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
(教职成厅[2012]5号)的通知
各专业部(组):
教育部职成司为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建立健全 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于20##年颁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教职成厅[2012]5号。为做好我校专业教学标准的制订工作,请各专业部(组)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在学习中,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名称差异:在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提到的是“教学计划”。
2.内容差异:教职成[2009]2号与教职成厅[2012]5号的内容有本质的差别。
3.为了确保我校“实施性专业标准(专业教学标准)”的连续性,在执行“教职成厅[2012]5号”附件一中的“十、教学时间安排,(二)教学安排建议”时,课程模块的分类仍我校的“四大模块”的划分方法。
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
20##年9月15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
教职成厅[2012]5号
发布时间:20##-12-28 14:52:04字体显示:[大] [中] [小]点击:59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建立健全 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我部成立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启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以下简称专业教学标 准)制订工作。专业教学标准是指导和管理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纲领性教学文件。为做好专业教学标准的制订 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作用,推进中高职协调发 展,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全面提升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课程开发的专业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2.坚持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课程教材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深度对接。以职业资格标准为制订专业教学标准的重要依据,努力满足行业科技进步、劳动组织优化、经营管理方式转变和产业文化对技能型人才的新要求。
3.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做中学、做中教”,重视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强调实训和实习等教学环节,突出职教特色。
4.坚持整体规划、系统培养,促进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正确处理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技能课程之间的关系,合理确定学时比例,严格教学评价,注重中高职课程衔接。
5.坚持先进性和可行性,遵循专业建设规律。注重吸收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课程教学改革优秀成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兼顾行业发展实际和职业教育现状。
三、专业教学标准内容
专业教学标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专业名称、入学要求、基本学制、培养目标、职业范围、人才规格、主要接续专业、课程结构、课程设置及要求、教学时间安排、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实训实习环境、专业师资等(详见附件1)。
四、主要内容说明
(一)入学要求与基本学制。
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3年为主;要建立更加灵活多样、满足学生需求的学习制度,积极推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建立“学分银行”,允许学生采用半工半读、工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
(二)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 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他们应当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够将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 祖国人民结合起来;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继续学习的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必要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 有较强的就业能力和一定的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各专业的专业教学标准应按照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
(三)课程设置与要求。
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专业技能课包括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技能)方向课。
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课、艺术课及其他选修公共课程。课程设置和教学应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加强与学生生活、专业和社会实践的紧密联系。
德育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等)、计算机应用基础 课,体育与健康课,艺术(或音乐、美术)课为必修课,学生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物理、化学等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课程,可作为公共基础课程列为 必修课或选修课,也可以多种形式融入专业课程之中。不同专业还应根据需要,开设关于安全教育、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人口资源、现代科学技术、管理以及人文 素养等方面的选修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公共基础课程必修课的教学大纲由国家统一制定。
专业技能课程应当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 采用专业核心课程加专业(技能)方向课程的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并注意与相关职业资格考核要求相结 合。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应根据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学习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部分基础性强、规范性要求高、覆盖专业面广的专业核心课程的教 学大纲由国家统一制定。
实训实习是专业技能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良 好的职业道德,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提高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环节。实训实习包含校内实训、校外实训和顶岗实习等多种实训实习形式。实训实习应明确 校内实训实习室和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及其必备设备等实训实习环境要求,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
(四)教学时间安排。
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累计假期12周。1周一般为28学时。顶岗实习一般按每周30小时(1小时折1学时)安排。3年总学时数约为3000—3300学时。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一般16-18学时为1个学分,3年制总学分不得少于170。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活动,以1周为1学分,共5学分。
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累计总学时约为1学年。允许不同专业根据行业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上下浮动,但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课程的必修内容和学时。
专业技能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2/3,其中顶岗实习累计总学时原则上为1学年。要认真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确保学生实习总量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
对文化基础要求较高或对职业技能要求较高的专业,可根据需要对课时比例作适当的调整。实行弹性学习制度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学活动的时间。
专业教学标准的课程设置中应设立选修课程,其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不少于10%。
(五)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应体现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过程的多元 化,注意吸收行业企业参与。校内校外评价结合,职业技能鉴定与学业考核结合,教师评价、学生互评与自我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不仅关 注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技能的掌握,更要关注运用知识在实践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重视规范操作、安全文明生产等职业素质的形成,以及节约能源、节省原 材料与爱护生产设备,保护环境等意识与观念的树立。
(六)实训实习环境。
实训实习环境要具有真实性或仿真性,具备实训、教研及展示等多项功能及理实一体化教学功能。校内实训基地应包括岗位技能实训室和综合技能实训中心,校外实训基地应满足专业教学要求。实训设备配置应不低于相关标准。
(七)专业师资。
建立“双师型”专业教师团队,应有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 带头人,并聘请行业企业技术骨干担任兼职教师。专任教师应为相应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及中级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所要求的业务能力;具备良好的师德和终身学习能力,适应产业行业发展需求,熟悉企业情况,积极开展课程教学改革。
五、制订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一)组织分工。
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工作由教育部统一领导,实行领导小组、专家组和行业工作组相结合的方式,整体部署,分步实施,分层管理,协调推进。
领导小组负责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质量监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专家组主要负责确定制订标准的原则、规范、框架;指导 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分期分批开展专业教学标准的制订工作等;参与研究并解决制订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负责专业教学标准的审 定、汇总以及整理等组织工作。专家组成员根据分工对口指导相应行指委相关专业教学标准的制订工作。
行业工作组具体负责开发相关专业教学标准,按照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工作的统一规范和要求,依靠本行业的骨干企业和重点学校,做好本行业负责专业的教学标准的制订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工作程序。
1.筹备部署。教育部成立标准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形成《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全面启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工作。
2.申报专业。行指委根据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自主申报分批次开发的专业教学标准。
3.成立行业工作组。行指委根据获批专业,组建专业教学标准制订行业工作组(人员构成中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中等职业学校以及高等职业学院代表应占合理比例),并制订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目标、实施步骤、队伍构成情况以及保障等内容)。
4.开展调研。工作组搜集信息,组织相关调研工作,完成调研报告,填写工作岗位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
5.起草标准。工作组根据调研结果研究制订《专业教学标准(草稿)》,并及时与专家组沟通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6.内部审定。各行指委组织行业内部审定会,审阅调研报告和专业教学标准,专家组委派相关专家参加。行指委根据有关意见和建议修改并完成送审稿。
7.审定发布。行指委申请专家组审定并提交调研报告、专业教学标准送审稿以及专业标准制订工作报告。专家组通过相关程序分批审定,经领导小组审批后集中发布。
立项出版单位可根据整体规划,同步研究开发专业教材。
(三)加强领导与管理。
各有关方面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与管理。各行指委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力量调动资源,严格依据本意见的规范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专家组要做好指导协调工作,严把审定关。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负责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日常工作,并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家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并为本单位参与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工作的专家提供便利条件。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编写框架.doc
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调研方案及要求.doc
附件1: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编写框架
一、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
二、入学要求
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三、基本学制
3年。
四、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面向××××等行业企业,从事××××等工作的××××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五、职业范围
六、人才规格
本专业毕业生应具有以下职业素养(职业道德和产业文化素养)、专业知识和技能:
(一)职业素养
1.
2.
……
(二)专业知识和技能
1.
2.
……
专业(技能)方向1
……
专业(技能)方向2
……
七、主要接续专业
高职:××××专业
本科:××××专业
八、课程结构
九、课程设置及要求
本专业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
公共基础课包括德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以及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基础课。
专业技能课包括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技能)方向课,实习实训是专业技能课教学的重要内容,含校内外实训、顶岗实习等多种形式。
(一)公共基础课
(二)专业技能课
1.专业核心课
2.专业(技能)方向课
(1)专业技能方向1
(2)专业技能方向2
3.综合实训
4.顶岗实习
十、教学时间安排
(一)基本要求
……
(二)教学安排建议
十一、教学实施
(一)教学要求
1.公共基础课
…………
2.专业技能课
…………
(二)教学管理
…………
十二、教学评价
…………
十三、实训实习环境
本专业应配备校内实训实习室和校外实训基地。
校内实训实习必须具备×××、×××等实训室,主要设施设备及数量见下表。
校外实训基地……。
十四、专业师资
……
十五、其他
附件2:
专业教学标准调研方案及要求
一、调研目的
调研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工作的必要环节,为标准制订工作奠定基础。
二、调研框架
调研对象:主要包括行业企业及职业学校两类主体。
总体要求:通过企业调研,主要反映出相应行业的人才结构现状、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状况、企业岗位设置及对人才结构类型的要求、岗位对知识技能的要求、相应的职业资格要求。通过学校调研,了解现行专业教学情况、学生就业去向、学生继续学习的要求与培养现状、企业对现行专业教学的要求与建议等,为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提供比较全面、客观的依据。
调研范围:以所承担的专业为主,重点调查相应的岗位或岗位群。
重点调研范围与内容:
1.行业发展研究
----相关行业发展规划要求(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依据)
----相关行业发展现状(行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及国际化发展趋势)、行业人才结构现状及需求,中高等职业教育供求状况
----相关行业文化、职业道德素养状况
2.企业调研
重点调研相关企业技术变化(工艺、设备、材料等);运营方式变化(商业业态、分销系统发展、服务类型);劳动组织变化(流水线、小组工作、岗位轮换、一人多岗等)等内容,重点研究上述三个方面变化提出的专业培养目标变化要求,以及岗位职业能力的变化情况,要求列出专业能力和非专业能力各不少于10项。
3.学校调研
------现行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专业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课程结构比例等)
------学校生源状况
------就业与升学情况(专业就业率、对口就业率,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比例及对口率)
4.毕业生调研
对本专业课程设置、职业技能训练等教学过程与效果的意见和建议。
三、基本要求
1.采用直接调研、间接调研、材料搜集等形式,要求对调研结果进行分析,并形成相应的研究报告。并从产业、专业调研出发,分析工作任务和职业标准,确定职业能力,填写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
2.企业调查要兼顾地域的发达欠发达、规模的大中小、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数不少于10个。
3.学校调查要兼顾地域的发达欠发达,类别的国重与省重,中专与职高、技工等。学校数量不少于20所。
4.调查时限为近5年的相关内容。如有近3年内的相关调研报告,可以做补充调查后采用。
5.本报告作为专业教学标准的附件内容,字数要求在
10000~15000字。
附: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
第二篇: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20xx〕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教学计划是指导和管理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更好地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制定工作,规范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管理,保证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要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学生为主体,立德树人,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使中等职业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能力的要求,确定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2.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加强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
3.坚持“做中学、做中教”,突出职业教育特色,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教学环节,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
4.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正确处理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技能课程之间的关系,合理确定学时比例,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现。
5.坚持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地方和学校可根据区域经济、行业特点和社会发展需求,在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学手段和方法上有一定的灵活性。
三、招生对象与学制
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3年为主;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1年为主。
要建立更加灵活多样、满足学生需求的学习制度,积极推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建立“学分银行”,允许学生采用半工半读、工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
四、培养目标与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他们应当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够将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结合起来;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继续学习的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必要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和一定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应按照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
五、课程设置及其要求
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
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课、艺术课及其他选修公共课程。其任务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养;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奠定基础,满足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促进终身学习。课程设置和教学应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加强与学生生活、专业和社会实践的紧密联系。
德育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等)、计算机应用基础课,体育与健康课,艺术(或音乐、美术)课为必修课,学生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物理、化学等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课程,可作为公共基础课程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也可以多种形式
融入专业课程之中。学校还应根据需要,开设关于安全教育、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人口资源、现代科学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选修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公共基础课程必修课的教学大纲由国家统一制定。
专业技能课程的任务是培养学生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应当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采用基础平台加专门化方向的课程结构,设置专业技能课程。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并注意与相关职业资格考核要求相结合。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应根据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学习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部分基础性强、规范要求高、覆盖专业面广的大类专业基础课课程教学大纲由国家统一制定。
实习实训是专业技能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强化学生实践能力,提高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环节。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学校和实习单位要按照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共同制定实习计划和实习评价标准,组织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并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重视校内教学实习和实训,特别是生产性实训。要在加强专业实践课程教学、完善专业实践课程体系的同时,积极探索专业理论课程与专业实践课程的一体化教学。
六、教学计划的基本内容与时间安排
(一)基本内容:
1.专业名称、招生对象与学制
2.培养目标、人才规格
3.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
4.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
5.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
(二)时间安排:
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假期12周。周学时一般为
28。顶岗实习一般按每周30小时(1小时折1学时)安排。三年总学时数约为3000-3300。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一般16-18学时为1个学分,三年制总学分不得少于170。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活动,以1周为1学分,共5学分。
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一,累计总学时约为一学年。允许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上下浮动,但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课程的必修内容和学时。
专业技能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其中顶岗实习累计总学时约为一学年。要认真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确保学生实习总量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专业,教学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习实训累计总学时不少于半学年。
对文化基础要求较高或对职业技能要求较高的专业,可根据需要对课时比例作适当的调整。实行弹性学习制度的学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学活动的时间。 教学计划的课程设置中应设立选修课程,其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不少于10%。
六、教学计划管理
我部负责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并组织制定国家重点建设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等专业建设规范性文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原则意见》和国家重点建设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实施,并按照本《原则意见》的要求,结合地方和行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强与行业部门的合作,组织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其他专业的教学指导方案,报我部备案。
中等职业学校应按照本《原则意见》的要求,依据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学指导方案,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实施性教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导及执行的管理监督。
20xx年我部印发的《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0〕2号)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教育部
二〇〇九年一月六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