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装修现场管理规定
1. 施工人员现场管理
1.1凡进入装修现场的施工人员,须佩戴由xx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制发的《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需遵守各项装修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生火、煮水煮食、不得高声喧哗、打闹、赌博、酗酒、睡觉等。
1.2施工的商铺须办理《场内施工许可证》后才能进场施工,装修期间应与外部隔离,做好围蔽以防影响其他商铺正常营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并需要每日清理干净施工现场的工程垃圾,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在商铺内过夜。凡需在铺内扇灰、钻孔、油漆、打墙等滋扰性严重的作业以及装修材料、余泥清运须在乐成建材家居广场非营业时间内(23:00至次日9:00时)进行,并须办好非营业时间装修手续。
1.3每天施工完毕离场前,施工负责人须知会客户服务中心总值班人员派工作人员到商铺内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施工人员才能离场 。
2. 装修材料管理
2.1施工单位所用的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条例的规定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使用阻燃材料(含夹板、木方),如使用普通板材、木方,其内侧必须油防火漆,外侧贴防火面板。
2.2材料应按指定的路线和指定的出入口进出。
2.3电气材料选用:10平方毫米以下电线,应采用难燃双塑料绝缘电线,套金属管保护。电子式镇流器、变压器要采用经国家质检部门检测合格产品。电源开关、插座、开关面板选用符合国家安全认可的合格产品(如梅兰日兰、西门子、奇胜、ABB等品牌)。
2.4天花需采用不燃材料装修,若局部造形需要可采用阻燃夹板、木方。
3. 现场技术管理
3.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xx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审核同意的设计图纸及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在未获得xx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损坏建筑结构面,各层地面的最大承载力为400公斤/平方米,任何摆放的物件不得超越此限制;中央系统、机电设备和原装修效果,如有变动修改需审核通过后才可施工。
3.2机电项目施工(供电、空调、消防、监控、报警、给排水等)须聘用具有国家建设部审定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机电设备安装施工规范。
3.3所有电线必须用铁线槽、铁线管敷设,驳接处要有可靠的跨接地线。灯具与铁线槽、铁线管连接处要用金属蛇皮管连接,但长度不应超50厘米。
3.4所有插座均应装设地线,并与地网有可靠连接。
3.5按每建筑平方60瓦的标准配置电力,电线与各级开关匹配合理。
4. 仓库电器管理要求
4.1 仓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
4.2仓库内照明应安装防爆灯具。
4.3仓库内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线管内,电气线路和灯具应当安装在仓库通道上方,与货物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仓库闷顶架线。
4.4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的白炽灯等高温灯具,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它防燃性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4.5仓库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4.6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也不能使用电钟、交流收音机等。
4.7仓库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及电源插座等。
4.8仓库电源应当单独安装开关箱,开关箱需设置在仓库外。
4.9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器设备和电线不能超过安全负荷。
5.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临时用水及施工动火作业管理
5.1施工单位必须聘用合格的持证电工上岗,临时用电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遵守临时用电的操作规程,漏电开关,导线等应按申报负荷选用,严禁乱拉、乱接及超负荷使用。
5.2 施工用水须办理临时用水申请,供水点处须做好防漏处理,施工中应注意现场地面不能有积水。
5.3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须持合格焊工证并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做到动火前"八不",动火中"四要",动火后"一清",以及在动火部位配备足够灭火器材,设专人监护,做好周围设施的围蔽保护工作。
5.4 "八不":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凡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内,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物品的不动火;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未配备有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四要":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离开现场。
6.设施设备的保护
6.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须做好铺内业主所属设施(含玻璃间墙、门、大理石饰面及中央系统消防、机电设备等)的保护。
6.2施工范围若涉及影响中央系统消防、机电设备,必须事前通知客户服务中心对受影响设备进行妥善处理后才能施工(如拆除天花
前必须通知客户服务中心将消防喷淋、烟感器、温感器、广播喇叭、空调风口等设备处理后才能施工)。
本管理规定未列事宜详见《xx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守则》中"承租商铺装修的管理",本管理规定如有与《xx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守则》不符之处,则以《xx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守则》为准。请租户(施工单位)按规定执行,如有违反,xx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注:1、装修材料及余泥垃圾搬运路线:
2、如有疑问请与客户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租户签名:
第二篇:商业广场装修管理规定
装修管理规定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物管公司:
承租户:
装修单位: 栋 楼 号
为加强商铺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服、优良的生活环境,就福永杰鹏广场商业楼商铺装修管理规定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一、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内容:
土木工装饰、室内用电系统布置及空调安装。
二、装修工程施工期限:
日起至, 承租方须在该时间内装修完毕,过期须办理延期手续。装修申报时装修方须交纳 元装修押金。
三、办理装修的条件:
承租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办理装修工牌。提供所装修铺位的平面图、效果图、电路图。
四、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
所有因装修/安装工程而产生的材料、废料和垃圾(包括:沙、石、灰、水泥、泥头、木屑)等散装物品须用袋包装后由承租方自行清理,否则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每平方米司统一清运到堆放垃圾地点。
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承租方在装修前须带齐相关资料及图纸向物管公司申报装修,所有施工项目必须按照物管公司审批范围内的内容进行装修,不得虚报、假报装修内容。经检查如发现有虚报假报和超审批施工的,必须停工补办申请审批手续,并在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不予批准的项目必须恢复原样。
2、商铺室内用电总负荷不得超过30KW,如须增容装修人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待供电公司批准同意后方可(其因增容所产生的费用由装修人承担),施工用电须由承租方自行提供专用配电箱,将所用电源经过配电箱后再接线使用,以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
3、装修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施工现场煮食、留宿和烧制沥青。烧制沥青只能在物管公司指定的露天地方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人行道、屋顶天台、走廊等公共部位放置或加工装修材料及其它物品。
4、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和未经申请批准使用明火作业,并由承租方配置手提式灭火器(2公斤10个或4公斤5个)。
5、不得侵占公共空间,在外墙、屋顶、天台等共用部位安装任何管、线、空调主机、热水器等设施设备,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
6、不得切割、凿打天花、地面楼板、柱、共用墙体和改变总电箱位置,卫生间墙身、天花等处有排水管检查口的位置不得用墙砖或封闭式天花将排水管检查口封闭,必须在天花上做预留检查口。
7、承租方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不得改变商业广场内的设施和设备。
8、物管公司将派人不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并在装修完工后派人对贵单位进行装修后的竣工验收检查。
9、物管公司只负责对装修后的隐蔽工程进行表面验收检查,由于装修施工技术、质量及装修所用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承租方或其它租户利益造成损失的,物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商铺装修工程的二年保修期和茶水间、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五年的保修期由承租方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如因未签订合同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自己承担责任。
10、商铺装修竣工自表面验收检查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如无异常现象方可退领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
11、在装修时严禁损坏墙面、地面地砖,不得安装防雨蓬。
12、商铺的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
求。
六、违约责任:
1、未经物管公司批准就进行施工的违章装修/安装项目承租人必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样,经通知后在期
限内未拆除或拒绝恢复原样的工程内容,物管公司将另行安排人员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承租
方负责承担。
2、电气线路、给排水系统、防渗漏等隐蔽工程必须按物管公司要求或相关规定,规范要求施工,如经检查
有不符合的,经通知后必须拆除遮挡部分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如有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
合格的,将对贵写字楼要求进行停工整改处理,所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3、商铺装饰装修工程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损坏外墙等不合格工程内容物管公司将限期整改,
整改后进行复验,直到合格为止。如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时,物管公司将另行安排施工人
员进行施工或停电停工整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4、承租方或装修公司在装饰装修活动过程中有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不合格等行为未整改合格
时,物管公司将不予办理按金退领手续,如因此造成损失或产生费用的,物管公司将从装修保证金中
扣除相应金额。
5、属装修公司责任的由承租方自行向装修公司追偿。
6、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写字楼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承租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
用。
7、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
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不得影响甲方的日常运作,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应加于赔偿给甲方。
七、其它约定:
1、为保证本大厦装修工程的质量,物管公司将不定时派人到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指导施工,承租方须
配合物管公司对商铺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2、物管公司有权制止装饰装修活动中的影响公众利益,公共安全和影响周围租户正常生活的相关行为。
3、装饰装修工程技术质量和所用的产品质量由承租方按国家装修规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自行进行验收或
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物管公司只负责对现场进行检查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4、承租方要按照消防条例规定,做好二次装修消防检收工作,如日后出现任何消防问题,由承租方全部
负责。
5、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生效,承租方和福永杰鹏物业公司各执一份。
八、补充协议: 水费:100元(直到工程完成,不含税)电费:100元 施工时间7:00-18:30 。从门口至货梯之间地面需放上木板,在施工过程中门口需用布遮挡,窗户需用报纸和胶布保护好。 物业公司签名盖章:深圳市杰鹏物业有限公司 承租户签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