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品牌汽车市场检查工作总结
针对一些企业未经授权和批准私自销售品牌汽车,消费者难于享受正规的售后服务的现状,迁安市工商局根据唐山市工商局《关于对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自7月x日开始至8月x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执法力量对全市内的汽车市场进行了一次清理整顿。
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85人次,车辆124台次,对本市的7户汽车企业进行了拉网式地检查和整顿。查处了迁安市某汽贸公司未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私自销售“本田”、“现代”品牌汽车案件,罚没款10000元,维护了本市汽车市场秩序,也保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确保取得实效,迁安市工商局注重做好了“三个结合”:一是检查经营范围与经营资格相结合。检查所经营的品牌汽车是否经过了厂商授权及国家工商总局批准。二是行政指导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对超出核准经营范围但已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以行政指导为主,责令限期更正;对未经授权或批准擅自经营品牌汽车的企业,予以立案查处。三是整顿秩序与维护权益相结合。督导企业规范售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篇:工商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总结
平安工商分局开展节日烟花爆竹市场专项
检查总结
为确保国家、集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伤人事故的发生,为市民营造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我局严格按照《平安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建立“五个机制”为抓手,狠抓了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建立烟花爆竹监管机制。
一是建立层级监管制度。分局成立烟花爆竹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任组长,市场消保科、企业注册管理科、经检支队、各工商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所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强化组织层面建设;分局与工商所、工商所与监管人员逐级签订《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建立健全辖区网格化监管制度。在高危行业网格化管理中,把监管责任落实到各工商所的每个监管人员,进行定员定责定岗定格,促使监管人员对分管片区负起责任,并把监管任务完成情况与绩效考核相挂钩,充分调动监管人员的积极性,做到烟花爆竹监管工作“人人有责任,户户有人管”;三是建立健全宣传教育与群众监督机制。把宣传教育与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公布12315及相关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定
期检查落实群众投诉举报情况,切实提高行政执行力。
二、建立烟花爆竹市场主体准入机制
严格执行重点行业前置许可审批制度,对未领取《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市场主体一律不予核准登记,不核发营业执照。通过登记窗口严格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
三、建立专项整治与日常动态监管机制
在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中,各工商所对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超范围经营的行为,是否有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是否做到了亮照经营。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始终采取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绝不姑息,通过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工作,在日常监管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做到既对已登记的烟花爆竹经营户按规定进行巡查,也对其他市场主体进行巡查;加大对集贸市场、农村等无照经营易发、多发地区的巡查力度。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6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9车次,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351户次,有效遏止了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四、建立执法资源整合机制。
在开展整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重大行动中,各工商所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工作,发挥各级政府在整顿工作中的牵头组织作用。在平安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小组领
导下,与安监、公安、供销社等部门紧密配合,开展联合检查,形成部门合力,完成除夕夜、元宵夜海滨北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联合执法行动,有效地遏制了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为使燃放烟花爆竹监督管理工作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我局制定了严格的属地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安全监管应急机制,确保燃放烟花爆竹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