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辆安全各项制度

时间:2024.4.13

客运安全生产承诺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我作为公司班线客运责任经营者,对所经营班线客运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切实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努力做好所经营班线的客运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责任事故的发生,并郑重承诺:

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司监督检查。

二、积极学习和牢固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督促所经营班线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三、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执行车辆维护保养制度,确保所属营运车辆技术性能良好。

四、督促驾驶员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强令驾驶员违法违章驾驶。

五、严格按照规定的客运线路行驶,并做到未经安全例检或安全例检不合格不发车。

六、所聘驾驶员资格与所驾车辆车型相符并报公司备案;超长线客运按规定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严格要求驾驶员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客运车辆凌晨2点至5点停止运行。

七、按上级规定及公司规定的保险额度承保车辆各种保险并及时续保。

八、认真履行职责,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交通安全承诺书

***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为了保障旅客运输安全,贯彻落实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客运管理规定,我承诺:

1、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法令和政策,熟知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公司客运管理系列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2、保证车辆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和酒后驾驶,不违法行车,积极主动地维护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

3、保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4、车辆发车前必须到公司规定地点进行安全例检,坚决杜绝未经安全例检发车。如排查到未经安检员出具安检单行驶的车辆,一律停业整顿。

5、严格按照规定的客运线路行驶,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

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按规定接受总公司的处罚。

承诺人:

年   月   日

员工出行承诺书

    

1、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强化自身交通安全意识,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2、不驾驶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无证驾驶车辆。

3、驾驶机动车时,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行驶中,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不开斗气车,精神集中,不干与驾驶无关的事情,按规定限速行驶,尊重他人路权。

4、不酒后驾车,不驾驶超员、超载车辆,不超速、疲劳行驶,不把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5、步行时不穿越道路隔离护栏,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急拐猛跑。

6、骑乘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

7、骑自行车、电动车时,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要靠右慢行。

以上各项要求本人已认真阅读,并承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汽总字[201*]20号

关于开展201*年夏季百日行车

安全竞赛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各科室及线路班组:

夏季的持续高温及大暴雨天气将给行车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为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公司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公司决定开展夏季百日行车安全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行车安全竞赛时间为201*年*月*日-*月*日。

二、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行车安全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力争实现行车安全零事故。同时,通过活动的开展,找出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管理和管控监管力度,努力实现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四、活动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发动阶段(*月10日——*月12日)

公司定于*月10日召开安全管理人员及各班线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布置落实百日行车安全竞赛活动工作。同时利用黑板报、悬挂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月12日——*月20日)

1、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公司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全面治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利用驾驶员安全学习时间,加强夏季行车安全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司乘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克服和消除麻痹思想。同时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线负责人要督促驾驶员遵章守纪,严禁超速、超员驾驶。

3、加强对车辆维护、保养、检测的管理,堵绝脱保、漏检等现象;加强GPS监控管理,对车辆行车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时纠正各类违章行为。

4、安全管理人员要对所有营运车辆配备的灭火器、安全带、安全锤等安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及时整改。

5、严格落实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例检制度,确保运行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6、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管理规定,要确保证照有效、人车相符;严格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长途客车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强制休息、恶劣天气安全行驶、夜间禁行和GPS系统监控等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7、各班线负责人要切实关心司乘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及时了解和排除潜在的不安全和不安定因素,并予以提早消除和化解。要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合理安排,防止疲劳驾车。

(三)总结评比阶段(9月21日——9月23日)

竞赛活动结束后,公司将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对在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年六月六日

***汽总字[2012]32号

201*年夏季百日行车安全竞赛活动总结

为了应对夏季的持续高温及大暴雨天气将给行车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公司开展了夏季百日行车安全竞赛活动,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消除安全隐患,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了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部分科室负责人及班线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百日行车安全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百日行车安全竞赛活动措施。

二、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

为了开展好百日行车安全竞赛活动,公司召开安全管理人员及各班线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布置落实百日行车安全竞赛活动工作,使百日行车安全竞赛活动的意义、目标、措施达到尽人皆知。

活动中,大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在发车点悬挂宣传条幅,在车内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发放旅客安全告知书200余份,夏季安全行车须知100余份,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广大乘客了解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并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

三、  强化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

利用驾驶员安全学习时间,进行夏季安全行车知识教育,驾驶员们交流经验,探讨操作技巧。播放安全教育警示光碟,以典型道路交通事故为题材,驾驶员展开讨论,分析事故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使驾驶员牢固树立了关注安全、珍爱生命、谨慎驾驶、拒绝违法的安全理念。

四、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一是全面整顿驾驶员队伍,严格驾驶员资质审核。到交警部门查询公司营运的违法违章行为情况,对有违章记录的驾驶员统一组织了安全学习;对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驾驶员坚决调换岗位,不再从事客运车辆驾驶。

二是全面清查车辆技术状况。严格车辆维护保养及日常检查制度,公司组织人员对所有营运车辆的安全例检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车辆配备的安全带、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备的有效性和完好性进行了排查,查处隐患12起,整治12起,整治合格率达100%。

三是对公司办公区域及生产场所进行了安全检查,消防设施均配备齐全有效。

四是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公司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公司营运车辆进行路检路查,查车50余台次,查纠违章经营行为6起,整治6起,整治合格率达100%。

这次竞赛活动从*月12日开始至*月20日结束,较好的达到了预期效果,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进一步提高了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水平。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线路班组及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安全行车      百日竞赛      总结          

抄  报: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运管所               

***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1*年*月23日印发 

 

***汽总字[201*]4号

关于表彰201*年客运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公司各科室、各线路班组:

20##年,在公司和全体经营业户的共同努力下,公司效益稳步增长和客运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态势。公司各部门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顺利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在客运经营中,许多同志自觉遵纪守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按章纳税,为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公司涌现一批遵章守纪、技术过硬、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驾驶员,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安全行驶,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受到社会和广大旅客的好评。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公司决定对下列同志予以表彰。

一、优秀管理人员

**(各奖600元)

二、先进经营业户

一等奖:**(各奖800元)

二等奖:**(各奖600元)

三等奖:**(各奖400元)

三、优秀驾驶员

**(各奖6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谦虚谨慎,继续保持和发扬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公司全体同志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进取,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一流的业绩,为公司的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一*年一月六日

                                                  

***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1*年1月6日印发 

***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1*年安全工作总结

201*年公司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目标的落实、预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方面不断努力,使得全年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年公司未发生责任事故,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全年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为了认真搞好全年安全工作,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精神,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我公司得到了普遍落实,不仅如此,公司还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公司从领导班子到各科室,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公司实行了严格的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做到奖惩结合。通过全体员工的努力,使得公司较好地完成了安全控制目标。

二、继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安全意识

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公司大继续加大了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能力的宣传教育力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小结月度安全管理工作,查找薄弱环节加以改。每月组织驾驶员安全教育学习,提升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

公司结合上级安排,开展了“安全生产年”、“夏季百日行车安全竞赛”等活动,并做到事前有安排,事中有落实,事后有总结,实现了活动期间安全秩序的根本稳定。公司在6月份还成功组织了全员参与的灭火应急演练。通过一系列的安全活动,增强了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及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抓好春运和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工作

为了认真抓好春运和“五一”、“十一”黄金周等重要节假日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旅客高峰期出行的万无一失,公司成立节假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节假日各项工作,加强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力度,对公司各重点部门和营运客车进行了严格检查。

四、狠抓安全源头管理

严把驾驶员的准入关,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驾驶员聘用制度录用驾驶员。平时对驾驶员严格要求,对有违法违章行为的驾驶员进行再教育并作出处罚,对多次无故不参加公司安全学习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驾驶员调离驾驶岗位,并对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速的驾驶员予以解聘。

公司在今年更新车辆均选择交通部发布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中的节能车型,并符合交通部门规定的等级标准;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均严格执行维护保养及检测规定,确保了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符合要求。

五、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公司每月开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每月组织人员不定期上路抽查公司客车运营情况,发现并纠正了部分车辆违反安全例检规定的行为;春运及暑运高峰时段公司安全员每天到发车站(点)督促行车安全,严禁超员及严防“三品”。

在201*年,公司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长途客车专项整治”活动,为搞好各项活动,公司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制定了方案和措施,通过活动的开展,及时发现并整改了安全隐患,同时,通过“长途客车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严格落实了长途客车停车休息制度,有效预防了疲劳驾驶行为。

六、强化企业内部管理

今年公司对从业人员及车辆档案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及时对档案内容进行了更新,进一步完善了各种安全纪录。

加强了GPS平台值班管理,充分利用GPS监控手段对公司车辆进行实时监控,有效的遏制和降低了驾驶员的违法违章行为,大大的促进了驾驶员的安全行车。

在20##年,我们有些工作还做的不够,离安全管理的要求还有差距。公司决心在明年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狠抓责任的落实,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大对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全年安全目标的完成,力争在明年的安全工作上取得好成绩。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二篇:客运安全制度文本


乐山市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安全管理专职机构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主任:XXX

副主任:XX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公司安全管理专职人员

XXX:副经理、分管公司安全工作

XXX:安全稽查科科长

XXX:安全管理员

XXX:车辆技术科科长

XXX:安全管理员

XXX:安全稽查员

XXX:安全稽查员

XXX:安全稽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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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网络示意图

客运安全制度文本

客运安全制度文本

客运安全制度文本

客运安全制度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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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并决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

(2)督查分管副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贯彻系统管理思想,做到安全与生产经营“五同时”;

(4)对新、扩、改建工程项目按规定实行“三同时”;

(5)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6)按规定设立安全机构,配备安技人员,落实安全管理经费;

(7)审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8)定期召开会议(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上的重大问题;

(9)发生重、特大事故要及时上报,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配合上级政府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10)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检查和考核等项活动。

二、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精神,抓好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规划,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定期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检查,每年至少参加4次;

(5)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必须在最快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6)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及考核等项活动;

(7)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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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单位分管其他工作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2)主持制订分管范围内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查;

(3)分管范围内发生重、特大事故时,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抢救、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4)定期参加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和检查。

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单位分管负责人领导下,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精神;

(2)组织制订和贯彻辖区内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编制安措计划,并督查按期实施,掌握和管理、使用好安措经费和奖惩经费;

(4)抓好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抓好具体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考核等项工作;

(5)按领导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汇总上报安全检查情况,督查隐患整改;

(6)参加新、扩、改建工程项目“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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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根据需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对安全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将安全工作与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四、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五、审查和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设备、教育、奖励等)工作的资金投入,并预备相应的事故应急资金。

六、组织指导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将安全工作作为各级负责人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组织参与调查重特大事故、并按职责组织落实事故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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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安全生产职责为: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投入经费,配备足够人员,明确和落实责任;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要立即到达现场,了解情况,迅速组织抢救,及时、如实报告,主动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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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职责

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做到廉洁奉公,勤奋工作,科学管理,民主决策,以人为本,发展生产,尽职尽责,服务社会。

服从董事会的领导并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决定,制定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组织、指挥、安排公司各部门开展业务,完成生产计划任务和经营指标,使企业资产保值、增值。

选拔、聘任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指导、监督公司各部门的工作,根据企业工作需要和人员实际情况调整人事机构。

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保持企业经济效益稳定增长的同时,保持职工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相应增长。

配合公司党支部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搞好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拥军优属工作,保持企业内部稳定。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及其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鉴定,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员工作出相应的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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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工作。其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组织并参与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组织公司员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有计划地组织从业人员安全学习。

四、对安全生产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

五、发生事故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减少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六、参与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立即到达现场、迅速组织抢救、了解事故情况、如实报告上级,并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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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在经理领导下,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负责组织对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坚持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行使一票否决权。凡属有悖安全管理的业务一律不予签章办理,抵制违章指挥。

根据董事会和经理指示,做好董事会、安委会及每月安全工作例会的组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做好文档管理。

根据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做好学习、宣传及办公用品的后勤保障,对车辆、电脑等安全管理装备加强管理。

协助安全科做好安全应急工作和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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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嘉州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稽查科工作职责

为了保证公司车辆运输的正常运行,确保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稽查科职责如下:

一、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公司安委会和主管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安全科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检查和实施。

1、对各级责任人履行安全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表示否决,行使否决权。

2、对公司所属车辆和从业人员进行稽查,并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3、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公司所属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4、负责对公司所属客运从业人员上岗前、生产中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学习。

5、按照公司规定,按时完成公司所属车辆的保险业务工作。

6、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线路上治安案件及处理公司从业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

7、办理包车业务的车检、责任书签订、保险业务。

8、完成公司从业人员的各类《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签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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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稽查科科长职责

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科的全面工作。

1、熟悉掌握《道法》、《道法实施条例》、《运条》、《治安管理条例》和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及车辆保险业务知识,独立处理交通事故、协调处理治安事件。

2、制订公司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及其它重大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和预防措施。

3、组织建立公司在籍车辆的安全管理档案,熟悉了解驾驶员、售票员的基本情况。

4、负责组织对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及对承包人、驾驶员、售票员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意识的经常性教育。

5、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施救,并配合交警部门调查勘验,做好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6、代表公司与单车安全责任人、驾驶员签订各类安全目标责任书,审查聘用驾驶员的资格。监督对公司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7、按规定做好车辆保险工作,杜绝车辆保险脱保。

8、组织、督促、检查科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9、对生产中的安全隐患,有一票否决权。

10、负责公司内部的保卫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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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运输经营管理科安全职责

1、熟悉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

2、对公司拟新增客运线路、经营项目进行调查时,做到“三同时”。

3、对生产中的安全隐患,有一票否决权。

4、对售票员进行审核和岗前、岗位培训,做好承包人和驾、售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

5、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承包人和售票员进行处理。

6、对包车业务的安全审核和动态管理。

7、每月参加并督促承包人售票员的安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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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车辆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1、掌握驾驶员的休息情况和身体状况及心理状态。

2、督促单车安全管理责任人、驾驶员、售票员参加安全学习、培训。

3、对驾驶员和售票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

4、提醒驾驶员按时年审行车证照。

5、督促对车辆维护保养、年检、临检、综检的工作。

6、提醒保险到期车辆按时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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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安全管理员在科长、副科长的带领下,负责以下工作:

一、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对生产中的安全隐患,有一票否决权。

三、负责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和审查。

四、对全体驾驶员进行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学习,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及事故防范能力。

五、协助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方案,教育其他驾驶员,处罚责任人。

六、按公司规定做好车辆的保险、理赔工作。

七、完成公司与客运从业人员的各类《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签定工作。

八、做好GPS的监控、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从业人员进行处罚。

十、做好安全档案的分类和清理工作。

十一、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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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稽查员工作职责

安全稽查员在科长、副科长的带领下,负责以下工作:

一、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对生产中的安全隐患,有一票否决权。

三、编制车辆维修计划,监督检查车辆的维修情况,并对公司所属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稽查。

四、对从业人员进行稽查,并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现场处理。

五、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线路上治安案件。

六、办理包车业务中的车检、责任书签订、保险业务。

七、协助安全管理员对全体驾驶员进行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学习。

八、协助安全管理员做好车辆的保险工作。

九、协助安全管理员做好交通事故调解处理工作。

十、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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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教育基地接送学生车随车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必须在接送学生前把接送计划(指接送的时间、地点、人数和所需车辆)和办理包车所需的手续及时报送公司。

二、对参加承运任务的客运车辆和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车辆必须随车的行车手续和驾驶员必须携带的手续,同时对包车驾驶员的精神状态进行评估。

三、在出车前必须对驾驶员和其他随车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以备查阅。

1、告知接送地点、时间、人数和行驶线路。

2、介绍所经道路的基本情况和险要路段。

四、对车辆的核载人数要了解,以便合理的调配车辆。严格按照车辆的核载人数装载学生,实行一人一座,严禁超载。

五、管理员应要求每辆车的随车人员在出发前必须告知乘车的学生〈安全乘车须知〉。要督促和要求驾驶员在运行途中,要做到车未停稳不得打开车门,车门未关好不得起步行驶。

六、管理员必须乘坐第一辆车,监督驾驶员,控制车速,严禁超速;要求其他客运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车辆编队的顺序行进,严禁有超车现象。

七、在行车中发生意外情况,应积极配合驾驶员及时处理,同时报告相关部门。

八、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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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监控管理平台职责

一、落实专人专岗,实时监控本企业运行车辆,开行有超长线路客运的企业必须保证全天候24小时监控,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制定奖惩办法,对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车辆的相关情况及时报企业相关部门处理,并认真做好日常监控记录。

二、准确、完整得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维修信息、保险信息、设定本企业营运车辆的限制速度、休息停留点。

三、指导和督促本企业营运车辆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GPS车载设备,对使用情况进行分析统计,包括在正常运行监控状态的车辆数、停驶车辆数、不再监控状态的车辆数,发现车载终端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市处,以便安排维修人员及时修理 。

四、定期写出监控统计分析报告上报市处监控管理平台,时间定在每月25日-28日。

五、对不在监控状态的车辆和严重违章情况等重要监控信息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上级监控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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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S监控管理员职责

一、能熟练掌握GPS监控系统的各种操作方法,对电脑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并能随时做好电脑病毒的预防措施,掌握一定查杀清除电脑病毒和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功能的技能。

二、实时监控本企业车辆运行情况,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对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车辆的相关情况及时报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并认真做好日常监控日志。

对速度在90km/h以上的车辆,及时发短信予以提示。根据天气变化和道路状况要实时通过短信提醒驾乘人员,以确保行车安全。

三、必须随时关注系统传回的每一组信息并作分析。不得无故离开和长时间不观察信息。主动和相关人员衔接,准确、完整、及时地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维修信息、保险信息,设定本企业营运车辆的限制速度。

四、指导和督促本企业营运车辆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GPS车载设备,对使用情况进行分析统计,包括在正常运行监控状态的车辆数、停驶车辆数、不再监控状态的车辆数,发现车载终端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维修人员修理,并做好记录 。

五、接受到上级监控中心的信息必须准确、完整的记录,要求汇报传达的,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和传达。

六、发现监控系统有问题,或是个别车辆无法监控或是信息不通等,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同时与专业维护人员联系,以尽快恢复系统的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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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在监控状态的车辆和严重违章情况等重要监控信息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上级监控管理平台。

七、根据日常监控情况,针对所发现的现象和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每月定期(25日-28日)写出监控统计分析报告上报市处监控管理相关科室。

八、严禁将平台交给无关人员操作。不得在监控电脑上进行游戏、修改、访问其他网站及非相关内容的输入等活动,严禁监控人员或是非相关人员对监控系统的设置进行非法修改及GPS监控无关的一切操作。

九、监控员应不定期的会同维修人员对车载终端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终端正常使用。发生从业人员有擅自拆或是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和处理。

十、督促车辆经营者按时缴纳服务费和信息费,避免因欠费停机而影响车载终端的正常工作。

十一、监考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是监控失职造成后果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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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为保障公司生产安全顺利的进行,及时消除生产设施中存有的不安全因素,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专职安全管理科室、人员

根据行业主管、安监部门要求规定,设置安全管理科室,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安全费用提取

公司每年按国家相关规定提取专项资金用作安全投入保障资金,用于安全设施设备的检修、更新、添置;安全宣传学习资料的购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通讯费、办公费、交通工具费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费用等支出。

三、对企业的财产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地向社保机构和商业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以保证员工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四、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五、每年至少二次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及安全制度的培训,以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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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督促、指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安全生产状况,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按责任组织落实事故的处理。全体董事会成员都应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全体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扩大到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听取所属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分析、布置、督促、检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

三、安全生产例会以“预防为主”,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督促检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安全生产例会在每月初(上旬)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签到和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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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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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XXX汽[2008]55号

———————————————★——————————————— 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对安全生产事故认真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的

通 知

各科室、单车安全责任人、驾驶员: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从即日起在公司内部对所有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无论大小、轻重,都按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来处理,以达到杜绝发生重特大道路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的,为此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只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都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对事故的调查按照实事求是原则,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教育有关人员,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二、严密组织对事故原因的调查和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等级、事故性质实施调查处理,轻微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安稽科实施,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公司“安委会”组织调查小组实施,重特大事故按照法律规定实施。

对轻微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一是停岗学习、写出深刻检查;二是承担“违 23 / 99

约金”。

对一般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一是停岗学习培训、检查;二是承担“违约金”;三是在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会上作深刻检查。情节严重的停岗1-6月或取消驾驶资格。

三、教育所有从业人员,落实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根据其性质大小,以现场警示会、班前会、安全学习会等形式对公司管理人员、驾驶员、单车安全责任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找出个(特)性和共性,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组织各职能科室把整改措施落实到各线路、车辆和相关人员,消除安全隐患,使有关人员引以为戒,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达到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的。

各科室、单车安全责任人和驾驶员要深刻领会本通知精神,强化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共同为企业的生产安全作出贡献。

本通知从即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X年X月X日

主题词:事故 “四不放过”原则 处理 通知 抄送:运管所、交警直属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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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检查内容

1、查安全思想

查对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正确认识,是否确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

2、查落实

查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是否到位;

3、查管理制度

查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是否健全基础台帐和档案资料,是否严格执行奖惩,一票否决;

4、查现场隐患

查生产设备、劳动条件、作业环境以及安全设施、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是否做到规范化管理;事故隐患是否整改到位,重特大事故隐患是否上报,并落实整改措施、制订救灾预案;危险源点是否分级监控,责任落实;

5、查教育培训

查教育培训制度的执行情况;查“三级安全教育”“换岗教育”情况;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查操作行为

查驾驶员驾驶过程中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或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7、查机构力量配备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经费;

8、查计划

是否制订年度安全管理措施计划,是否按规定使用安全经费;

9、查事故处理结案

查有无瞒报、拖报、谎报现象存在,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

(二)检查形式

1、按检查人员分为:自查、互查和上级检查(抽查)。 25 / 99

2、按检查内容分为: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全面检查。

3、按检查时间分为: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

(三)检查制度

1、节日前必须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2、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路查路检、隐患排查、违规整改)。

3、上级部署的安全生产检查必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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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1、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事故工作会议,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辖区防范事故工作,会议形成纪要,确定防范措施,明确专人实施;

2、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并作为考核政绩的主要依据;

3、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易发生事故的线路车辆、场所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按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落实防范、整改责任;

4、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上相关部门备案。对无法保证安全的,可责令暂时停运、停业、并报相关部门。

5、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政府报告,同时配合相关部门、政府搞好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所属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火灾、交通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法规存在渎职、失职情形或负有领导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准确上报。对拖报、不报、谎报或以各种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按事故等级依法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所属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降级以上处分。对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给隐患所在单位行政正职负责人记过以上行政处分,酿成事故的,给予降级以上行政处分。各单位及所属部门对上报的或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给予单位和所属部门正职负责人记过以上处分,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给予直接责任人降级以上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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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X汽[200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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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客运车辆保险项目及保险限额标准的通知

各科室、单车经营承包人及从业人员:

为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及省交通厅运管局《关于规范全省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工作的通知》(川运函【2007】266号)的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提高企业和单车经营承包人抵御风险的能力,结合公司客运车辆运行道路状况实际情况,现就关于客运车辆保险项目及保险限额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司所属车辆都必须统一由公司在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投保。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三、商业保险

1、车辆损失险

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新车重置价(含车辆购置税)的60%。

2、第三者责任险

所有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限额为50万。

四、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限额:

1、客运班线均按照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20万/座。

2、对已投保“旅客意外伤害险”、“旅客意外伤害补充险”的,在保险到期后即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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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新增线路车辆保险项目及保险限额比照同类线路、道路状况投保。

六、按照现行保险限额投保之后,如出现由于经营或道路状况等原因增加了风险时,须调整提高保险限额。

七、每辆单车承包人必须按月交预交保险费,其标准如下:

市际班车、旅游车1000元/月;县际班车、市内公交车800元/月;区内班车500元/月

八、本通知于20xx年2月1日起执行。公司《关于客运车辆保险项目及保险限额标准的通知》嘉汽司(2001)16号、《关于车辆由公司统一指定保险公司投保的规定》嘉汽司(2001)19号、《关于调整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限额的调整》(2004.5.18)、《关于补充“驾、乘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乐嘉汽(2005)03号、《关于实施“交强险”及调整现行保险标准的调整》乐嘉汽(2006)09号等文件同时废止。

九、请各科室、单车经营承包人及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办理保险手续。

本通知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特此通知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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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和车辆保险制度

车辆保险工作操作程序

为了更好的做好车辆投保工作,避免“漏保”和“脱保”现象的出现,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经营管理科

1、按照公司的规定对所属车辆办理保险业务。

2、在车辆保险到期前7日通知承包经营者。第一次通知在保险到期时间前5天(星期六、星期日7天);同时书面告知安全稽查科该车辆的投保时间、预交保险费金额、投保险种和限额。

3、保险到期前一天,应再次与安全稽查科联系,确定车辆的投保险种、保险费的差额、续保的具体时间。

4、按时投保,保费不足部分由公司垫支(未明确保险险种、限额或是不按时到公司续保的,按上年投保险种,并结合公司的规定办理)。如发生投保险种、限额、时间、退保等变更,应及时通知安全稽查科。

5、配合安全稽查科做好理赔和相关协调工作。

二、安全稽查科

1、接到书面通知后,及时与承包经营者联系,并告知:

(1)车辆的投保险种、限额;

(2)确定到公司办理的具体时间;

(3)未按时到公司办理,依照上年的投保险种和限额由公司垫支办理,按保险费每天1%收取滞纳金。

2、保险到期前一天,应和经营管理科、承包经营者联系,确定具体投保险种、限额、保费的差额和到公司的具体时间。 30 / 99

3、负责对公司垫支保费和滞纳金的收取。

4、负责交通事故的报案;接受经营管理科移交的交通事故理赔手续,并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

关于员工和营运驾驶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

根据《劳动法》和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

1、与本公司签定了劳动(聘用)合同的正式员工,由公司为其完善社会保险事宜,统一参加养老、生育、工伤、医疗和失业保险,员工本人承担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其余缴费由公司承担。

二、营运驾驶员:

户口为非农业人口的营运驾驶员,由公司统一办理社会保险事宜;公司化经营车辆的驾驶员,按员工待遇办理;承包车辆经营者聘用的驾驶员,公司在驾驶员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以个体身份参保的驾驶员,应将当年缴费收据复印交公司。

户口为农业人员的营运驾驶员,在今年可暂按农民工身份只参加工伤保险,由车辆经营者支付费用,公司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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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营运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营运车辆单车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营运车驾驶员、乘务员(售票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交通营运安全意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建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属营运车辆的单车营运安全管理责任人、驾驶员、乘务员(售票员)等从业人员都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安全稽查科、运管经营科、车技科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并依照本办法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管理,查处单车安全管理责任人、驾驶员、乘务员(售票员)等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 营运机动车辆

第四条 营运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按照规定进行二级维护保养,并且做好视情维修,保持良好的技术性能。

第五条 车辆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齐全有效的灭火器及故障标志牌,喷涂的门徽和监督电话应醒目并符合规定。

第六条 车辆必须按照国家、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定保险险种和限额参加保险。未保险和未续保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车辆保险由公司相关职能科室按公司规定的投保险种和保险限额统一到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

第七条 为了使车辆按时续保,单车承包人必须每月按时向公司预交下 32 / 99

年度保险费。公司对预收的保险费实行专款专管专用。

第八条 车辆必须按规定到车管和运政部门接受年度检验和其他临时性检验,经审验合格后方能参加营运。

第三章 单车安全管理责任人

第九条 每辆单车确定一名单车安全管理责任人,单车安全管理责任人是单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落实单车的营运安全工作。单车安全管理责任人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十条 单车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督促驾驶员遵纪守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安全行车。

2、落实客运车辆的日常“三检”工作并做好视情维修;按时进行车辆二级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客运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

3、督促乘务员(售票员)文明优质服务和加强对“三品”的检查。

4、参加并带领和督促驾驶员、乘务员(售票员)参加公司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5、督促驾驶员、售票员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第十一条 单车安全管理责任人应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并督促驾驶员、乘务员(售票员)履行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和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第四章 营运机动车辆驾驶员

第十二条 在公司上岗的客、货车辆驾驶员(以下简称驾驶员),必须具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的有效证照和身体条件。

第十三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交通法律法规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并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与公司签订各种安全责任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安全文明行车,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 驾驶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和公司每年组织的脱产安全培训,培训合格方能继续上岗。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还须经过专业培训,具有上岗资格证。

必须按时参加公司每月组织的安全学习例会。驾驶员应积极配合交警、 33 / 99

运政部门和公司的安全稽查。

第十五条 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车、酒后驾车。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第十六条 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第十七条 在营运过程中,驾驶员应当随身(车)携带有效准驾证件和车辆相关证件,不得转让、出租。

第十八条 驾驶员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应严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车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执行车辆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车辆 “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日常检查工作,严禁驾驶“病车”上路营运。

第二十条 不得驾驶未参加机动车保险的车辆上路,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对车辆的续保工作。

第二十一条 客运车辆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按运政部门核准的车站和班次发班,服从车站管理,发车前做好行车检查,并接受车站的安全例检。

2、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营运线路运行,不得擅自变更营运线路,不得擅自从事包车业务或超越范围营运。

3、 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同时应主动配合售票员向乘客宣传乘车安全常识。

4、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或准驾资格不符以及未在公司办理上岗手续的人员驾驶。

5、车辆行经险桥、渡口、危险路段和在加油(气)站加油(气)时或遇紧急(危险)情况时,驾驶员应疏导旅客下车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旅客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 货运车辆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违反规定运载货物;除驾驶室之外的地方不得装运旅客;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 34 / 99

求。

2、装运货物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3、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燃烧、爆炸、辐射、泄漏等,必须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保证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并悬挂明显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查验货物托运方的有关手续并随车携带。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第二十二条 CNG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操作规程,严禁违规作业。

第五章 乘务员(售票员)

第二十三条 乘务员(售票员)上岗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四条 车辆在营运中,乘务员(售票员)必须配合好驾驶员的安全工作,并做到:

1、协助观察车辆周围、道路和其他车辆的状况以及行人的情况,及时提醒驾驶员,以确保行车安全。

2、督促、提醒驾驶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驾驶车辆,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公司或有关部门予以纠正处理。

3、严密注意旅客上、下车的情况,提醒驾驶员适时开启和关闭乘客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告知旅客在乘车时的安全知识,及时纠正乘客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和向车外抛撒物品等防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制止携带易腐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上车;

5、车辆在途中发生事故或其他特殊(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及时疏散(救助)旅客到安全地带,并协助驾驶员做好相关工作。

6、对装运的乘客数量应做到心中有数,严格按车辆核载人数搭乘旅客,杜绝车辆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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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严禁搭运传染病人。发现乘客中有疑似传染病人,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和公司。

第六章 车辆交通事故处理

第二十五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乘务员(售票员)、单车安全管理责任人应保护现场,设置标志,积极抢救事故中的伤者和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向“120”和交警部门报案,通知保险公司和公司。危险货物运输发生事故还必须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二十六条 发生一般事故,技安员应协助交警、保险公司勘查、估损及处理善后工作;发生重大事故,副经理、安全稽查科长应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处理善后工作;发生特大事故立即启动公司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条 严格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根据事故的等级由安委会指派人员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负责查明事故原因、认定责任、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以及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在查明事故原因后,实事求是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事故分析教育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对相关责任人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章 违章处理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可予以扣车,停班整改,并依据有关协议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违约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取消其上岗资格。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的一律予以扣车、停运,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二款的,处以停班学习,并依据有关协议对责任人追究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的,按照公司的《参与社会治安防范的暂行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一款的处予 36 / 99

停班整改、更换驾驶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行为之一者,依据有关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并处停班整改,相关人员须重新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情节严重或造成交通事故的,可取消驾、售人员的上岗资格,并移交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五款、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行为之一者,按照公司相关的补充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造成一般事故负有责任、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写出书面检查,可停班学习1至3天,并承担安全违约金50至200元;

由于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一般事故或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取消其上岗资格,并承担安全违约金200至1000元。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公司设立营运车辆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奖励基金,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和有突出表现的驾驶员、乘务员(售票员)、单车安全管理责任人等从业人员根据公司《客运(货运)从业人员奖励》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稽查科、运管经营科、车辆技管科按各自的管理范围和权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执行。其他科室应积极协助和配合。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与之相悖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解释权、修改权属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释义:

从业人员:指从事客运工作相关的人员,包括临时性的服务人员。 “三检”: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的车况检查工作。

“三品”: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性等物品。

“三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发班区);无关人员不进站;“三品”不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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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出站”:车况不合格不能出站;行车手续不合格不能出站;装载有“三品”及超载时不能出站;气候恶劣不宜行车时不出站;驾驶员身体、精神状况不好不能出站。

“十不准”:1、不准无证驾车。2、不准超载、超速、超时疲劳驾车或让车不让速;让速不让道。3、不准酒后驾车或行车前12小时内从事影响休息的娱乐活动。4、不准驾驶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或没有消防设备和安全装置的车辆上路。5、不准强行超车,在弯道、坡道、桥梁、繁华路段严禁超车。6、不准在雨雾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冒险开车。7、不准车辆涉水或过车渡时涉险载客通过。8、不准驾车时戴耳塞听音乐、打手机或与他人闲谈。9、不准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10、不准随便乱停车上下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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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客运车辆正常运营及良好的运营秩序,保护承包经营者、客运从业人员及乘客的合法权益,规范客运从业人员行为,促进公司客运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特点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有车辆承包人、驾驶员、售票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设立运管经营科,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二章 运输经营管理

第四条 客运从业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为乘客提供安全、及时、优质的服务,杜绝服务质量投诉的发生。

第五条 车辆承包经营者与公司签定《承包经营合同》后,车辆方能投入营运。

第六条 认真履行公司与车站签定的进站协议,遵守车站的规章制度,服从车站管理。

第七条 客运车辆不得私自转让,转、受让方必须向公司书面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能转、受让车辆。

严禁恶性炒作转、受让客运车辆。

第八条 客运班车应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班线运输业务。

驾驶员不得参与客运班车的罢运、集体上访、游行等。

第九条 车辆转户、报停、新购、提前报废等,必须提前30天向公司书面申请,经公司报运政部门同意后,方能转户、报停、新购、提前报废。

第十条 包车业务按照公司的《包车牌证管理办法》办理。 第十一条 车辆必须按运政部门核定的站点、班次、线路运行。

第十二条 车辆需变更经营线路、站点、班次等,必须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向运政部门申请,经运政部门同意后,方能变更经营线路、站点、班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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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车辆承包人

第十三条 车辆承包人必须是户籍所在地在乐山行政区域内(两边一川一区除外)的公民,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法律意识。

第十四条 车辆实际经营者必须是车辆承包人,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车辆。

第十五条 车辆承包人应守法经营,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揽客,干扰他人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 车辆承包人应严格遵守《经营承包合同》,按时在每月5日前向公司缴清当月规费和国家、公司规定的其他费用,不得拖欠。因不可抗拒之原因需拖欠的,应向公司承诺缴款期限并经公司同意后方可暂缓缴纳。

第四章 乘务员(售票员)

第十七条 乘务员(售票员)必须认真履行《乘务员职责》,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第十八条 按核定票价售票,严禁宰客,敲诈乘客。 第十九条 做到收钱给票,一人一票,严禁私吞票款。 第二十条 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甩客;不得擅自更换运输车辆或将乘客移交他人运输。

第二十一条 保持车辆清洁、卫生:按规定装载行李,杜绝“三品”上车。

第五章 票据使用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不得使用过期车票、废票、假票。

第二十三条 不得把该车车票转让、倒卖给其他人、其他车辆使用。 第二十四条 严禁涂改、伪造客运票据、结算凭证。

第二十五条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到公司财务科结算客运票据。

第二十六条 非公司所属车辆不得领取车票,本公司车辆按运行线路的票价领取车票:跨地市州车辆每月不得超过一万元:跨区县车辆每月不得超过七千元;区乡车辆每月不得超过五千元。

第六章处 罚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十七条的,处以停班整顿1至5天,情节严重的可取消责任人的上岗资格。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的,可强制扣车、扣证,停止 40 / 99

其运营,并承担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十四条的,可强制扣车、扣证,停止运营,并按《承包经营合同》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金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的,停止该车包车业务半年,并承担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恶劣的,公司将以诉讼方式解除《承包经营合同》或其他形式的经营合同,车辆自行转出公司。 驾驶员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的,公司取消其上岗资格,终身禁用。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的,自行承担自己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除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外,公司还将处以停班整顿2至7天,并承担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的,公司可扣车、扣证,停止其运营,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经公司同意暂缓缴纳的,承担资金利息。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取消乘务员(售票员)的上岗资格,侵占金额大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承担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停业整顿,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致使公司无法向车站结算运营收入的,承担自己和公司的损失。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对受到的处罚不服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仲裁,并可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第四十条 本办法从二〇〇五年一月一日起实施,公司《运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释义:

恶性炒作:车辆转、受让价格超出以下计算方法部分属恶性炒作所得; 车辆购置总价;核定的营运年限*剩余的营运年限(营运年限以月为单位).

二〇〇X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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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根据国家颁布的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公司《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车辆技术状况倒查责任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属客运车辆单车安全管理责任人(经营承包人)、驾驶员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由车技科、安全科、运管科共同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四条 车辆每日车站临检中,发现车辆转向、制动、传动、车架、灯光、轮胎等不合格的;车辆进行二级维修保养现场监管时,发现车辆基础零配件、车架 、轮胎严重磨损超标(以国标 GTB/T18344-2001;GB7258-2004为准),则倒查驾驶员、单车安全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 处理范围

第五条 前大灯、小灯、防雾灯、前转向灯、后转向灯、示宽灯、应急灯、制动灯、尾灯无效,喇叭、雨刮器工作不正常、后视镜不清洁的。

第六条 雾天防雾灯无效,雨天雨刮器工作不正常。

第七条 转向节、转向臂 、横直拉杆有轻微裂纹、松旷、损伤的;球销上下松旷;各连接部位有轻微发卡的。

第八条 制动管路、总泵、分泵有轻微漏油现象的;各管道接头有轻微松旷现象的;各部位连接不可靠的;制动发咬、解除不迅速的;储气筒支架有裂纹的。

第九条 钢板弹簧断裂的;钢板销凸出的;油箱支架有裂纹的。 42 / 99

第十条 传动轴中轴吊架裂纹;传动轴、万向节有裂纹或轻微松旷的;连接部位有轻微松旷的。

第十一条 后轮有脱胶、开裂、花纹深度低于1.6毫米;其余轮胎胎面、胎壁割伤长度超过25毫米、深度暴露胎面帘布层的。

第十二条 未随车携带、挂置消防锤、未按规定配置三角木的。

第十三条 车容不整、挡风玻璃破损,车门、行李门销不牢固;后视镜无效。

第十四条 轮胎螺丝帽松动,钢圈有裂纹。

第十五条 方向机座松旷 ,横直拉杆球头松旷,球销无开口销或用铁丝替代的,方向机转动有异常响的。

第十六条 制动管道、总泵、分泵漏气及严重漏油的,储气筒松旷,刹车片磨铆钉,手制动无效或设备不完好的。

第十七条 传动轴、万向节损坏的,传动轴吊架断裂、损坏的,连接部位松旷的。

第十八条 大梁断裂的,钢板销严重凸出的,钢板断裂3片以上的,车架严重移位的。

第十九条 转向轮使用翻新胎的 ,转向轮磨损超标或割伤超过25毫米的;前轮胎螺丝螺帽掉2个或2个以上松旷的。

第二十条 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使用无效灭火器。

第二十一条 CNG气体泄漏,CNG瓶支架或吊架断裂。

第二十二条 横直拉杆球头松旷即将脱落,转向节及臂断裂、损坏极为严重、转向严重发卡。

第二十三条 漏油、漏气极为严重及制动失效;CNG瓶即将脱落。 第二十四条 传动轴即将脱落。

第二十五条 大梁严重断裂。

第三章 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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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驾驶员对驾驶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向单车安全责任人报告并未及时修复的承担失职责任。及时报告单车安全管理责任人或公司车技科,驾驶员不承担失职责任。

第二十七条 单车安全管理责任人接到驾驶员报告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后未采取车辆视情维修,则应负管理责任。

第二十八条 公司车技管理员接到驾驶员报告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后未及时督促维修,则应负管理责任。

第四章 处罚

第二十九条 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以月计):发生一次责任人到公司接受安全教育;发生二次到公司学习半天并承担20元违约金。

第三十条 凡违反本办法第六至十四条(以月计):发生一次责任人回公司学习半天;发生二次回公司学习一天并承担50元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至二十一条(以月计):发生一次到公司学习一天并承担100元违约金:发生二次到公司学习三天并承担200元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至二十五条,对责任人进行解聘,承担1000元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 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至二十八条,责任人承担50至500元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安委会,本办法于二〇〇X年五月一日起实施。

二〇〇X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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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旅游车辆运营管理规定

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为了确保旅游车辆的运行安全和维护旅游市场的秩序,特作出以下规定:

一、 接团

1、必须在乐山市行政区域内接团,严禁异地接团;

2、遵守公司与旅行社签定的用车协议,严禁私自接团;

3、承接散客或单位包车旅游,必须向公司经营科和安全科报告。

二、车辆管理

1、接团前(包括单位包车旅游)必须进行出车前的趟次安检,安检由有二级维护资格的修理厂进行或由公司车技人员进行,安检不合格的,不准运营;

2、未运营时或趟次运输完毕后,车辆停放在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地方,并将线路牌和行车手续交到公司,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运营(以GPS记录为准)。

3、单车承包人必须向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仟元整;

三、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经公司培训、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2、驾驶员出车前必须接受公司的出车前安全教育;

3、行车手续不齐全不准参加营运。

四、处理

有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单车承包人承担违约金壹千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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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包车牌(证)管理办法

根据运政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为保证从事包车业务的车辆具有良好的车况及符合资质的驾驶员,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强对包车牌(证)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包车牌(证)由公司经营管理科负责领取、发放,并建立台帐,以备查验。发证对象仅限于公司所属客运车辆。

二、根据公司运行的客运线路的实际情况以及车辆的状况,为了确保安全,对包车运行范围做以下规定:

1、禁止包车到以下风景区(点):

大风顶、黑竹沟、碧峰峡、西岭雪山、峨眉山万年寺以上、以及阿坝、甘孜、凉山三州的风景区(点)。

2、运行区乡线路的客运车辆,只能从事乐山市(马边、峨边、沐川、风景区除外)和眉山市区域内的包车业务。

3、运行跨区县线路的车辆,可以从事跨地市以外的包车业务(第一款规定的区域除外),但必须是技术等级为一级或车型为中型中级的客运车辆。

4、包车线路途经高速公路的或是单边里程在400公里(含)以上的,必须是安装了GPS监控系统,并且车辆技术等级为一级或车型为中型中级的客运车辆,

5、从事其他旅游景区(点)包车业务的客运车辆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条款规定办理。

6、对拟包车的车辆和线路,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其有特别规定的以其规定为准。

三、根据包车线路的道路状况或其他实际情况,公司安全稽查科有权决定是否同意从事包车业务。

四、领取包车牌(证)的程序

1、包车路线、人数、地点必须清楚。

2、驾驶员必须资格审查合格。

3、车辆必须具备有二级资质(含)以上修理厂的安检证明。 46 / 99

4、必须具备运政部门要求的各种手续。、

5、根据包车运行路线确定是否再增加车上人员的保险限额。

具备以上手续后,由运输管理科凭相关手续到运政部门办理包车牌。

五、在包车运营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一年内一律禁止从事包车业务。

六、办理包车牌(证)费用一次性交清,由财务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取。严禁拖欠。

七、使用后的包车牌(证),必须及时交回,以保证包车牌(证)的顺利上缴和运政部门备案。

包车牌(证)损毁、遗失或擅自涂改,责任人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在一年内不得再从事包车业务。

八、包车任务完成返回后,单车责任人、驾驶员必须及时通知公司经营管理科或安全稽查科,以便公司能随时掌握了解车辆运行状况。

九、公司各科室和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配合执行。

十、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二○○X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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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GPS车辆安全调度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充分发挥GPS安全监控管理功能,确保公司客运车辆安全运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监控人员及已安装GPS车载终端车辆的驾驶员均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二、日常监控管理

1、GPS监控平台是专供安全调度及车辆行驶过程的监控管理平台,不得在监控系统上进行游戏、修改、访问其他网站及非相关内容的输入等活动,严禁监控人员或是非相关人员利用系统进行与GPS监控无关的一切操作。

2、监控系统配备1—2专(兼)职监控员,监控员必须能熟练掌握GPS监控系统各种操作方法,对电脑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并能随时做好电脑病毒的预防措施,掌握一定查杀清除电脑病毒和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功能的技能。

3、监控员必须随时关注系统传回的每一组信息并作分析。不得无故离开和长时间不观察信息。

4、严禁监控员将平台交给无关人员操作。

5、监控人员一旦发现系统有问题,个别车辆无法监控或是信息不通等,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或是和专业维护人员联系,以尽快恢复系统的正常工作。

三、GPS车载终端使用

1、安装GPS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熟悉车载终端的性能,并熟练掌握手动 48 / 99

报警、信息输出等操作方法,清楚明白终端显示器上各种符号及数字信息等所表示的含义。

2、驾驶员等人员不得擅自拆卸终端设备,严禁拔线、淋水、断电等人为破坏车载终端。驾驶员必须做到保护车载终端完好,使设备保持随时具有良好的接受和输出功能。

3、使用GPS车辆必须按时交纳服务费和信息费,避免因欠费停机而影响车载终端的正常工作。严禁擅自取出车载终端的SIM卡,影响信息输送、接收和保存。

4、严禁驾驶员及其他人员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和乱发信息,扰乱系统的正常运行。在不影响安全行驶的前提下,随时关注终端显示信息。

5、驾驶员对GPS监控系统传来的管理调度、警告提示必须给予积极配合。回公司后必须主动向相关领导和部门作详细陈述,认清事件本质及其后果,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四、监控管理

1、监控人员应充分利用GPS系统全程限时、分段限速功能,对不同等级道路设定车速报警外,针对不同路段,特别是弯道、陡长坡道、集镇路段、事故多发点路段和恶劣天气,应根据不同程度危险系数设定时速限制,并及时对驾驶员给予针对性的提示和警告。

2、根据电子地图显示的车辆正常经营线路和行驶区域,监控人员要利用这一功能,加强对营运车辆跨线、超区域行驶等违规现象管理,一旦发现必须立即发出警告并指令其终止违规行为,同时做好监控记录。

3、监控员对运行车辆的所经路线必须了解和熟悉,能作全过程信息分析。对出现非正常停车、非准时到站(点)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和驾驶 49 / 99

员取得信息互通,并做好监控记录。

4、监控员对车辆行驶中出现超速、超区域、非正常停驶等现象而给予警告提示不能终止其行为时,必须立即将情况向领导汇报,以便进一步采取措施终止其违规行为。

5、监控员必须认真填写每日《车辆GPS监控记录》,坚持对单车每趟次数据的收集,特别是对恶劣天气及危险路段的行车监控,做到监控用时、数据准确,入档资料真实、整洁、规范。尤其是对警告内容,采取措施,最终结果必须有非常详细记载。

6、做好单车行驶记录数据的基础资料整理工作、建立单车行车记录分析处理和定期上报制度,并以《车辆运行统计分析表》的形式,每15天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通过采集数据信息,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科学动态分析研究,有效地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7、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按规定向公司交书面事故报告的同时,必须附报该趟次的行驶记录资料复印件。

8、组织驾驶员学习GPS车载终端的使用、操作知识应用功能、用途、阐明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摆正安全与效益之间的关系。

9、对多次违章违规的驾驶员、实行重点监控,分析原因,对症下药,消灭事故苗头。

五、违规处理

根据驾驶员违反GPS车载终端的使用及行车违章情况,公司安全稽查科对其处罚,其他各科积极配合。

1、对驾驶员超速行为的处罚

(1)第一次超过速的,停岗学习15天,并处违约金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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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次超速的,停岗学习30天,并处违约金1000元。

(3)第三次超速的,收取违约金2000元,取消驾驶员资格,不再录用。

2、超范围经营的,按公司《运输经营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收取违约金100-500元。

3、私自改装、拆卸GPS车载终端,人为影响其正常工作的,停班整顿,收取违约金200-500元。

4、不配合管理人员核实数据资料的,收到车载系统或是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示信息,不及时纠正违章行为的,停岗学习3天,并收取违约金200-500元。

5、故意屏蔽或是私自关闭GPS车载系统,不如实反映行驶情况,有故意欺骗行为的,处停停岗学习3天,收取违约金100-500元。;

6、驾驶员或其他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可并处停班整顿、取消驾驶资格或停岗学习:

(1) 故意损坏或是擅自拆卸GPS车载终端及其附件,致使不能正常工作的。

(2) 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和乱发信息,扰乱系统的正常运行。

(3)违反使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

(4)有其他违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五、本规定从公布之日开始执行。

二○○X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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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嘉州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雾天安全监控措施

为了确保在恶劣气候条件下,保障车辆行车安全。根据公司客运车辆行驶线路的特殊性,就雾天做好安全监控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分工、适时监控。其措施如下:

一、安全监控及警示教育

1、对应班车驾驶员进行雾天出车前的安全警示教育,严格按《公司雨雾天安全操作规程》驾驶车辆,检查驾驶员的证照,了解驾驶员的休息情况;

2、配合车站对车辆安检,特别是雾灯、转向、制动、传动等;

3、配合交警部门的雾天行车的安全管理,能见度不足50米的禁止发班;协助车站以及驾售人员做好旅客安抚和解释工作。

4、GPS监控平台的监控管理员通过实时监控,发出安全警示短信。

5、通过“超级信使”短信平台,向驾驶员、售票员发出安全警示短信。

二、监控地点和人员安排

(1)联运车站(公司发往各地的班车),监控人员1人

(2)牛耳桥公交车站台市(内公交1、9路车),监控人员1人;

(3)肖坝旅游车站(公司发往各地的班车、市内公交10路),监控人员1人;

(4)GPS监控平台的监控。

三、其它

1、由科长负责雾天信息收集,再传达到每个监控人员,观察天气,并电话咨询车站、高速公路管理大队雾天情况(肖坝车站-5016669、联运站车站-3365809、成乐高速公路管理大队-2497122),确认雾天后立即通知各监控人员,监控人员接电话后应及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监控;

2、监控人员有空缺时,1、9路公交车监控任务就由公司监控人员,利用电话(或短信)进行雾天行车安全警示,并收集道路雾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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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公司安全档案资料的管理,增强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为公司各项制度的完善提供补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安全档案的归档范围

1、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企业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编码及归档备查。

2、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要装订归档。安全方面的工作计划、规定、方案、安排、总结、小结、汇报、简报、通报、通知等。

3、本公司营运驾驶员的基本情况(简历、身份证、驾驶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

4、本公司营运车辆的技术档案及二级以上维护保养的记录;

5、本公司营运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的资料、签到记录、影像资料等;驾驶员签订的各类安全责任书;

6、本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路查路检、隐患排查、违规整改)的记录及资料;

7、GPS实时监控日志;

8、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记录

9、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和声像资料。

四、 公司的安全档案管理由档案管理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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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六、 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 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

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司档案资料归档期。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2. 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科室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科室人员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 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 各科室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发文部门确定是否归档。凡应收集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三、安全档案的整理

1、安全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起来,便于保管和使用;

2、安全档案的整理工作,公司运输管理科、车辆技术科、行政等科室都应协助;

3、安全档案按属性分类(按收集范围)、同属一类的按时间顺序排列活编号,按统一格式;

4、安全档案整理后应装订,不能装订的应归卷。

四、安全档案的保管

1、安全档案应视其内容的重要性、有效性等因素划定保管期限。已达三年的移交公司集中保管,三年以上确无使用价值需销毁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登记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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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归档保存的安全档案应专柜存放,上锁保管,置于存取方便之处。

3、档案进出应仔细清点和登记,办好移接交手续。查阅人要爱护档案,不得撕页、涂改。

4、公司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案卷调用后应准确无误地放回原处。

5、安全档案一律不外借(业务需要除外,如年审、验证等),外单位借用(阅),需经主管领导批准,要带走资料的用复印件。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摘抄、复制和对外泄漏档案内容。

6、凡是利用档案,必须经档案人员提供,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办理手续,限期使用,按期返还,返还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7、管理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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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客运车驾驶员须经公司安全科进行资格培训,考核经审查合格者,方能聘用为公司驾驶员,担任驾驶工作。

第二条 驾驶员必须具有驾驶客车三年以上资历,安全行驶5万公里,取得从业资格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技术精湛,职业道德素质好。

第三条 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安排的发车时间准班正点发车,发车前做好安全行车检查,清洁车内外,按规定时间提前进入指定停靠站台。 发车时应配合售票员向旅客宣传安全常识,讲清中途上下车须知,听从检票员、发车员指挥按时发车。

在行车途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礼让三先。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不超载不抢行,不违章,注意检查途中上车行包,有无违禁品,按线行驶,按站停靠,照顾好顾客和行李中途上下,照顾旅客中途进餐,中途解便,行车时不抽烟,不闲谈,不越站,不甩客,若发现有旅客途中漏乘,应向前方站和终点站报告,注意保管好旅客行包。

行经险桥、渡口、危险地带和加油站,应组织旅客下车,确保整个运行过程的安全。

驾驶员运行在高速公路过程中,行驶速度必须严格控制在各路段规定的标准时速内限速行驶,不准超速行驶。

在驾车时不得赤脚,穿拖鞋、戴耳机、饮食、用打手机或接电话。

第四条 驾驶员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身体状况必须符合驾驶车辆的要求,禁止酒后驾车,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以及过度疲劳时不得驾驶车辆。

第五条 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及各种设备,作好例行保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保证车辆各部机件性能良好,安全可靠,保持车容貌整洁,不开带“病”车,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驾驶,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交给其他驾驶员 56 / 99

驾驶。

第六条 驾驶员必须参加每月的安全学习会议,驾驶员必须与公司安稽科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服从管理,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考核和安全检查,服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公安交警的指挥及检查。

第七条 凡公司的驾驶员都必须缴纳安全风险保证金1000元,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当地交警部门及公司安全科,并严格按照交通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好现场处理,及时处理好伤病员。

第八条 做好优质服务,礼貌待人,充分发挥社会文明“窗口”的作用,杜绝投诉事件的发生。文明经营,公平竞争。

第九条 严禁“三超”(超载、超速、超时),服从车站管理,严格遵守每日车辆例检规定。

第十条 考核标准

1.安全责任事故控制在10万公里0.06次,无责任伤人、死亡事故、无重大行车事故。

2.客车准班正点到达100%。

3.无旅客投诉事件,全年内无“甩客”、“宰客”事件发生,职业道德、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4.全年必须按时参加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及相关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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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乘务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了提高客运车辆乘务员的交通营运安全意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及为了发展公路客运事业,促进公司经济增长和社会效益,提高服务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平,满足旅客需要,树立“旅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乘务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后才能上岗,按时参加公司举办的职业道德培训和安全学习

二、乘务员日常管理由单车安全责任人负责,服务质量则由公司统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一律予以解聘。

三、运营途中根据旅客需要和车辆上现有条件,尽可能为旅客提供较多的方便,使旅客乘车满意,心情愉快。对上车旅客发售车票,中途及时报站。

四、做好客运中旅客的解释工作,向旅客宣传乘车安全注意事项,严禁“三品”上车,确保旅客乘车安全。

五、负责车辆清洁卫生的清扫工作,经常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和车内卫生干净。

六、协助驾驶员处理车辆运行中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和救援工作。

七、提倡乘务员说普通话,对乘客应做到优质服务、礼貌待客、尽职尽责、耐心解释、遵章守纪的行业新风,特别是要照顾好“老、弱、病、残”及婴幼儿就座乘车。严禁甩站、甩客的不良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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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班车乘务员应在售票过程中必须按核定票价收取,不得涨价,不准“宰客”。对身高1.1米至1.4米的儿童购买半价儿童票。成人及身高1.4米的儿童购买全价票。仔细清点旅客人数,车辆在满载的情况下,免费儿童不超过核载人数的10%。

九、随时提醒驾驶员遵规守纪,安全行车,对驾驶员的违规行为进行指正,并及时向公司反映。

十、服从客运站管理,听从检票员、调度员指挥按时发车,负责旅客的行包托运,负责当班的售票收费工作。

十一、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期间,由于旅客流量的增加,乘务员更要进一步提高优质服务质量,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进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二〇〇X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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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安全操作职责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本地区、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2、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强烈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驾驶员责任感,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业务和机务知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和守法习惯。

3、认真钻研业务,精心保管和爱护车辆,熟悉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掌握车辆的常规维护、修理技能,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等综合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安全设施齐备有效。

4、严格执行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和例保制度,自觉配合车站的安全门检工作,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确保行车安全。

5、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车辆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车辆。

6、按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出车携带好各种证件,认真执行运行作业计划,按规定线路、时间正点运行,严格遵守运输纪律,服从交警、运管和车站管理,安全、优质地完成运输任务。

7、行车前检查行包,注意装载物品安全,严禁超载及客货混装,严禁旅客携带危险物品上车。

8、车辆在任何情况下起步必须先关好车门,站内起步须服从站务人员指挥,确认安全方可起步,车未停稳严禁上下旅客。

9、以人为本,旅客至上,文明服务,热情待客,遇有危急病人和伤员,应救死扶伤,全力相助。为保护企业和旅客的合法利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违法罪行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10、发生较大交通事故时,必须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和财产,按规定放置警告标志,并迅速向当地交警部门、车属单位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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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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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确保市民的出行安全和良好的行车秩序,树立城市客运行业新形象,根据乐山市中区安监局、乐山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一大队、乐山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共同研究制定的《乐山市中心城区公交车、出租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乐中安监(2006)1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1、一年内如发生不按规定靠边停车的,违法2次,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违法3次,责令其停业学习3天;违法4次,进入交警及公司“黑名单”,责令其停运学习15天。

2、一年内如发生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超越双实线行车的,违法1次,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违法2次,责令其停业学习7天:违法3次,进入交警及公司“黑名单”,责令其停运学习一个月。

3、一年内如发生不按规定鸣喇叭的,违法1次,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违法行为2次,责令其停业学习3天;违法行为3次,进入交警及公司“黑名单”,责令其停运学习15天。

4、一年内如发生超速行驶的,违法1次,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违法2次,责令其停运学习15天;违法行为3次,进入交警及公司“黑名单”,责令其停运学习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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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一年内如发生不按规定调头的,违法1次,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违法2次,责令其停运学习2天;违法3次,进入交警及公司“黑名单”,责令其停运学习7天。

6、运行中,为赶时间而开“抢道车”、“霸王车”、“冒险车”的,违法1次,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违法2次,责令其停业学习了天:违法3次,进入交警及公司“黑名单”,责令其停运学习1月。

7、驾车时有吸烟、饮食、打手机、闲谈及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的,违法1次,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违法2次,责令其停运学习7天:违法3次,进入交警及公司“黑名单”,责令其停运学习1月,情节严重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8、不按规定进入导向车道、不按规定转弯的,违法1次,给予口头警告;违法2次,责令其停运学习7天:违法3次,进入交警及公司“黑名单”的驾驶员,责令其停运学习15天。

9、驾车行驶中,不按规定操作,双手脱离方向盘、脚不放在规定地方的,违法1次,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违法2次,责令其停运学习3天;违法3次,进入交警及公司“黑名单”,责令其停运学习7天。

10、一年内发生车未停稳上、下乘客、车门未关闭起步行车的,违法1次,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违法2次,责令其停运学习7天;违法3次,进入交警及公司“黑名单”,责令其停运学习1月。

11、一年内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强行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的,违法1次,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违法2次,责令其停运学习7天;违法3次,进入交警及公司“黑名单”,责令其停运学习15天。

12、一年内未做好车辆日常“三检”工作,车况未保持良好的,违法1 62 / 99

次,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违法2次,责令其停运学习7天;违法3次,进入交警及公司“黑名单”,责令其停运学习1月。

13、一年内过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停车避让行人、非机动车的,违法1次,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违法2次,责令其停运学习7天;违法3次,进入交警及公司“黑名单”,责令其停运学习1月。

14、一年内如发生酒后驾车1次,直接进入交警及公司“黑名单”, 令其停运,解除聘用合同。

15、一年内如发生闯红灯1次的,直接进入交警及公司“黑名单”,令其停运学习1月。

16、一年内.发生死亡事故负主责1次的,直接进入交警及公司“黑名单”,责令其停运,收回并注销驾驶员服务资格证,解除聘用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一年内发生死亡事故负同等责任1次的,公司将给予严重口头警告,责令其深刻反思,写出事故报告,查找事故原因,吸取深刻教训,并暂扣服务资格证,停运学习一个月;发生死亡事故负同等责任2次,进入交警及公司“黑名单”,责令其停止参加运营,收回并注销驾驶员服务资格证,解除聘用合同。

18、一年内发生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1次的,公司将给予严重口头警告并暂扣服务资格证,停运学习15天;发生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2次的,进入交警及公司“黑名单”,责·令其停止参加运营,解除聘用合同。

19、。一年内累计发生其它交通违法行为3次的,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发生4次的,责令其停运学习15天,发生5次进入交警及公司‘‘黑名单”,责令其停运学习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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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黄金周期间或有重大活动时,进入“黑名单”的驾驶员,将被“禁驾”。

21、凡进入“黑名单”的驾驶员,不能参加公司及行业当年的各项评优活动。连续两次进入“黑名单”的,解除聘用合同。

22、不按规定参加学习、不服从管理或情节恶劣的,

二、守法经营奖励规定:

1、在驾驶员学习例行会上表彰守法经营的驾驶员。解除聘用合同。

2、将遵纪守法、安全经营作为公司评选优秀驾驶员的一项首要条件。

3、对安全运营、优质服务、见义勇为、守法经营的优秀驾驶员在年底进行精神及物质奖励。

4、如行业主管部门评选优秀驾驶员,公司将结合多项指标进行评定、筛选并向主管部门推荐。

三、本暂行规定同样适用于每日往返城区三趟以上的客运班车驾驶员。解释权属公司安全委员会。

四、本暂行规定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于二OO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制定的《公交车驾驶员行为规范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同时作废。

二〇〇x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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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驾驶员上岗卡使用须知

一、《客运驾驶员上岗卡》实行一车一卡。注册登记在《客运驾驶员上岗卡》上的客运驾驶员方准驾驶我司客运车辆。

二、核发程序

1、单车经营承包人提供聘用驾驶员的书面申请。

2、提供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身份证的复印件2份及1寸彩色近照一张。

3、驾驶员资格审查

(1)年龄在55周岁以下。

(2)连续驾驶大型客车一年以上。

(3)无重特大交通事故及严重服务质量投诉记录。

(4)持有公司所发的《安全培训结业证》。

4、领取《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审查表》,并如实填写第一至第六栏。

5、上岗前培训、考试(理论考试和路考)。

6、签订《聘用合同》、《履约承诺书》、《安全目标责任书》。

7、具备和完善以上手续后,办理《客运驾驶员上岗卡》注册登记。

三、客运驾驶员变更程序

1、新注册登记的客运驾驶员按第二条规定办理。

2、驾驶多辆客运车辆的机动驾驶员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按第二条办理。 65 / 99

3、每车办理注册登记的客运驾驶员(含机动驾驶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

四、补办程序

《客运驾驶员上岗卡》发生遗失、损毁情况,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科报告,并及时到安全科办理补办手续。

五、罚则

1、将车辆交给未办理《客运驾驶员上岗卡》注册登记的驾驶员或非本车《客运驾驶员上岗卡》注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的,客运车辆立即停班;对责任人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2、单车经营承包人擅自聘用未注册登记《客运驾驶员上岗卡》的驾驶员驾驶客运车辆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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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接送车驾驶员须知

一、驾驶员应合理的安排休息时间,以确保出车时有良好的精神状态。

二、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车辆日常“三检”;接送前必须参加车站对应班车辆的安全例检或修理厂安检手续,确保有良好的车况。随车携带的证、照应齐全有效。

三、服从随车监护员的合理调度和安排,相互配合,以确保接送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路线行驶和站点停靠。在行进中要注意行车的间距、行车速度,严禁超速,严格按照编队顺序行进,不得随意超车,以确保安全。

五、严格按车辆核定载客人数装载学生,严禁超载。

六、出发前须告知学生《乘车安全须知》。

七、在运行过程中,要做到车未停稳,不得开启车门;车门未关好,不得起步行驶。

八、在行进中,要注意车厢内的状况,有危险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

九、运行中若有情况及时向监护员汇报和沟通,并积极配合处理。

十、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不得打手机、饮食、吸烟、闲谈或是有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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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驾驶员实行“五统一”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行业主管、安监部门的要求,对驾驶员实行“五统一”安全管理(统一招聘、培训,统一发放工资,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统一调度,统一考核),进而从根本上解决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公司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及责任落实

1、公司成立“五统一”管理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担任,财务科、运管科、安稽科、办公室的负责人为成员。

2、具体工作分配:

财务科负责统一发放工资、社会保险;安稽科负责统一招聘、培训;运管科负责统一调度;办公室负责统一考核。

二、实行“五统一”工作步骤

1、时间安排:20xx年元月至20xx年12月;

2、执行顺序:

(1)公司化经营的车辆立即执行驾驶员“五统一”安全管理;

(2)合资车辆在明年内完成驾驶员“五统一”安全管理;

(3)市内公交车20xx年股份改造完毕执行“五统一”安全管理;(4)线路班车更新一辆实行一辆“五统一”安全管理;

(5)新上岗驾驶员严格实行“五统一”的制度。

二〇〇X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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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驾驶员聘用规定

为了把好客运驾驶员的准入关,提高客运驾驶员的整体素质,确保行车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驾驶员聘用评定小组及职责

(一)评定小组

成立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驾驶员聘用评定小组,负责公司客运驾驶员的聘用事宜。

(二)职责:

(1)制定培训项目和考试内容,对拟聘用的驾驶员进行培训前审查和考核。

(2)根据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决定聘用与否。

(3)小组实行一票否决,未一致通过的驾驶员不得聘用。

二、客运驾驶员必备条件(手续)

1、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年以上和相应的营业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2、年龄27至55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学历;

3、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严重投诉和违法行为记录;

4、爱岗敬业,法律意识强、职业素质好、驾驶技术过硬;

5、公交车驾驶员须持有市城市客运管理处颁发的城市公共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

三、办理上岗程序

(一)初 审

1、单车承包经营者递交申请书;

2、驾驶员须提交:1)、与驾驶车辆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2)、接收《身体 69 / 99

条件证明》回执;3)、与驾驶车辆相符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4)、居民身份证;5)、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及缴讫#5@p(证);6)、城市公共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7)、车管部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性的证明;8)、辖区交警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出具的近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9)、原服务单位证明、10)、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审查表。(1—6项的证件须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交复印件,7—9项为原件)

3、由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学历初审,通过后再经评定小组其他成员审核,一致通过为初审合格。

(二)上岗前的理论培训和驾驶操作技能考核

1、初审合格的驾驶员参加为期三天的理论培训

理论培训内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规章制度,企业的规章制度。

2、驾驶操作技能考试(路试)

对驾驶基本技能以及行车应变能力评估的考核。由两名以上小组成员随车考评。

理论和驾驶操作技能考核均合格的,由评定小组审查进行评定,小组成员全体签字通过后,由评定小组组长在 “综合评定意见栏”签注同意上岗方为合格。

(三)按要求如实填写市运管处所需《乐山市客运及危险品驾驶员异动申请表》,并到原服务单位和各级运政管理部门签章。

(四)办理上岗手续

1、与单车经营承包者到运管经营科签订《驾驶员聘用合同》;

2、写出“安全履约承诺书”;

3、签订安全责任书;

4、填写《乐山市客运车辆驾驶员交通治安管理登记表》;

5、缴纳安全履约保证金。

完成以上手续后由安全稽查科办理具体上岗手续。

四、其他规定

1、驾驶员临时代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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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驾驶员临时代班车辆的经营承包者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临时代班驾驶员为公司在岗驾驶员;临时代班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

2、转换运行线路的驾驶员,必须学习掌握新运行客运线路的《线路操作规程》后,方能上岗。

3、申办城市公交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的客运驾驶员,必须是公司在岗的并经过城市客运技能中心培训合格后,具有城市客运管理处颁发服务资格证的客运驾驶员。

五、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上的驾驶员,必须每年在市中区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中心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为血压、血脂、血糖、视力,以及其他有可能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如有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或是其他有可能危及安全的疾病的驾驶员,不得聘用。

在岗的可能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疾病的客运驾驶员,评定小组可以对其暂停上岗,要求到县级以上医院作相应的检查,并根据检查报告决定是否重新上岗。

六、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公司于20xx年7月18日公布的施行的《聘用客运驾驶员规定》同时废止。

七、公司各科室及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说明:

安全履约保证金:由驾驶员本人缴纳,公司专款专管。驾驶员有违法违规、发生交通事故和重大投诉的,依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对驾驶员做出处理。

二○○X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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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培训办法

为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特制定管理人员培训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公司成立“管理人员培训学习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钟志强同志任小组长,副经理吕伟同志、经理助理梁晓刚同志任副组长。小组的职责: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学习考勤;负责试卷的拟定和评分;负责监考工作。

2、主讲老师:公司主要领导和相关负责同志,或请交警、运管部门的领导及党校老师授课。

二、培训时间和内容

1、全年培训共28课时,分两次培训,每次培训为期两天。

2、培训内容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及安全行车知识;企业管理基础知识和公共关系学基础知识、汽车构造及修理等。

三、培训效果评比

通过培训,对参加培训后的管理人员存在的不足之处,找出个性和共性进行再培训,对再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作待岗处理。

管理人员的晋级、评优评先、年终奖金的发放均与培训成绩挂钩。

四、本办法从XXX年8月1日实施。

二○○X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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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驾驶员安全学习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定,按照交警和运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要求,对驾驶员进行全面、系统地交通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客运驾驶员安全意识,强化责任心,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我司客运驾驶员每月必须参加两次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时间分别定为:每月10日、20日下午15:00时、晚19:30分。安全学习时间每次不少于90分种,遇双休日或节假日时照常进行。在其他时间需召开会议以临时通知为准。

二.为确保安全学习的严肃性,真正起到学习、教育和预防事故的目的,公司实行严格的学习考勤制度。客运驾驶员必须按时到公司参加安全学习,不得迟到和早退。

三、因当地车站或是辖区交警中队要求学习的,客运驾驶员每月可在当地学习一次,但必须有当地交警部门或车站提供的安全学习书面证明为准。市内公交车有夜班或发倒班的客运车驾驶员以及有特殊情况者(经公司领导同意),必须在次日下午17时以前到公司补课。

四、对未按时补课和无故缺席的驾驶员将移交到公司安全稽查科处理,实行停岗补课,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并缴纳补课费伍拾元。一年内累计有两次未参加安全学习的,取消驾驶我司客运车的资格,同时抄报相关部门。

五、凡被取消驾驶我司车辆资格的客运驾驶员,在一年内不得申请驾驶我司客运车辆。对期满后申请驾驶我司车辆的,经重新培训合格后 73 / 99

上岗。

六、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乐嘉汽[2003]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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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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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驾驶员继续教育再培训规定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及公司《客运车辆营运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对客运驾驶员继续教育再培训作出如下规定。

一、每年举行一期继续教育再培训,每期3天,不少于24课时。

二、公司所有在册客运驾驶员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继续教育再培训,要求驾驶员脱产接受再培训。

三、培训内容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

(2)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3)车辆保险常识以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等。

四、授课老师:

(1)聘请驾校教官、交警任教。

(2)有经理和各科科长任教。

五、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是客运驾驶员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及“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加强法制观念,提高职业素质和增强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驾驶作风和职业习惯,使驾驶员能安全、文明驾驶,优质服务,确保行车安全。

六、效果评比

1、通过再教育培训,了解各驾驶员的特性和水平,找出共性,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培训。

2、实行末位淘汰制,淘汰比例为3%。

二〇〇ZX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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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及上级有关精神;

2、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特征、重大事故隐患评估、防范、救灾预案;

4、危险源点排查、监控方法;

5、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基本知识和技术知识;

6、伤亡事故分类、统计、上报、调查处理程序及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7、其他方面的安全知识。

(二)教育课时、教育对象

每年对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不少于2次安全教育培训(不含上级部署的和突发事件的教育);

每月不少于2次对驾驶员组织安全学习(不含节日前安全警示会)

二〇Xx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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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做好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工作,在客运车辆发生重特大事故及突发事件时,能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保护广大群众人身、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公司设立重特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副经理、经理助理担任。

应急小组成员:由抢险救援队、后勤保障队组成。(名单见附表)

2、公司成立突发事件、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分队。由应急小组成员和客货运从业人员组成(名单见附表),实施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

3、突发事件、重大灾害的应急是在公司安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稽科,联系人:安稽科科长、运管科科长;联系电话:0833-2421354、0833-2020766。夜间电话:2887173、2894311。

4、应急小组成员保持通讯畅通;公司配备重特大事故及突发事件后勤应急保障车辆(川L10607、川L38500、川L01267、川L76506),车辆保持车况良好,随时待命。

二、队员职责:

(一)、抢险救援队职责:

1、重特大交通事故时,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质、类别等基本情况,制定救援方案,并立即上报公司应急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时向相关部门报案。

2、接到防汛抢险通知时,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防洪现场,投入到抢险救援中。负责调度救援车辆,做好防洪抢险中物质和人员救援运输。 77 / 99

3、发生火情时,负责报警并施救人员、物资、器材等;现场灭火、抢救被困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转送医疗机构。

(二)、后勤保障队职责:

1、发生交通事故时,转送伤员工作;负责医疗资金的到位;负责死、伤者家属的通知、安抚工作。

2、接到防汛抢险通知时,负责防洪抢险队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3、发生火情时,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控制各出口,无关人员只许出不许进,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负责通知、安抚伤者家属,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包含以下方案

1、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运力运量应急预案;

3、防汛救援应急预案;

4、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5、气候变化应急预案;

6、特殊情况应急预案;

7、接送学生运输任务应急预案。

四、预案实施方法

1、重特大事故及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安稽科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根据事故或是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等级,报应急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2、一般突发事件、灾害发生,根据事件类别和性质由相应科室科长带队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3、较大突发事件、较大灾害发生,由副组长带队组织应急小组成员及时赶赴现场,各自履行职责、维护秩序、防止事态恶化,副组长并将现场情况及时报告应急小组组长、相关部门。

4、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发生,组长立即将事态情况向政府部门汇报,组织应急小组成员及时赶赴到现场,各自履行职责、维护秩序、防止事态恶化,并随时接受上级的具体指示,按照指示要求处置突发事件、重大灾害。

五、突发事件、重大灾害责任追究制

1、在突发事件、重大灾害发生后玩忽职守、漏报、迟报、瞒报、误报事 78 / 99

件情况造成延误处置的;给予行政警告。

2、在突发事件、重大灾害发生后,经调查参与事件的、在现场不听从指挥的、临阵脱逃的,给予留职查看或开除。

六、突发事件善后工作

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由组长或副组长组织人员认真分析突发事件原因责任认定,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和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经营管理办法》、《车辆技术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安稽科、运管科负责将突发事件对责任人的处理、落实整改措施等传达到每个从业人员,要求处理、整改、教育三到位。同时将结案上报公司安委会、行业主管部门。

第二章 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

七、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一)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遵循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单车自救和公司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各单车经营者、驾驶员和售票员都有义务参加或者配合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八、设备及资金:

1、抢险救援队和后勤保障队成员都必须配备通讯工具,能够随时联系; 设备:公司配备车号为川LXXXX、川LXXXX的应急车辆,车辆保持车况良好,随时待命。

2、外援单位:凤凰汽车修理厂(二类修理厂),主要配备:氧割氧焊、千斤顶、杠杆、吊车(钢绳)等,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吊车驾驶员联系电话:XXXXXX(夜晚)

3、公司存储用于处理突发重特大事故专项资金。

九、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按以下预案实施

1、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单车驾驶员和售票员应迅速采取措施,组织自救,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立即报告122、120和公司安全稽查科。

2、安全稽查科接到报案后,问明事故地点和性质并立即报告应急救援领 79 / 99

导小组和行业主管部门。安稽科科长负责再次报案122、120及保险公司。

3、领导小组迅速招集抢险救援队和后勤保障队成员,由组长或副组长带队,立即赶赴现场,后勤队成员立即准备“重特大事故专项资金”

4、同时根据事故的地点、性质和所需救援器材,由车技科负责迅速与外援单位(修理厂、吊车驾驶员)联系。

5、到达现场后,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施救方案,抢险救援队和后勤保障队立即按方案执行。

(1)先抢救重伤员,其次是妇女儿童伤员,将伤者作简单处理后由后勤保障队送往医院。

(2)后勤保障队积极配合医院的治疗方案,落实医疗资金,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死、伤者家属联系,安抚死、伤者家属,并落实伤者的护理人员。

(3)抢险救援队在现场施救,抢救和保护财物,努力把损失减到最低。

(4)安稽科负责事故善后处理。

(5)副组长组织人员召开现场会,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定责任人、并教育公司员工和全体从业人员。

(6)安稽科负责将事故材料整理存档,写出书面报告交公司安委会。

第三章 假日运力运量应急

十、工作安排、要求及措施

1、部署节日前后安全工作,提高公司管理人员责任心。

2、做好节前车辆维护工作,确保车况良好。

3、加强安全意识,整治超载,严禁“三品”上车,消除安全隐患。

4、做好监控工作,加强源头安全管理。

5、应急小组做好准备,随时实施应急救援。

6、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立即启动《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十一、应急成员、应急车辆

由运管科安排5辆应急车辆,应急小组全体成员做到通讯畅通,应急车辆车况良好,随时待命,确保公司和上级部门的调度,随时实施紧急救援。

1、应急人员:副组长、抢险救援队和后勤保障的人员组成。

2、应急车辆(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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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防汛救援应急

十二、组织机构:

1、抢险救援队:

队长由应急小组副组长、安稽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应急小组成员和抢险救援分队组成。车辆配备:川L10607号车。

2、后勤保障队

队长由应急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应急小组成员组成和抢险救援分队组成。车辆配备:川L38500号车。

3、救援车辆(见附表)

十三、具体要求

1、汛期前对公司从业人员安全行车常识,掌握夏季高温、多雨、地质灾害等方面的安全行车知识及应急救援处置措施,做到防范于未然。

2、在汛期内各小组成员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能及时联系。

3、接到防汛指挥部抢险任务后,抢险救援队队长驾车把抢险队员及时送到抢险现场,并根据抢险情况通知救援车辆赶到现场;后勤保障人员应以最快的方式赶到公司集合待命。

4、在汛期内各小组成员有事要到市中区以外的地方,必须请假并保持通信畅通。

第五章 消防安全应急

十四、组织机构:

1、抢险救援队成员:

抢险救援队由副组长、安稽科科长负责,成员由应急小组成员和抢险救援小分队组成。

2、后勤保障队成员:

后勤队由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负责,成员由应急小组成员和部分抢险救援小分队组成。

十五、发生火灾事故按以下预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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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辆行驶时起火

1、驾、乘人员应按下面步骤做到:

(1)立即靠边停放,打开乘客门,同时切断油源(或关闭CNG总开关)和电源总开关。售票员维持秩序,紧急疏散乘客下车到安全地方;

(2)驾驶员用消防锤(榔头)把窗玻璃打碎,便于乘客逃出车外;

(3)取出灭火器,对着火部位灭火;

(4)向119报案,有受伤者则向120求救;

(5)报告公司安稽科,报告的内容有:准确地点、人员受伤情况、火情、车辆着火部位等。

2、公司安稽科接到报案后,分析火灾情况并立即向消防应急小组报告、向主管部门报告;

3、领导小组迅速招集抢险救援和后勤保障队成员,由组长或副组长带队,立即赶赴现场,同时根据伤人情况动用“重特大事故专项资金”抢救伤员。

4、到达现场后,抢险救援队协助119灭火;

5、后勤保障队将伤者送往医院,并落实护理人员和通知、安抚伤者家属等。

(二)办公场地火灾

1、办公场地发生火灾时按下列步骤实施

(1)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2)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招集灭火行动队和安全防护救护队成员及向119、120报警,同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3)后勤保障队立即疏散办公场地的群众至安全区域;

(4)后勤保障队控制各出口,无关人员只许出不许进;

(5)抢险救援队视火势大小做到:

a、局部微火。立即用灭火器向着火地方灭火,同时打开消防栓,接上水枪,防备火势蔓延;

b火势较大。立即用灭火器灭火,同时打开消防栓,接上水枪,向火势最猛的地方喷射;

(6)发生有人员伤亡时,后勤保障护队协助120将伤者送往医院,并落实护理人员和通知、安抚伤者家属等。同时立即动用“重特大事故专项资金”,用于治疗伤者;

(7)火灾扑灭后,后勤保障队负责保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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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气候变化应急

十六、恶劣天气安全培训

1驾驶员岗前培训时,《雨雾天安全操作规程》是重点内容;

2、每月安全例会作为教育内容;

3、安稽科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稽查、日常教育的必须项目。

十七、安全监控、警示内容

1、对应班车驾驶员进行恶劣天气行车安全警示教育,严格按公司《雨雾天安全操作规程》驾驶车辆,检查驾驶员的证照,了解驾驶员的身体状态和休息情况;

2、配合车站对车辆安检,特别是雾灯、转向、制动、传动等;

3、配合警察对雪雾天气安全管理,能见度不足50米的禁止发班,配合驾售人员做好旅客安稳工作;

4、雪天路上有结冰时,安全警示驾驶员:中速行驶、不猛打方向、不急加速、不紧急刹车、距离前车和路边相对平时远些;

5、GPS的安全实时监控、安全警示短信,利用电话进行雨雪雾天安全警示,并收集各线路雨雪雾天情况,发生事故电话报告安稽科科长。由安稽科科长分析事故类别,发生重特大事故向应急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由组长起动事故预案。

十八、监控工作人员安排

一人负责联运车站(公司车辆发往各地的班车)、一人负责公司市内公交1-9路车、一人负责肖坝旅游车站(公司车辆发往各地的班车、市内公交10路);一人负责GPS的监控、公司在中心车站发班车辆的电话警示。 十九、其它

由当天值班领导负责雨雪雾天信息收集,再传达到每个监控人员,此日早六点三十分起床观察天气,并电话咨询车站、高速公路管理大队天气情况(肖坝-5016669、联运站-158xxxxxxxx、高管-2497122),确认天气状态后立即通知各监控人员,各监控人员早七时前必须到指定现场进行监控。

第七章 特殊情况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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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特殊情况包含:

1、线路上的堵车、吵闹、打架,造成经营停止或线路中断。

2、群体性上访、线路罢运。

二十一、预案实施方法:

1、接到报案后,根据特殊事件的类别,由安稽科负责生产安全、由经营科负责服务质量。

2、发生一般特殊事件,科长及时赶赴到现场进行处置。

3、发生较大特殊事件,经理、应急小组成员及时赶赴到现场,各自履行职责、维护秩序、防止事态恶化,小组组长并将现场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4、发生重大特殊事件时,组长立即将事态情况向政府部门汇报,组织应急小组成员及时赶赴到现场,各自履行职责、维护秩序、多做耐心劝说工作防止事态恶化,并随时接受上级的具体指示,按照指示要求处置突发事件。

第八章 接送学生运输任务应急

二十二、组织机构

公司设立接送学生客运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组长由副经理担任,副组长由经理助理、安稽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应急小组成员组成。应急小组在公司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应急小组成员保持通讯畅通;公司配备接送学生客运突发事件专用应急车辆(川L10607、川L38500),车辆保持车况良好,随时待命。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稽科、经营科,联系电话:0833-2421354、0833-2020766。 二十三、预案实施方法

1、接到报案后,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及初步了解的情况,由安稽科、运管科负责报告、报案。

2、发生一般突发事件,副组长组织人员及时赶赴到现场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3、发生较大突发事件,组长、应急小组成员及时赶赴到现场,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各自履行职责、维护秩序、防止事态恶化,小组组长并将现场情况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组长带应急小组成员及时赶赴到现场,根据突 84 / 99

发事件性质,组长立即将事态情况向公司安委会汇报,由安委会领导下令启动公司《重特大事故预案》、《突发事件预案》。

小组成员在现场各自履行职责、防止事态恶化,并随时接受上级的具体指示并按指示要求处置突发事件。

附表:

一、公司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组长由总经理钟志强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吕伟、经理助理吴巍、梁晓刚担任。

成员:李伯君、胡文、徐学成、赵西、胡志林、杜高波、李闯、秦仪、代瑞雪、赵佐义等同志。

二、抢险救援队由应急小组副组长吕伟、安稽科科长胡文负责,成员有:李伯君、梁晓刚、胡治林、李闯、代加强。

联系人:吕伟、胡文,联系电话:0833—2894311、 0833—2887173(夜间)。

三、后勤保障队由应急小组副组长吴巍、办公室主任徐学成负责,成员有:赵西、赵佐义、杜高波、秦仪、代瑞雪。

联系人:吴巍、徐学成,联系电话:139xxxxxxxx、135xxxxxxxx(夜间)。

四、假日运力应急;

组 长:公司总经理 钟志强

副组长:副经理:吕 伟、经理助理:吴 巍

成 员:赵 西、胡 文、李伯君、杜高波、胡治林、李闯、代瑞雪、徐学成

等人员。

夜间联系电话:2887173、139xxxxxxxx

五、气候变化应急

组长:吕伟、吴巍,成员:胡文、李闯、杜高波

夜间联系电话:2887173、139xxxxxxxx

六、抢险救援分队:

1、抢险救援分队队长:吕 伟,副队长:吴 巍:

夜间联系电话:2887173、139xxxxxxxx

2、一分队队长;胡文 联系电话:2894311

成员:

邹 建(130xxxxxxxx) 舒耀林(2866448) 肖华江(2048761) 85 / 99

李林海(132xxxxxxxx) 王兴刚(2048363) 冯雨忠(133xxxxxxxx)

邓志平(135xxxxxxxx) 宋江文(138xxxxxxxx) 二分队队长:赵 西 联系电话:138xxxxxxxx 成员:

周 昆(131xxxxxxxx) 梁 建(131xxxxxxxx) 刘义平(139xxxxxxxx)

杨 阳(139xxxxxxxx) 罗 建(158xxxxxxxx) 三分队队长;徐学成 联系电话:135xxxxxxxx 成员:

钟 伟(133xxxxxxxx) 宋 勇(138xxxxxxxx) 杨晓琼(3339366) 廖艳梅(138xxxxxxxx) 徐红彬(133xxxxxxxx) 周 剑(139xxxxxxxx) 姚自佳(3397015) 黄季蓉(133xxxxxxxx) 赵 明(3391566)

九、应急车辆:

客运安全制度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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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车辆保险工作操作程序

为了更好的做好车辆投保工作,避免“漏保”和“脱保”现象的出现,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经营管理科

1、按照公司的规定对所属车辆办理保险业务。

2、在车辆保险到期前7日通知承包经营者。第一次通知在保险到期时间前5天(星期六、星期日7天);同时书面告知安全稽查科该车辆的投保时间、预交保险费金额、投保险种和限额。

3、保险到期前一天,应再次与安全稽查科联系,确定车辆的投保险种、保险费的差额、续保的具体时间。

4、按时投保,保费不足部分由公司垫支(未明确保险险种、限额或是不按时到公司续保的,按上年投保险种,并结合公司的规定办理)。如发生投保险种、限额、时间、退保等变更,应及时通知安全稽查科。

5、配合安全稽查科做好理赔和相关协调工作。

二、安全稽查科

1、接到书面通知后,及时与承包经营者联系,并告知:

(1)车辆的投保险种、限额;

(2)确定到公司办理的具体时间;

(3)未按时到公司办理,依照上年的投保险种和限额由公司垫支办理,按保险费每天1%收取滞纳金。

2、保险到期前一天,应和经营管理科、承包经营者联系,确定具 87 / 99

体投保险种、限额、保费的差额和到公司的具体时间。

3、负责对公司垫支保费和滞纳金的收取。

4、负责交通事故的报案;接受经营管理科移交的交通事故理赔手续,并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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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XXXXX年十二月十五日

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车辆技术状况倒查责任制的规定

为了认真执行公司《车辆营运安全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第十八条

第一款,提高单车安全管理责任人(承包人)和驾驶员对车辆技术状况的责任心,确保车辆在运行时处于良好技术状况,杜绝’病车”上路,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在每日车站临检和安全稽查科临检中,发现车辆转向、制动、传动、车架、轮胎不合格后,经汽车维修厂拆卸检查,属基础零配件、轮胎严重磨损超标(以国标GTB/T18344-2001:GB7258-2004为准),则倒查驾驶员、单车安全管理责任人(承包人)的责任。

二、车辆在进行每次二级维修保养时,检查发现车辆基础另配件、车架、轮胎严重磨损超标(以GTB/T18344-2001:GB7258-2004为准),则倒查驾驶员、单车安全管理责任人(承包人)的责任。

三、责任认定:

1、驾驶员在上述一、二条确认前24小时,报告单车安全管理责任人(承包人)或公司车技科,驾驶员不承担失察责任,否则应承担失察责任。

2、单车安全管理责任人在驾驶员报告后未采取车辆视情维修,则应负管理责任。

3、车技科在维修厂的配合下,对故障车做出《车辆技术状况检测报告》,经维修厂确认,《车辆技术状况检测报告》生效,转给安全稽查科。

四、处罚

安全稽查科接到《车辆技术状况检测报告》及《责任认定书》后,依照 89 / 99

公司《车辆营运安全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一款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五、其他:

受处罚的责任人对车技科作出《车辆技术状况检测报告》及《责任认定书》以及安稽科的处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处罚通知》后,向公司“安委会”申请复议,最终以“安委会”复议结果为准。

本规定从二OOXX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二〇〇XX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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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追究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人员责任的规定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发生频率,严肃追究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按照处理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董事会对我司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公司安委会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安稽科长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工作职责对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和安委会应在职责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2、安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制订改正措施并加以落实,检查内容要形成记录;

3、董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公司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

4、制定公司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发生重特大事故后,负责迅速和妥善处理。

第四条 公司主要领导人、董事会和安委会成员、专职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 91 / 99

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它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此,还要按以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1、发生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对公司主要领导人、主管安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罚款;其他相关人员按情节轻重分别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2、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000元罚款;其他相关人员按情节轻重分别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3、发生一般伤亡事故,按职责范围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关人员和主要负责人200—500元罚款。

4、在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和其它特定时间或场合,发生死亡一人以上安全事故的,一律加重处罚;发生违章、违法行为(严重超载等),但尚未造成事故的,按情节轻重对当事人(驾驶员、售票员和单车安全管理人)处罚安全违约金100—300元;发生一般轻伤交通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对相关人员处以50元罚款。

第五条 在各类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30日内,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并做到认真落实。

本规定发各科室,传达到全体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从2XXX年8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X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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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责任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事故统计

1、统计范围:公司各经营线路及单车。

2、统计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事故起数、伤亡人数、伤害程度、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直接经济损失等。

(二)事故报告

1、报告内容:发生事故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报告人姓名、电话等。

2、报告方式:通过尽可能快捷的方式报告,如电话、传真等。

3、报告程序:逐级上报。

(1)伤亡事故发生后,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

(2)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单位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的安监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

(3)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单位应保护好现场,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4)在伤亡事故发生一个月内,如有负伤人死亡,单位应向主管部门所在地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和总工会补报;

(5)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后,如隐瞒、虚报或拖报,除责成补报外,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事故调查

1、轻伤事故,由科室负责人组织有关方面人员进行调查,然后填写事故登记表,报单位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安监部门。

2、重伤1-2人的,由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组成人员进行调查。

3、死亡1至2人和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调查组调查。

4、重大死亡事故(死亡3人以上含3人)按单位隶属关系,由单位主管部门或安监部门会同交警组成调查组调查。

(四)事故处理

1、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2、经有关部门批复的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并 93 / 99

认真落实;

3、事故处理结案后,由主要负责处理科室写出事故报告交公司安委会。

二〇〇XX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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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合理化建议实施办法

为激发员工创造和思考能力,发掘员工的才能和智慧,鼓励大家积极为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制定本办法。

二、建议人

1、本公司员工及从业人员均可直接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

2、建议可以个人或数人共同提出。

三、建议内容

有利于公司安全管理、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均可提出。

四、建议方法

建议以书面形式将合理化建议直接报办公室,再由办公室建议内容转送相关科室研究可行性和实用性,然后再报当月(或次月)公司行政管理会审议。

五、审议时限

办公室收到合理化建议后,应在两天内转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1个工作周内研讨作出初步论证,报公司行政会最后审定是否采纳。

有关安全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的即时性的合理化不受上款时间限制,应立即报安委会研讨并及时布置、落实防范措施。

六、奖励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员工,都要给予精神与物质相结合的奖励。按下列办法进行奖励:

1、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经济效益能达到3~5万元,或对防范重特大生产安 95 / 99

全事故有直接明显作用的,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发给奖金500-1000元;

2、建议有利于公司生产和安全管理的,公司即行采纳或将来可能有用者,给予表扬,同时发给奖金50-200元;

3、建议未经采纳者,给予鼓励,奖赠品。

本办法从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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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XXX年七月二十三日

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客运从业人员奖励办法

为了促进交通安全管理,提高营运从业人员的交通法律意识、交通文明意识和交通公德意识,从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客运从业人员(单车经营承包人、驾驶员、售票员)予以奖励。根据国家和行业规定及公司的《车辆营运安全管理办法》、《运输经营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生产先进驾驶员

1、一年以上无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2、热爱学习,不断进取,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安全行车知识,安全学习、培训无缺席记录。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及车站的管理规定,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4、爱护车辆,做好日常“三检”工作,按时进行车辆维护保养和做好视情维修,使车辆车况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无车辆技术性能安全隐患记录。

5、文明待客,礼貌服务,无服务质量投诉记录。

6、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见义勇为的,优先通过评比。

7、有助人为乐、好人好事等先进事迹的,优先通过评比。

8、对维护交通安全,预防、避免重大交通事故和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做出突 97 / 99

出贡献的,及时进行奖励,并优先通过评比。

二、优秀单车经营承包人

1、按时缴纳国家规费,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的规章制度。

2、承包经营车辆无交通事故记录;无车辆技术性能安全隐患记录。

3、承包车辆的驾驶员和售票员无违法违规行为。

4、积极参加和投入行业部门和公司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

5、按时参加并督促驾售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培训教育会。

三、优秀售票员

1、热情服务、礼貌待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2、严格按照票据规定使用票据,按核定票价售票。

3、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和车内卫生干净,不乱扔垃圾。

4、宣传乘车安全注意事项和常识,无旅客服务质量投诉。

5、督促并协助驾驶员做好安全行车工作,确保乘客乘车安全。

6、协助驾驶员处理车辆运行中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和救援工作。

7、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培训教育会。

四、评比时间以年度计算;客运从业人员必须连续上岗一年(含)以上,方可参加评比。有特别突出表现和贡献表彰的不受此限。

五、本办法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公司20xx年制定的《安全生产先进评比标准》同时废止。

二OOX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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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X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营运从业人员参与治安防范的暂行规定

为配合公安机关《对城市环保清洁员、商业店铺从业人员和运营客车、中巴车、出租车、人力三轮车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奖励办法》顺利实施,根据市公安局关于充分发动广大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积极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为营运车辆经营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的工作要求。对营运车从业人员在参与治安防范工作中不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和履行法律义务的,本公司特制定规定。

一、营运车辆的从业人员(车主、驾驶员、售票员)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治安信息、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如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或犯罪嫌疑人,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公司将对其作出如下处理:第一次,责令在公司学习三天并写出书面检查;第二次,公司将给予停止其驾驶本公司车辆三个月的处罚;第三次,公司将解除其聘用合同,一年内不再聘用。

二、营运车辆的从业人员(车主、驾驶员、售票员)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拒不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第一次,公司将给予停止驾驶本公司车辆半年的处罚;第二次,公司将解除其聘用合同,两年内不再聘用。

三、营运车辆的从业人员(车主、驾驶员、售票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营运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对利用营运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司将解除其聘用合同,终身不准再驾驶本公司营运车辆。

四、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被其他公司解聘的,本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不予聘用。

二○○XX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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