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采购自查报告

时间:2024.3.31

湖北大唐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自查报告

十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办公室》鄂采函【20xx】11号文的要求,我公司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本年度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并总结如下:

我公司坚持按照要求坚决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一、主要的自查内容有:

1、公司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齐全有效;

2、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经营状况与证照登记的情况一致,不存在超越委托权限的代理行为;

3、主要的从业人员都持有相关的工作执业资格证书;

4、代理人员与其代理项目的投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的情况;

5、项目组代理人员组成符合有关规定,能按规定数量承接业务;

6、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健全,制度执行到位;

7、委托代理合同能按示范文本签订,能按合同约定的权限范围履行招标代理职责,不存在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的行为,不存在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服务的行为;

8、招标代理工作符合法定招标程序和相关规定,并能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招标项目时间进度符合要求;

9、收费额度能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不存在恶意压价竞争、随意提高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标准的行为;并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有公示服务内容和规章制度不存在通过向招标人、投标人提供业务服务,从中收取回扣、提

成等商业贿赂的行为;

10、在代理服务中不存在为围标串标提供便利的行为;

11、没有泄露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应当保密的信息或资料的情况;

12、能按规定编制工程项目的招标方案,不存在不按招标方案实施招标的情况;

13、没有不遵守有关规定、未认真履行代理工作职责而出现差错、失误等造成不良后果的情况,不存在因代理责任而引起的有效投诉的情况;

14、招标代理文件都能按规定进行盖章或签字,招标代理文件存档规范、完整;

15、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能按规定的示范文本编制,并按规定的时间发放;

16、不存在服务态度生硬,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行为;

17、积极按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及要求参加年度考核、学习和培训;

18、不存在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19、没有帮助招标人规避招标或肢解发包的情况,在代理过程中 不存在对业主、投标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阻止或不主动向招标管 理机构报告的情况;

20、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有公示服务内容和规章制度。

三、所使用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公平公正不存在不平等的格式条款。

四、收费标准能符合国家政策法规,不存在违规收费行为。

五、不存在向潜在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等欺诈手段。

六、不存在通过向招标人、投标人提供业务服务,从中收取回扣、提成等商业贿

赂的行为。

七、在代理服务中不存在为围标串标提供便利的行为。

八、不存在超载资质证书允许范围承接业务。

我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职业工作水平,并不断规范招标投标及规范评标行为;

二、通过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各级政府对招投标工作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之一来抓, 我们在招标过程中,坚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管理,有章可循,运作规范,廉洁高效。

三、强化对业主和投标单位的审查,招标前必须按招投标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四、积极参加招投标有关管理部门组织安排的职业岗位培训及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及业务水平。

五、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完成招标工作。

湖北大唐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规范零星采购行为,方便用户单位,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省直单位20xx年度拟采购的小批量的计算机、汽车、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办公家具协议供应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EZC-20xx-ZX254/1

二、 项目名称:20xx年上半年度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

三、招标内容:

1、第一包:计算机

第二包:汽车

第三包:办公自动化设备

第四包:办公家具

2、招标对象:计算机、汽车生产企业;办公自动化设备生产企业或取得生产企业唯一授权的经销商(综合类为:能够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招标货物授权代理的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专业类为:只能提供唯一品牌招标货物的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的办公家具生产企业或取得生产企业唯一授权的经销商;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并且在湖北省境内设有生产基地的办公家具生产企业。

3、本期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4、本次协议供货实施范围:湖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并推荐到全省。

5、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和办法

1、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每天(节假日除外)8:00—12:00、14:30—17:

30(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文件(A.生产企业直接参与本次投标:1.生产企业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申请书原件;2.前来购买招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明或授权文件。B.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1.生产企业可授权唯一经销商参与本此招标活动的特别授权书原件;

2.经销商参与本此招标活动申请书原件;3.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原件;4. 前来购买招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明或授权文件)到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509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计算机、汽车:北京时间20xx年x月x日上午9:00。 2、 办公自动化设备和办公家具:北京时间20xx年12

月x日上午9:00。

六、开标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厅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8号

邮政编码:430071

电 话:(027)87825744 87238047

传 真:(027)87825743

联 系 人:王峰 汪红

开 户 行:中行湖北省分行中南路支行

开户名称: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行 号: 840368

银行帐号:13060108093001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办公用品、耗材及设备维护)

省政府采购中心 (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湖北省财政厅的委托,就20xx年上半年度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及办公自动化维护协议供货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文件投标。

1、 项目编号:EZC-20xx-ZX254/3

2、项目名称: 20xx年上半年度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办公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维护协议供应商项目

3、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分三包,投标人可以投报全部包,也可以只投报一包;

第一包:办公用品协议供应商

第二包:办公耗材协议供应商

第三包:办公自动化设备维护协议供应商

①本期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为20xx年元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 ②本次协议供货实施范围:推荐给湖北省省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 ③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和办法

①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每天(节假日除外)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业绩证明等)到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506室(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8号)购买招标文件。

②凡持有以前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证书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将原证书(原件)送交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审验。

③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

5、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20xx年x月x日8:00至9: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xx年x月x日9:00(北京时间)。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为避免投标迟到,请投标人提前一小时到达投标现场)。

6、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六楼(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8号,省财政厅旁),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投标人须将开标一览表密封在单独的信封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投标时单独递交,以便唱标时查找。

8、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投标人经营场所邻近省直机关所在地;

②必须具有一定规模;其中,办公用品及办公耗材的投标人要求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办公自动化维护的投标人要求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③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④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8号)

邮政编码:430071

电 话:(027)87238042,

传 真:(027)87302472

联 系 人:张蕾冰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车辆保险)

根据鄂财采计[20xx]20xx号函的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北省财政厅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20xx年度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务车辆保险”项目实行省级政府采购。欢迎合格投标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EZC-20xx-ZX254/2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20xx年度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务车辆保险

三、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20xx年度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务车辆保险协议供应服务商

2、本期协议供应商资格有效期为: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3、本次协议供货服务实施范围:湖北省省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四、投标人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机构;

2、经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专业保险经营机构在武汉设立的机构或保险代理机构;

3、过去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售价:

北京时间20xx年x月x日开始至20xx年x月x日下午,每天

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请投标人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证等)到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511室进行资格预审后再购买招标文件。

标书售价:300元/本

六、开标时间:20xx年x月x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厅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8号

邮政编码:430071

电话:(027)87238087

传真:(027)87238043

联系人:胡洋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xx年x月x日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省直机关汽车维修项目)

根据鄂财采计[20xx]20xx号函的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中所需维修服务实行省级政府采购。欢迎合格汽车维修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EZC-20xx-ZX254/4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

三、招标内容:

第一包:一类综合汽车维修企业(不含专修店)

第二包:二类综合汽车维修企业(不含专修店)

四、投标人基本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的要求;

2. 投标人应是通过武汉市行业主管部门审验合格的一类汽车维

修企业及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3.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的要求:

a.经营面积不少于500平米

b.举升机不少于4台

c.具备四轮定位仪

d.设有烤漆设备

4. 投标人经营场所位于临近湖北省省直机关所在地;

5.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

6.以联合体方式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售价:

北京时间20xx年x月x日开始至20xx年x月x日下午,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副本原件(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511室进行资格

预审后再购买招标文件。

标书售价:300元/本

六、20xx年x月x日以后,将对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

七、开标时间:20xx年x月x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厅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8号

邮政编码:430071

电话:(027)87238087

传真:(027)87238043

联系人: 胡 洋

中心

湖北省政府采购20xx年x月17


第三篇:政府采购自查报告


政府采购工作自查报告

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采购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为节减财务支出,缓解经费矛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二年来全局政府采购总额916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共节约资金36万元,节支率达到4%。回顾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各部门积极配合

由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县采购办的指导下,依靠各部门间的紧密配合,一丝不苟的开展工作。今年,县财政局又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加大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力度,我局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向财政部门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

二、工作严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我局针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反映、暴露和查出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边查边改。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采购、决策、付款相分离,即三个“三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

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三、我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06-20xx年我局政府采购实际支出916万元,其中20xx年实际支出395万元,20xx年实际支出521万元,同期相比,增加126万元。实际采用政府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货物820万元,采用协议采购方式96万元。

总之,一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将依据“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协调发展”思路,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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