
开发区20xx年度优秀巾帼文明岗岗长推荐表
10
附表7:
开发区20xx年度妇女工作“热心人”推荐表
11
附表8:
开发区20xx年度“妇女之友”推荐表 12
附表9:
开发区20xx年度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推荐表
13
附表10:
开发区20xx年度平安家庭推荐表
14
附表11:
开发区20xx年度家庭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家庭
15
推荐表
16
第二篇:关于评选全市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济卫人字?2012?1号
关于评选全市
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省驻济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20xx年以来,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求突破、创亮点、上位次、争先进”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胆探索,锐意创新,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卫生工作任务,各个方面都创出了新亮点、取得新突破。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激励全市卫生工作者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有序顺利进行,市卫生局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评选项目分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
全市卫生工作先进集体由市卫生局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和年终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市直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由市卫生局根据全年重点目标和共同目标考核结果确定。
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类分别推荐。
全市卫生工作先进个人由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分别推荐。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全市卫生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县市区卫生局。
市直卫生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市直所有医疗卫生单位。 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先进单位(乡镇卫生院)评选范围:全市所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包括主体名称为卫生院,加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机构),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全市卫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市卫生系统在职干部职工,包括省驻济医疗卫生单位职工。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工作扎实,措施得力,保持良好的发展局面,整体工作完成较好。
2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富有创新精神,在某些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为全市卫生工作创出新的经验。
3.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单位和谐,团结紧密,充分尊重和发挥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职工队伍综合素质较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工作作风,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品德高尚,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2.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善于钻研、业务精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四、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表彰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人事科。
五、评选的原则、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出现实名举报问题的,应逐一核实,确保推荐对象的事迹客观真实,具有公信力。
3
(二)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推荐的方式进行。需要各级各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级各单位推荐产生。
(三)严格掌握评选条件,严把质量关,确保推荐出的先进典型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事迹突出、群众公认。评选重点放到业务工作的一线,面向基层单位和一线干部职工。领导干部比例不超过30%。
(四)要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报送工作。由推荐单位写出推荐报告,并填写《全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全市卫生系统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3、4)各一式三份,经各县市区卫生局或市直卫生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审核同意后,于1月31日前报送市卫生局人事科,上述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刘仍强,仇瑜
联系电话:0537-2331707
附件:
1、全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2、全市卫生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4
主题词:卫生 评选 先进 通知
济宁市卫生局人事科 20xx年1月18日印发
5
全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6
7
本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经市卫生局审批后分别由呈报单位、县市区卫生局、市卫生局留存。
全市卫生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8
9
本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经市卫生局审批后分别由呈报单位、县市区卫生局、市卫生局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