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更衣室、浴室管理规程(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酒店和员工的财产安全,行政人事部重新拟定更衣室、浴室管理规程如下:
一、员工更衣柜管理
1、总务员根据人事部的新入职员工名单,合理安排更衣柜,一人一柜。
2、总务员保管更衣柜备用钥匙。员工如忘带更衣柜钥匙,经总务员确认后可借
用备用钥匙,员工使用后须立即归还。
3、总务员负责更衣柜钥匙更换。员工如遗失更衣柜钥匙,需立即报总务员,换
锁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禁止员工私自配锁。
4、禁止员工私自互相调换更衣柜。
5、更衣柜不得存放贵重物品,酒店对遗失物品不承担任何责任。
6、更衣柜不得放除工作服以外的任何酒店财产,除非事先得到人事经理同意。
7、更衣柜门上不得悬挂毛巾、衣服等日用品。
8、员工离职时,凭“员工离职清单”至总务员处交还更衣柜钥匙,经总务员开
启验证后签字认可。
二、员工更衣室
1、保持员工更衣室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和干燥,空气流通,无异味。
2、保持员工更衣室内桌椅、柜等摆放整齐,电器正常运行。
3、保持更衣柜外观清洁,无尘垢。
三、特殊要求
1、酒店管理层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员工更衣柜进行安全检查。
2、确保员工更衣室消防安全
四、员工浴室
1、浴室仅供本酒店员工使用,严禁非酒店员工进入,违者罚款50元/人次。
2、员工在使用浴室时应注意节约用水,爱护设施,对蓄意破坏者,酒店将按有关规章严肃处理。
3、员工不得在浴室内清洗衣物或无故逗留,违者罚款50元。
4、员工应自觉保持浴室卫生,不得在浴室内乱扔杂物。
五、员工更衣室挂锁安装已完成,从20xx年4月9日(星期一)起,员工私人物品(如衣服、包等)一律不得带入工作岗位(特批人员除外)。如有违反,将按照《员工手册》处理。
第二篇:更衣室管理制
更衣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员工更衣室的管理工作,为员工提供一个清洁、安全、卫生的更衣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山东怡景丽家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各更衣室。
3、职责:
商场综合办公室负责商场更衣室的管理工作。
行政中心办公室负责更衣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4、内容:
4.1、公司员工均有权使用商场更衣室,可在规定时间向商场综合办提出申请,并到财务缴纳50员管理押金,凭押金条到综合办领取钥匙,商场综合办为已拿钥匙的员工安排更衣柜。员工不再使用更衣室时,可向商场综合办提出申请,并到财务退管理押金。
4,2、商场综合办应针对商场的工作特点,制定更衣室卫生清理办法,对员工、导购员等进行责任划分,确保每日更衣室的卫生清理工作责任到人,责任人确保地面、橱柜、门窗等无污渍、尘土等。
4.3、商场综合办应每日检查更衣室的卫生清理情况,发现未按时值日的人员,给予10元/次的罚款,累计三次的,综合办有权收回当事人使用的更衣柜,并且不予退还押金。
4.4、严厉禁止在更衣室内堆放杂乱物品,严厉禁止在更衣柜上面摆放物品;发现一次给予10次的罚款,累计三次的,综合办有权收回当事人使用的更衣柜,并且不予退还押金。
4.5商场综合办应安排专人负责更衣室的打开和关闭工作,并根据商场考勤情况制定详细的更衣室开放时间。非开放时间必须保持更衣室处于锁闭状态。冬季更衣室开放时间7:30-----19:00;夏季更衣室开放时间7:30---20:00。
4.6、行政中心办公室每周对商场更衣室定期监督检查一次(每周二),不定期检查一次。
4.7、公司禁止员工在更衣柜内存放贵重物品,如钱包、现金、手机、
等;如有丢失不予负责;禁止员工在更衣柜内存放危险品,如:汽油、稀料等,一经发现综合办有权收回当事人使用的更衣柜,并且不予退还押金。
4.8、如万一发生偷盗案件,直接报告物业部值班人员,由安保人员依照有关治安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9、因钥匙丢失或挂锁损坏,本人须到值班室填报开箱申请单,经所在商场综合办确认,并在本人在场的情况下,由综合办负责开启更衣箱。
4.10、任何人不得私自携带工具进入更衣室撬动更衣柜,因本人擅自撬动造成更衣箱损坏的应按价赔偿。
4.11、更衣室所用挂锁由商场统一购买配发,严禁员工私自换锁,发现私自换锁的,综合办有权收回当事人使用的更衣柜,并且不予退还押金。
4.12、严禁公司员工在更衣室吃东西、吸烟、打闹,发现一次给予10次的罚款,累计三次的,综合办有权收回当事人使用的更衣柜,并且不予退还押金。
4.13、更衣箱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发现转借的,综合办有权收回当事人使用的更衣柜,并且不予退还押金。
4.14、员工在更衣室内不准乱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应自觉保持室内卫生,发现一次给予10次的罚款,累计三次的,综合办有权收回当事人使用的更衣柜,并且不予退还押金。
4.15、公司有权指定有关人员要求员工开锁检查员工更衣柜。
4.16、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进行通报。
4,17、本管理制度的未尽事项由行政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