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岗实习考核、鉴定表
专 业
班 级
学 号
姓 名
指导老师
实习时间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印制
填 写 须 知
1、 学生在外单位实习期间,不得酗酒、斗殴,遵守学生守则,遵守国家政策法令。
2、 学生在实习期间,学生必须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与调遣,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实习,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每天必须按时上下班,病、事假日数将影响成绩评定等级;凡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核定。
3、 实习期间,学生应做到尊敬师长和领导,并虚心向实习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指导老师请教,使自己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4、 学生实习期间思想品德的考核和实习成绩的考核,由所在单位核定,所定成绩盖实习单位公章方为有效,实习成绩考核,主要包括专业实习内容、实习业务鉴定及出勤情况。
5、 学生实习结束和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表及顶岗(毕业)实习周记同时交回学院,否则无顶岗实习成绩。学生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相应学分。
评分人签名: 实习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顶岗实习成绩考核鉴定表
XXXX 学 院
顶岗实习成绩考核鉴定表
二级学院名称
专 业 班 级 学 号
学生姓名
实习单位
XXXX教务处制
填 写 须 知
1、《专业实习成绩考核鉴定表》适用于校内各非师范专业的实习生,主要体现学生在专业实习期间的实习和表现情况。
2、实习内容请填写实习期间各个时间段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摘要(项目名称、实习角色、实习工具、实习项目中具体事宜介绍等)。
3、实习自我鉴定主要填写实习态度(诚信踏实、勤奋好学,尊敬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人员等),实习纪律(保证实习时间,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等),实习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协作能力,社会活动能力等),实习效果(对实习的认识体会,巩固和加深所学知识的程度,能力的提高,存在问题等,此部分纸张不够可附页)。
4、实习总评成绩按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个等级评定。
5、对于分散实习、学校教师又不能指导的学生,表中第三项、第六项和第七项可以不予以填写,但必须由二级学院在第三项、第六项和第七项注明“分散实习”字样,并在这三项中都加盖公章(覆盖所注明字样)。其实习综合成绩由实习单位所给成绩确定。
6、实习结束后,此表经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密封后,由指导教师(学生)带回或寄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7、本表填好后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复印一份,复印件由二级学院存档(保存3年),原件随学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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