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离场管理流程
修订记录
1、流程图
2、流程概况
3、工作程序
3.1商户离场
3.1.1商户提出离场申请或中途违约离场时,商业管理部通知财务部收费员提交《租赁欠费表》后,填写《商户离场申请表》。
3.2离场申请审核
3.2.1商业管理部根据与商户签订的租赁合同对商户离场申请进行审核后,报商业分管副总审批。主力商户须经物业公司经理、总经办法律专员(界定是否有违约责任以及如何处理)、财务部经理和商业分管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3.2.2财务部根据审批意见进行相关帐务处理,商业管理部组织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和接收后,商业管理部对原合同进行回收并交行政部存档。
3.3商户离场
3.3.1商业管理部与物业公司一并监督商户离场,并做好日常维护,至商户正式离场。
4、支持性文件
无
5、相关记录
5.1《商户离场申请表》
5.2《租赁欠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