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休息室管理制度
一、目 的
为了加强中心员工夜班休息室的规范化管理,以保持清洁、整齐的休息环境和秩序,从而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二、员工责任
员工休息室的员工须遵守本制度,同时有义务保护、爱护公共物品设施,爱惜休息室的生活环境。
三、休息室开放对象及申请
1.员工休息室主要为晚班下班后,不便回家的员工提供临时休息场所。
2.员工休息室午休时间,主要针对孕妇、身体不适、部分早晚班员工提供临时休息场所。
3.员工需通过生产网电脑进入员工休息室录入系统进行提前登记床铺,床铺先预订先得。
四、休息室管理规定
(一) 使用管理规定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软件园及仓山大楼休息室由中心热线一室负责日常管理;乌山大楼休息室由中心话务二室负责日常管理。
2、员工按事先预登记床位休息,不允许转让或更换床
位,也不得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员。
3、员工不得擅自调换、多占、抢占房间内公共物品(如床上用品、床头柜、床位等)。休息时须关好房门,贵重物品应另行保管,遗失自行负责。
4、员工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内设施,不得将私人物品存放于休息室内。
5、休息室用电不得浪费,做到随手关灯及空调。
6、员工休息后须整理好床铺,备下一位休息者使用。
7、员工必须爱护室内的公共财产,若出现故意损坏或恶意破坏公共财产现象的,维修费用由员工负责承担,同时,视情节轻重加以处罚。
8、休息室开放时间为:每天的12:00-16:00和18:00-次日09:00,其余时间为清洁、通风时间。
9、休息室作为夜班员工临时休息的公共场所,不允许员工长期过夜留宿。
10、休息室分男生休息室及女生休息室,休息期间严禁异性入内。
11、中心将结合每月基础质量检查对员工休息室的使用及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抽查,结果在中心内部进行通报。
(二) 纪律管理规定
1.员工休息期间,进出小声关门,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
2.严禁在休息室内吸烟、酗酒、打架、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或被举报,则按照中心人力资源室的相关考核规定处理。
3.在休息室内需将手机调为振动模式,尽量避免在宿舍内使用手机,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4.员工不得于休息室内的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墙钉打钻时容易触碰线路,引发线路问题甚至生命安全问题。
(三) 安全管理规定
1.休息室内不得擅自使用各种电器、明火器具,私拉、乱接电线。
2.注意休息室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3. 休息室内严禁吸烟。
(四) 卫生管理规定
1.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2.员工不得将快熟面、快餐等食物带入休息室食用。
3.物业处定期在每天上午9:00-12:00和下午16:00-18:00对休息室清洁通风,该时间段内员工必须离开休息室。
4、中心出于人性化管理考虑,每个节点固定1-2个休息室延长休息时间,延长时间如下:上午休息时间延长至10:30,下午延长至17:00。其余时间为休息室清洁通风时间,员工必须自觉离开休息室。
六、对违反以上任何规定的员工,按照中心下发的安全检查实施细则进行考核及通报。
第二篇:员工休息间管理规定
员工休息室管理规定
员工休息室是为各个专柜导购员休息所安排的场所,为加强管理,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望住各导购员自觉遵守执行。
(一)开放时间
上午10:00——下午22:00(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
(二)室内卫生
1.室内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乱写、乱画及污损墙壁等
3.严禁乱放、乱倒行为,不准乱扔杂物,泼脏水。
4.各专柜实行轮流值日制,保持走廊、楼梯的清洁。
(三)安全
1.离开时要关闭电源,关好门窗。
2.严禁在房间私自接线或安装插座。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违者罚款50-100元。发生事故,按情节追究住宿人的责任。
3.严禁在休息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吸烟,违者罚款500元。
4.本商场员工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将家属、朋友带到员工休息室休息、居住。非本商场员工,不得随意进出员工休息室。
(四)物品保管
1.休息间内灯泡、换气扇等属于王府井百货所有。如属正常损坏,应及时报修;如有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
2.离开休息室要关闭门窗,避免物品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