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镇中心小学二年级音乐素质评价方案
一、评价目的:
音乐教育是学校进行美育的重要途径,具有人文的价值。对陶冶学生的思想情操、开发学生的智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评价从素质教育的目标出发,结合音乐教学的学科特点,对学生学习音乐的态度与兴趣,知识技能的掌握,个性的发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力求体现音乐教育的思想性、知识性和人文性,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
二、评价对象:
二年级全体学生
三、评价要求:
评价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平日与期末相结合为基本原则,重学生学习的过程性评价。具体要求如下:
四、具体要求:
1、学习态度:40%
根据平日音乐作业及音乐课参与集体舞、音乐游戏等活动的具体情况打分。
2、基本知识:10%
现场问答:
(1)听音乐能分清管弦乐、民乐、打击乐;
(2)知道独唱、齐唱,并能听演唱区分;
(3)能听演唱知道区分男声、女声、童声;
(4)了解七个基本音的唱名,并能将唱名与基本音准确连线。
(5)听音乐能用线条、图形、颜色表现情绪。
3、基本技能:50%
在背唱曲目中任选一首背唱。
曲目:
《十二生肖歌》
《请你唱个歌吧》
《数鸭子》
《蒲公英》
《小孩不小歌》《我当老师》《买菜》
《小海军》《学做解放军》
《法国号》
《大风车》
4、个性发展:10%
有特长的同学可以选择乐器、舞蹈、表演等自定内容展示,做为加分。
说明:
1、评价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75—89为良好,60—74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项目中第一、二栏为平日成绩,第三栏为期末成绩,总平分根据平日成绩、期末成绩作综合评定。
3、本评价总分为110分,“个性发展”作为加分。
执笔人:王丽娟 审核人:杨仪丹
第二篇:海门镇中心小学二年级数学学习水平评价细则
海门镇中心小学二年级数学学习水平评价细则
小学数学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数学学习状况,激励学生的学习
热情,促进学生数学素养的全面发展。因此,对学生数学的学习评价,既要关注
学生知识与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更要关注他们数学思考的发展、情感与态度的形
成和发展;既要关注学生学习数学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变化和
发展。评价的形式和手段应多样化,要让评价成为学生展示自己成功的舞台,让
评价成为学生愉快的经历,让学生在评价中产生更强的学习动力,真正实现学生
主动、全面的发展。
一、定量评价
1、笔试(100分)
⑴评价内容:市里所出的期末检测卷。
⑵评价方法:期末评价与平时评价相结合。
⑶评价人员:教师。
2、口算(5分)
⑴评价内容:教材所给各种形式的口算题和一些估算题。
⑵评价方法:教师任意指定口算和估算题共20题学生进行口算。期末评价
与平时评价相结合。
⑶评价标准:能在3分钟内回答正确,满分。其它适量扣分。
⑷评价人员:教师。
3、实践操作(5分)
(1)评价内容:确定位置让学生测定方向;认识角让学生“创造”出角。
(2)评价方法:在校园里找一至二个测量地点,然后利用指南针找出8个
方向的景物,或者说出各建筑物(如文峰、幼儿园、你的家等)分别在学
校的约哪个方向。
用纸折出大小不同的角,并比一比它们的大小。
用一张不规则的纸折出一个直角,或者用两块三角尺拼出一个直角。如对
一次考查成绩不满意的,允许二次考查。
⑶评价标准:操作准确,方法科学合理,满分;如有创造性的,多样性的给
予加分;其余适量扣分。
⑷评价人员:教师。
二、定性评价
1、数学表达(5分)
⑴评价内容:能用数学语言表达题目的意思,会用自己的语言说出解题的想
法。
⑵评价方法:通过课堂中的题问,课后的单独提问进行。
⑶评价标准:灵活掌握,如有进步,要适量加分。
⑷评价人员:教师。
2、情感与态度(5分)
⑴评价内容:上课时能独立思考、发现问题、大胆提问,能认真倾听别人的发言,能发表不同的见解;会和他人合作,交流;有良好的作业习惯。
⑵评价方法与标准:通过课堂观察、课后访谈、作业分析进行。很好的做到,就是“优”。
⑶评价人员:教师及家长。
综合成绩评定应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定量评价,合计“1”、“2”、“3”部分成绩;定性评价合计“1”、“2”部分成绩。若遇小数,则采用四舍五入的办法记分。分数与等第的转换为:总分达108分以上的为“优”;90——107分为“良”;72——89分为“合格”;72分以下为“不合格”。
执笔人:严 明 审核人:杜敏娟
附1 口算和估算
500+60 2×24 750-50 30 × 8 估算 705-199 50+60 40+300 340-300 54 ÷ 9 895-597 90×8 470-400 2×13 28÷7 606+399 4×12 660-60 56÷7 450-50 295+306 45÷9 3×33 130-90 670+20 704+195 200+800 50×6 60+300 150-70 902-605 130-80 110-30 4×22 680-600 503 -298 40+300 130-80 1000-400 44×2 695-407 150-70 70+200 60+80 600-200 599+297 9×50 21×3 70+60 30+90 598-290 63÷7 40+90 170-90 430-400 898-606
附2:
作交流。
注:A+等为能根据指南针较快地正确地指出各建筑物的方位,能很好地与他人合
A等为能根据指南针正确地指出各建筑物的方位,能较好地与他人合作交流。
B等为能根据指南针正确地指出各建筑物的方位,有少许错误,经过提醒能改正,可以和他人合作交流。
C等为错误较多,经老师提醒还不能很好地正确辨认方位,和他人的合作交流也较困难。
如学生对所得的成绩不满意,可以再次进行操作。
附3:
课堂观察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