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期信访维稳工作的几点建议
20xx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建设年,我们应当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认真履行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创新调处工作平台,建立信访维稳长效机制,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当前社会矛盾纠纷主要特点
一是矛盾纠纷类型呈现多样化。当前,社会矛盾纠纷不仅涉及山林地界、事故赔偿、债权债务等方面,而且还涉及到土地征用、农民工工资、行政不当、企业侵权、山林权属、公民与非公经济组织之间纠纷、“低保”归属等方面,纠纷类型呈现多样化特点。二是矛盾纠纷关系呈现复杂化。随着改革开放的纵深推进,各种社会矛盾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更加错综复杂,土地征用、重点工程建设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苗头,往往容易引发连锁反应,关联性增强;一些群体性事件诱因简单、突发性增强,特别是合理与无理诉求、合法与非法行为、别有用心的人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群众交织在一起,使预防和处臵难度越来越大。三是矛盾纠纷影响呈现扩大化。当前,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民主政治的意识明显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要求日益强烈,但是,少数群众维权意识强烈,而法制观念淡薄,动辄采取过激行为制造影响,向政府施压,特别
是发生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后,部分当事人抱有“人命关天、法不责众、逢事必闹”的心理,思想偏激,不计后果,甚至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直接影响社会治安稳定。
二、加强当前信访维稳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信访干部必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抢抓机遇,增强信心,以全新的视角去认真研究、用全新的思维去积极化解群众信访的新问题、新情况。要突破“就信访抓信访”的惯性思维,树立科学的系统工程观,把信访工作放到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部署、去推进。切实做到“五个转变”:一是变“等访”为“下访”,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二是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强化工作的前瞻性;三是变“堵截”为“疏导”,防止和减少信访的突发性;四是变“一时息事”为“彻底解决”,强力推进问题解决的可行性;五是变“稳控群众”为“服务群众”,增强全力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实效性。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信访工作必须集中时间和精力,抓好各项信访工作的落实;要继续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各级领导要把所包案件拿到手上,亲自研究情况,亲自协调解决,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同时,要严格实行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办督查力度,将信访工作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年度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因工作失职,处理不力,
激化矛盾,引发群众大规范集体上访的,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严肃处理。
(二)加大普法力度,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矛盾纠纷,信访、上访事件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部分基层干部在行政过程中法律意识谈薄,不按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办事,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部分群众法律知识欠缺,或是在生产、生活中致使他人权益受到损害,或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不知道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不会通过正确合法途径解决。有的人只讲行使权利而不愿履行法定义务;有的人则采取错误行为,以牙还牙,报复手段或是“信访不信法”,违法上访、缠访。要改变上述状况,可以通过组织各级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六进”、“送法下乡”等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向干部群众灌输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杜绝损害群众权益行为发生;提高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能力,增强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引导公民运用法律武器,通过合法方式和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信访案件都有一个从小变大,从简单变复杂,从个体到群体这样一个逐步发展、升级的过程,关键是要能够在苗头出现时就加以控制,把事态消化在初始阶段。把“三查”作为控访的切入点,即把“访前查”、“访中查”和“访后查”相结合起来,真正实现由“救火”向“防火”转变。在排查中,做到“三抓”。一是抓好对重点人员的排查。把历史遗留的老上访户,利益调整受损群体作为重点,对他们的情况始终做到心中有数,
动态掌握;二是抓好对重点部位、单位的排查。如对企业,涉及征地拆迁的村做到重点关注;三是抓好对重要时期的排查。政治敏感时期,重大活动期间,农闲时节,都是群众信访活跃的时期。为真正把排查出的信访隐患控制、消化在一定范围,对每一起经过认真梳理确定的重大信访隐患,严格落实“三个一”机制,即:落实一个责任领导,组成一支调处班子,制订一套解决方案。同时要确保畅通信访渠道,及时掌握了解社情民意的动态信息,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重大事件能消化”。
(四)完善基层信访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维稳作用。乡镇、街道要健全完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职能作用,确保人员、办公场所、经费和制度的落实,协助代理群众信访问题,努力减少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次数以及上访群众人力财力的耗费。村委会在原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配有民调员的基础上,从村民中选取威望高、责任心强的代表担任涉农问题联络员。上级信访部门在业务上,积极对基层予以指导,帮助基层更好地发挥信访信息预警的作用,发挥及早调解或缓和矛盾纠纷的作用,发挥协助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和宣传信访政策法规的作用。
总之,要通过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领导,加强信访维稳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扩宽立案范围,加强督查督办力度和完善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重点解决好久拖不决的案件,正确引导信访人依法有序信访等措施,改变当前信访工作被动局面,使我市的信访工作迈上新台阶。
第二篇:信访维稳工作的应急预案
隆委发[2011]10号
中共中江县兴隆镇委员会
关于兴隆镇信访维稳工作的应急预案
各村(居)党支部、场镇单位党组织:
为确保我镇社会稳定发展,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掌握重点人群的基本情况,根据县委第143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及近期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 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适用因信访因素引起的上访事件及突发性重点事件。
二、处置原则
1、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原则。
2、坚持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
3、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
4、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的原则。
5、对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的原则。
三、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邓 斌
副组长:王晓明
成 员:江 辉 周良勇 陈行荣 顾海燕 高 利
周华丽 周国全 杨晓斌 兰培忠 张仁和
各村书记、村主任
四、主要职责
1、针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事态、地域等,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2、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
3、组织力量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4、发生突发事件时,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预案等,保证正常运转;
5、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件的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各村定期负责向镇综治汇报维稳情况;
7、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人员的监管工作。
五、个体、群体突发性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处置程序
1、各村信访工作责任人(村干部)接报后,立即向镇综治办通报情况,并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状态启动后,维稳领导小组安排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制定现场应急方案,并进行上报和组织实施,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现场工作进展情况。
(2)教育引导:了解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3)协调联络:通知上访人员亲属赴现场进行劝导,动员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直至突发事件切实消除后,维稳领导小组安排好相关工作方可离开现场。
六、工作要求
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提高对做好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凡是涉及信访的工作,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镇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安排。
2、做好排查走访工作,定期分析群众思想动态。要查找辖区内已知以及未知信访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别是要做好特殊人员、群体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高度警觉,早发现、早渗透、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3、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群众中出现的一些不利于信访的话和事,要及时进行正确引导,引导群众把主要精力放在生产、生活和发展上来。
4、做实、做细群众的思想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关心群众生活,重视群众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及时做好宣传、引导、切实化解矛盾,扎实有效地做好信访工作,确保全镇和谐稳定。
20xx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