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应委托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三、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医院主管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医务科及药学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二)负责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我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审核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建立新药引进审批制度,制定新药遴选原则,组织对新药的评审论证工作。
(四)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对我院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五)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点评与干预。点评结果及时通报反馈,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六)依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我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反馈通报和解决问题。
(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临床科室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立即向药学部门报告,并做好观察与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八)结合临床和药物治疗,开展临床药学和药学研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制订相应管理制度,加强领导与管理。
(九)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经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核医学科可以购用、调剂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
(十)制订药品采购制度和工作流程,编制药品采购计划,按规定购入药品;建立健全药品成本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入库检查、验收制度;不得购入和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药品。
(十一)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与质量检查。药品库的仓储条件和管理应符合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和
中药饮片应当分别储存,分类定位存放。
(十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使用、定期进行培训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十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调剂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审核处方或者用药医嘱,经适宜性审核后调剂配发药品。发出药品时应当告知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安全用药。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十四)建立健全医院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与质量管理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医院药品的采购、贮存、调剂、和临床使用等全过程实施严格的管理与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十五)门急诊药品调剂室实行大窗口发药。住院药品调剂室中心药站对注射剂按日剂量配发,摆药室对口服制剂药品实行单剂量调剂配发。
(十六)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对我院药事工作定期做阶段性分析、总结,讨论研究药事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十七)定期组织学习及学术讲座。
第二篇:20xx年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xx年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
会
工作计划
20xx年将围绕“二甲复审”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管理规定积极开展药事管理工作。
一、积极按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下设“合理用药监督小组”、 “处方点评领导小组” 、“抗菌药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等小组职责进行认真开展工作。努力做好药事各项工作。
二、坚持每月对药库、药房及各病区抢救柜内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落实。保障药品质量。
三、监督特殊药品的使用,正确发挥其防病治病的积极作用。定期组织检查麻醉、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及时通报不规范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保证药品供应,并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及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满足临床需求,降低药品价格,让患者切实得到实惠。
五、与相关科室协作搞好合理用药,处方点评工作,督促临床合理用药。
六、继续做好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保证药品使用安全。
七、实施药学人员业务学习培训计划,每季度一次,培训考核率要达100%,以便提高医院药事服务水平。 药事管理与药物
治疗学委员会
20xx年1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