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社区商业评价规范之二(新建社区)
总体要求:
1、大型社区人均商业用地面积不小于0.9平方米,中型社区人均商业用地面积不小于0.7平方米。
2、大型社区应建社区商业中心。
3、各社区商业设施的外观与社区整体风格相协调。
4、各商业网点证件齐全,合法经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5、社区商业网点在布局上充分实现便利性。
6、社区商业设施实现相对集中,住宅和商业的相对分离,以保证住宅的宜居性和商业不扰民。
7、社区商业应有品牌店或连锁店,货真价实。
8、社区商业服务人员应着装整齐、整洁,举止端庄、礼貌。
社区商业中心:
1.规模
1.1社区商业中心的辐射半径约2000米,与居住区的距离不少于100米。
1.2社区商业中心应配有功能较完善的商业服务业网点15个以上,商业业态在10种以上,主要配置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商业与生活服务业。如超市、便利店、餐饮店、美容美发店、洗染店、维修店、家庭服务、书店、音像店等。
2.便利性
2.1社区商业中心应设在交通便利处。
2.2社区商业中心应提供银行卡消费服务。
2.3与其他服务机构相配套,如银行、邮局、医院等。
3.设备设施
3.1各类商业网点应有必要的装饰装潢,与社区档次相协调。
3.2各类商业网点应有足够的营业面积,满足选购和消费需求。
3.3商业、服务设施齐备。
4.环境、安全设施
4.1保持清洁卫生,有垃圾存放设施。
4.2有应急照明设施及消防设施。
5.服务
5.1社区商业中心规章制度齐全,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5.2服务人员应经相应的培训并由相应的资质。
餐饮店:
1.规模
1.1社区应配备餐饮店,应有单店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店铺,应有社会知名的餐饮店。
1.2社区应提供早餐服务。
1.3社区的最远就餐距离不超过600米。
1.4餐饮店与居民楼的距离应超过10米。
2.便利性
2.1应提供电话订餐及送餐服务。
2.2餐饮店应设在交通便利处。
2.3大型社区应至少有一家24小时服务的餐饮店。
2.4应有提供银行卡消费服务的餐饮店。
3.设备设施
3.1餐饮店的厨房、餐厅应有分隔,冷荤的制作有独立的操作空间和卫生设施。
3.2原料、成品、餐具、用具等应分别存放。
3.3有洗涮消毒设备。
3.4有空调系统,温度适宜。
4.环境卫生、安全设施
4.1餐饮店内应保持清洁,清理及时,加工制作应符合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要求。
4.2 餐饮店周围环境应干净、清洁,与垃圾存放处的距离应超过30米。
4.3应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排污、消烟、消音、除尘设施及垃圾存放设施。
4.4有应急照明设施及消防设施。
5、服务
5.1餐饮店应有不同的种类,大型社区应有多种风味的餐饮店(包括清真店)。
5.2服务人员应经相应的培训并具有相应的资质,定期进行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5.3餐饮的档次及价格应与社区的消费水平相适应。
超市:
1.规模
1.1大型社区至少有一个面积6000平米以上的大型超市或两个以上的超市,中型社区至少有一个超市。
1.2超市的辐射半径约1500米。
2.便利性
2.1超市营业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大型超市有不少于营业面积40%的停车场。
2.2超市经营商品种类不得少于5000种。
2.3社区居民距超市的最远距离不超过2000米。
2.4超市应有刷卡通道。
3.设备设施
3.1超市应具有冷藏、冷冻、保鲜设施。
3.2超市的收银通道应与超市的规模相适应。
3.3超市应配备空调系统,温度适宜。
4.环境、安全设施
4.1超市内应保持清洁卫生,有垃圾存放设施。
4.2销售、加工制作的食品应符合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要求。
4.3超市内食品区(包括冷、热、包装食品等)、用品区等区域应严格分开,不应交叉。
4.4有应急照明设施及消防设施。
5.服务
5.1理货员应及时补充商品,收银员收银迅速。
5.2超市规章制度齐全,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5.3服务人员应经相应的培训并具有相应的资质,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定期进行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便利店:
1.规模
1.1社区应配备便利店,便利店的辐射半径约300米。
1.2便利店的面积在50至150平方米。
2.便利性
2.1便利店的营业时间不少于16小时,应至少有一家24小时服务的便利店。
2.2便利店的商品种类在3000种左右,应包括生活必需品。
2.3便利店应提供其他便利服务,如:传真、复印、冲照片、票务服务,代售电话卡、邮票,食品加热等。
2.4大型社区的便利店应提供网上购物、电话购物等电子商务服务。
3.设备设施
3.1便利店应具有冷藏设施(冷柜、冰箱等)、卫生消毒设施。
3.2便利店应配备空调系统,温度适宜。
4.环境、安全设施
4.1便利店内应保持清洁卫生,有垃圾存放设施。
4.2有应急照明设施及消防设施。
5.服务
5.1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5.2熟食加工制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
美容美发店:
1.规模
1.1大中型社区应配备美容美发店,每千人美容美发店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5平方米。
1.2至少应有一家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2、便利性
2.1最远消费距离500米。
2.2营业时间不少于12小时。
3、设备设施
3.1具有与所经营的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3.2应具有相应的卫生消毒设备和措施。
4、环境、安全
4.1及时清理,保持店内外的清洁。
4.2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部门的健康检查。
5、服务
5.1应在营业场所内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5.2服务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具有相应的资质,服务人员应持证上岗。
5.3向消费者提供与服务有关的真实信息,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维修店:
1.规模
1.1社区应配备家电维修(含微机及外设维修)、自行车摩托车修理、汽车维修服务、修鞋、配钥匙等店铺。
1.2大中型社区每千人维修店建筑面积应约30平方米。其中家电维修(含微机及外设维修)店建筑面积每千人不少于10平方米,家电维修(含微机及外设维修)单店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2.便利性
2.1营业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2家电维修应提供上门服务。
3.设备设施
3.1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3.2有齐备的维修设备以及必要的测试设备。
4.环境、安全设施
4.1维修店应及时清理,保持店内外清洁。
4.2应配备消防设施。
5.服务质量
5.1接待区应有服务收费价目表,上门维修服务人员应主动出示维修服务收费价目表。
5.2维修服务及时。
5.3服务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具有相应的资质。
洗染店:
1.规模
1.1社区应配备洗染店,洗染店的辐射半径在500米左右。
1.2应至少有一家连锁店。
2.便利性
2.1营业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2应提供必要的立等可取的服务项目。
2.3应提供上门取送服务。
3.设备设施
3.1应有存放客衣的条件,并保证洗涤后的衣物平整、干净。
4.服务
4.1应有必要的客衣标识管理,避免错收错发。
4.2应在营业场所内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照相馆:
1.规模
1.1每千人照相馆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0平方米。
1.2应有至少一家单店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店。
2、便利性
2.1营业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2最远消费距离在800米左右。
2.3应提供照相、胶卷冲洗、扩印、胶卷销售等服务。
2.4应提供立等可取的证件照服务。
3.设备设施
3.1应有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器材、设备。
3.2营业室、照相室与加工附属用房应分开。
4.服务
4.1应明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4.2服务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具有相应的资质。
旧货废弃物回收站:
1.规模
1.1社区应配备旧货废弃物回收站,每千人回收站建筑面积应不少于6平方米。
2.便利性
2.1营业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2应提供上门服务。
3.设备设施
3.1应有封闭的废品存放处。
4.服务
4.1及时清理,货品摆放有序,应保持回收站内外的清洁。
4.2回收站应每天进行物资清理、转运。
4.3上门服务应及时。
家庭服务:
1.规模
1.1社区应有家庭服务网点提供家庭钟点工、家政服务、家庭护理等服务。
1.2家庭服务网点的服务半径为1000米。
2.设备设施
2.1应有与家庭服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3.服务质量
3.1服务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具有相应的资质。
书店、音像店:
1.规模
1.1社区应配备书店、音像店,书店、音像店的辐射半径在1000米左右。
1.2每千人书店、音像店建筑面积应超过15平方米。
2.便利性
2.1营业时间不少于12小时。
3.设备设施
3.1音像店应提供试听设备。
社区商业全国示范社区(新建社区)各项目比重分配
第二篇:社区意见
发展对象入党征求社区活动党组织意见表(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