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

时间:2024.3.31


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省内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设计、制作、安装验收、维护保养、安全检测评估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6度以下的各种形式户外广告设施。

2  设置要求

2.1  一般规定

2.1.1  户外广告设施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1.2  户外广告设施的布置形式应与高速协调,并保持完好、整齐、美观,不应妨碍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

2.1.3  位于高速上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保证视觉走廊的通透。

2.1.4  道路上的户外广告设施严禁遮挡交通指示牌、路牌等交通设施,在视线范围内不应使用与交通设施易混淆的色彩。

2.1.5  在绿地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不应影响绿化生长,尽可能减少遮挡绿化景观。

2.2  高速道路户外广告设施

2.2.1  立杆式(含双立杆式)户外广告设施:
广告塔高度分为:15m、18m、21m、24m、27m、30m、32m。

牌面规格: 单面 两面 三面 四面广告牌,单立柱 双立柱 多立柱等

单立柱广告尺寸分为:21m×7m、18m×6m、16m×5m、15m×4m、14m×5m。

单立柱广告主管:螺旋1020×10\12mm、1220×10\12mm、1420×10\12mm、1620×10mm。

单立柱广告横梁:螺旋管377×8mm、426×8mm、529×8mm、630×8mm。

单立柱广告骨架:槽钢或工字钢16#、14#、12#、10#、8#。 

单立柱广告牌面:∠30×3、∠40×4、∠50×5、∠63×6。

单立柱广告面板:0.45mm、0.5㎜、0.75㎜、0.85mm。

3.3  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

3.3.1  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必须采用单柱式两面体或三面体结构,柱体直径应≥0.5m。

3.3.2  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不应设置在隧道体及隧道两端挖方地段,不应设在桥梁体(含主桥和引桥)上。

4.设计时应结合建筑整体布局和建筑物立面要求进行设计。

5.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设计使用年限为20年

户外广告设施的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应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

式中  —— 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位于人流量或车流量较大的重要位置,或设计使用年限为20年的户外广告设施取1.1~1.2;破坏时对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造成危害小,或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的户外广告设施取不小于1.0;

         —— 不考虑地震作用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 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

        —— 混凝土、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分别应按表3和表4采用;

         —— 几何参数的标准值。

表3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

表4  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N/mm2

5.1.4  施加在户外广告设施上的荷载分为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永久荷载包括结构自重,广告牌和固定设备(灯光照明设施)自重,操作平台自重,落地户外广告设施基础的土重、土压力和地基变形等;可变荷载包括风荷载,覆冰荷载,雪荷载,安装或检修荷载,常遇地震作用,温度变化等。

5.1.6  考虑地震作用时,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CECS 148的规定采用;其它荷载标准值应按GB 50009的规定采用。

5.1.7  采用钢结构的,设计应按GB 50017规定执行,同时应考虑钢结构连接部位抗扭强度校核计算。

5.1.8  焊缝连接的强度设计值按表5采用,紧固件连接的强度设计值按表6采用,设计应符合GB 50017中的相关规定。

表5  焊缝的强度设计值(N/mm2

表6  螺栓连接的强度设计值(N/mm2

5.2  钢结构变形规定

5.2.1 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落地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顶点的水平位移不应超过该点离地高度的1/100。

5.2.2  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落地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横梁的挠度限值为(为横梁跨度)。

5.2.3  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墙面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悬臂梁的挠度限值为为悬臂长度)。

5.2.4  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屋顶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立柱和横梁的变形限值与落地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相同。

5.2.5  各种形式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当采用平面或空间杆架结构形式时,构件的长细比不应大于下列规定值:

    a) 受压弦杆、斜杆、横杆:  150;

    b) 辅助杆:                200;

    c) 受拉杆:                250;

    d) 预应力拉杆的长细比不限。

5.3  落地户外广告设施基础设计规定

5.3.1 落地户外广告设施基础的选型,应根据建设场地土质条件和结构的要求确定。地基基础均应进行强度计算,必要时还应进行地基抗滑稳定验算。高立柱基础底面不允许脱开;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大于1.0时,基础底面脱开基础的面积应不大于底面积的1/6;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不大于1.0时,基础底面脱开基础的面积应不大于底面积的1/4。

5.3.2  当基础处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应考虑地下水对基础和覆土的浮力作用,并确定地下水对基础有无浸蚀性及进行相应的防浸蚀处理。

5.3.3  落地户外广告设施基础采用刚性基础时,一般承受偏心荷载,应按照GB 50007的规定进行设计。

5.3.4  当地基的软弱土层较厚,上部荷载较大且集中,浅基础不能满足落地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对地基承载力和变形的要求时,可采用沉井或桩基础。桩基础可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混凝土灌注桩或钢管桩,应根据地质情况、结构类型、荷载大小、施工条件和建筑场地环境,经综合分析后确定桩基础类型。桩基计算应按GB 50007规定执行。

5.4  墙面户外广告设施支座设计规定

5.4.1  墙面户外广告设施支座应附设在房屋或构筑物的墙面上,应确定或验算房屋或构筑物墙面能可靠地承受户外广告设施支座传递的力,并有必要的安全储备。

5.4.2  户外广告设施与原有建筑物的连接应确保连接可靠、牢固安全。连接埋置固定部位应和连接件等强度。

5.4.3  墙面户外广告设施支座可用焊接﹑螺栓或锚栓与墙面的柱或梁中的预埋件连接。可采用质量合格的化学锚栓、植筋或自墙底锚栓连接,严禁采用摩擦型膨胀锚栓连接。

5.4.4  墙面户外广告设施支座与房屋或构筑物墙面的连接,应按荷载分项系数验算安全性,荷载分项系数取值应按标准JGJ 145规定执行。

5.4.5  支承螺栓或锚栓的混凝土埋置深度应达到30 d ~40d(d为螺栓直径),螺栓直径的设计应按JGJ 145规定执行;锚栓的安装应满足所用产品的技术要求。当埋置深度不够时,应采取螺栓对穿夹板的连接方式,同时应有足够厚度的装饰层或抹灰层,厚度设计值应符合GB 50204中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规定。

5.5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支座设计规定

5.5.1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支座布置应与屋顶柱网布置相协调,应能直接承担户外广告设施结构传来的支座压力、拔力和剪力。

5.5.2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支座应用焊接、螺栓或锚栓与屋顶梁或柱中的预埋件连接,并应可靠地将户外广告设施支座承受的载荷分散传递至下部结构。

5.5.3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支座不宜采用摩擦型膨胀螺栓连接。当采用质量合格的化学锚栓、植筋和自墙底锚栓时,必须具有确切的技术参数和质保体系。

5.5.4  支承螺栓或锚栓的混凝土埋置深度应达到30 d ~40d(d为螺栓直径),螺栓直径的设计应按JGJ 145规定执行;锚栓的安装应满足所用产品的技术要求。当埋置深度不够时,应采取与梁、柱钢筋焊接的方法处理,同时应有足够厚度的装饰层或抹灰层,厚度设计值应符合GB 50204中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规定。

5.6  防雷与接地设计规定

5.6.1  户外广告设施应根据其所处环境,采取适当的防雷措施,包括防止雷击和防雷电波侵入,应按GB 50057规定执行。

5.6.2  防雷装置(包括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过电压保护及其它连接导体)应根据所处的防雷环境进行设计。防雷设计中必须具有防止直接雷、感应雷和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5.6.3 当户外广告设施安装在高层建筑的屋顶或外墙上时,其防雷装置可结合建筑的防雷接地系统进行设计。

5.6.4  户外广告设施的钢结构框架、金属面板等可作为防雷装置的接闪器、引下线,但必须与屋顶和墙面的避雷带、避雷网、引下线多处焊接连接。

5.6.5  当户外广告设施安装在多层住宅屋顶上时,应将户外广告设施的钢结构框架、金属面板和该住宅建筑的避雷带、避雷网、引下线多处焊接连接,并保证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否则应增设接地装置。

5.6.6  独立的户外广告设施,除安装在受保护的避雷带、避雷网内外,其钢结构框架、金属面板、钢结构柱体均应可靠接地。接地极可外引,也可增设。

5.6.7  建筑物的防雷接地以及其它防雷接地设施,包括各类金属管道,均应连接在同一个接地装置上。

5.6.8  户外广告设施的接地系统应形成等电位连接。

5.6.9  户外广告设施用电应以低压供电为主,一般宜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必须确保接地和安全,可按JGJ/T 16规定执行。

5.7  灯光照明设计规定

5.7.1  灯光照明要有合理的照度,尽量减少光污染,不同类型和规格的户外广告设施灯光照度应符合表7的要求。

                           表7  户外广告设施的照度                  单位:lx

5.7.2  灯光照明要有合适的照度均匀度,一般照明情况下,照度均匀度应≥0.7。

5.7.3  灯光照明要选用合适的光源光色和显色性,使光色与照度具有相当的比例,构筑、渲染出各种舒坦的色感环境氛围。

6  制作要求
6.1  材料要求

6.1.1  钢材

6.1.1.1  不宜使用废旧材料替代制作原材料;若需使用,必须经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6.1.1.2  钢材质量应符合GB/T 700、GB/T l591和GB/T 699的规定, 当采用其他牌号钢以及耐侯碳素结构钢和高耐侯结构钢时,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附有质量证明书。

6.1.1.3  钢材表面锈蚀、麻点或划痕的深度不应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偏差值的1/2;钢材端边和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6.1.2  连接材料

6.1.2.1  手工电弧焊焊接用的焊条应符合GB/T 5117或GB/T 5118的规定;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采用的焊丝和相应的焊剂应符合GB/T 14957的规定;气体保护焊所用的气体纯度应达到相关标准中的要求。

6.1.2.2  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严禁使用有锈蚀、裂纹、碰伤或混批的高强度螺栓。

6.1.2.3  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与混凝土结构之间应采用专用预埋件连接,严禁采用摩擦型膨胀螺栓锚固。当确无条件设置专用预埋件时,应采用其他可靠的连接措施,但必须通过受力计算与试验验证,以确保安全。

6.1.3  混凝土材料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力学性能指标和质量标准应分别符合GB 50010和GBJ 107的规定。

6.2  钢构件加工

6.2.1  构件放样和号料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焊接收缩量和加工余量。

6.2.2  切割前,应将钢材表面切割区域内的铁锈、油污等清除干净;切割后,断口上不应有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1.0mm的缺棱,并应清除边缘上的熔瘤和飞溅物等。

6.2.3  钢板卷制的单节圆筒上不宜多于两道纵向焊缝,且每单节圆筒的长度不应小于300mm;相临两节管段对接时,纵向焊缝应相互错开,其间距不小于100mm。

6.2.4  材料的拼接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当设计未作要求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拼接后强度不小于母材强度。

6.2.5  焊接坡口加工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985、GB/T 986中的有关规定。

6.2.6  户外广告设施的面板、钢构件等零部件加工制作均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制造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的规定。

6.3 钢构件焊接

6.3.1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6.3.2  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6.3.3  焊条、焊丝、焊剂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JGJ 81的规定。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等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6.3.4  焊接时应保证焊接环境具有良好的条件,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

6.4 钢结构防腐

6.4.1  钢结构构件制作完成后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宜选用热浸镀锌法和油漆防腐。

6.4.2  镀覆材料以及涂料均应附有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质量证明书,防腐涂料的型号、名称、颜色及有效期应与其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开启后,不应存在结皮、结块、凝胶等现象。

表8  钢结构构件制作允许偏差

6.4.3  钢结构除锈质量分为三级,其质量等级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  除锈质量等级

6.4.4  结构件的热浸镀锌表面处理,应光滑,在连接处不允许有毛刺﹑满瘤和多余结块,并不应有过酸洗或露铁等缺陷。

6.4.5  镀锌的锌层厚度应按下列标准要求:镀件厚度小于5mm时,镀锌厚度不小于65μm,镀件厚度不小于5mm时,镀锌厚度不小于86μm。

6.4.6  应严格控制浸锌后构件产生的热变形,每根构件的长度伸缩量<L/5000,弯曲变形<L/1500(L为构件长度)。

6.4.7  钢构件采用油漆防腐时,宜做到2底3面,底漆和面漆配套使用。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应按下列标准要求:干漆膜总厚度平均值不小于150μm,允许偏差为-25μm;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μm。

6.4.8  钢结构外露部分涂装色彩的选择应满足市容景观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7  安装、验收要求

7.1  一般规定

7.1.1  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关建筑、安装施工资质的企业施工,必要时,要求有施工监理。

7.1.2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会同土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安装施工单位联合进行。联合验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或提供由安全检测评估单位出具的安全检测报告。

7.1.3  钢结构安装时,必须确保结构的稳定性和不产生永久变形。

7.1.4  墙面和屋顶户外广告设施安装必须注意安全。

7.1.5  安装前应核对进场的构件,查验质量证明书和设计文件。

7.2  构件运输、堆存规定

7.2.1  钢结构构件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均不应损坏,并应防止搬动中构件发生变形。

7.2.2  在工地堆放构件时应置于枕木上。当发现构件变形时,应予以矫正,并重新检验。

7.2.3  钢结构运送到安装地点的顺序应符合安装程序,并配套供应。

7.2.4  钢结构、构件的堆存应考虑扩大拼装和安装程序的要求,复杂的钢结构构件堆放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场地布置图就位。

7.3  安装规定

7.3.1  户外广告设施安装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a)  设计文件齐备,且已审查通过;

 b)  基础(支座)已验收合格;

 c)  构件齐全,质量合格,并有产品质量保证书;

 d)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已经批准;

 e)  辅助材料、劳动组织配备齐全;

 f)  机具设备经检验性能良好;

 g)  施工场地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h)  水、电、道路能满足并能保证连续施工。

7.3.2  钢结构的安装,应按审查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

7.3.3 当构件必须在工地进行制孔、组装、焊接时,其质量要求应符合CECS 148中的有关要求,安装时螺孔不允许采用气割扩孔。

7.3.4  构件安装和校正时,如检测空间的间距和跨度超过10m,应采用夹具和拉力器配合钢卷尺使用,其拉力值应根据温差换算标定读数。

7.3.5  构件安装可采用单件吊装、扩大拼装或综合安装。

7.3.6 扩大拼装时,对容易变形的构件应做强度和稳定性验算,必要时应采用临时加固措施。

7.3.7  综合安装时,大型构件应有足够的空间运程和线路,应有足够的结构刚度和稳定性。

7.3.8  外挑式、附着式贴面户外广告设施和屋顶户外广告设施在安装过程中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损坏房屋结构及其外装修。

7.3.9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和高层建筑外挑式、附着式贴面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人员必须具有登高架设作业证。六级风以上不应施工。

7.3.10  采用法兰连接的节点,法兰实际接触面与设计接触面之比(可按法兰外缘长度计算)不应小于70%,用0.3mm塞尺不能插入即认为达到实际接触要求。

7.3.11  户外广告设施结构构件的连接接头,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紧固和焊接,在此之前应防止构件受风或自重作用从高处坠落。

7.3.12  安装焊缝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CECS 148中的有关规定。现场对接焊缝应按一级焊缝进行检查,开坡口全熔透焊缝应按二级焊缝进行检查,其余焊缝应按三级焊缝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防锈处理。

7.3.13  安装螺栓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CECS 148中的有关规定。受拉螺栓紧固后,必须采用双螺母或用弹簧垫片防松;拧紧螺栓后,螺杆外露长度为2~3丝扣。

7.3.14  整个结构校正后,根据要求,螺栓应采用力矩扳手检查预紧力。

7.3.15  结构安装完毕后,应检查安装质量。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  户外广告设施结构梁、柱安装允许偏差

7.3.16  灯光照明使用的电线不允许有绝缘材料损坏,导线外露,危及人身安全;电线铺设要规范,不应随意搭设。

7.4  验收规定

7.4.1  基础(支座)验收

7.4.1.1  基础(支座)验收时,土建施工单位应交验下列技术文件:

    a)  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和材料代用证明);

    b)  材料质量报告、证明书或材料复检报告;

    c)  隐蔽工程记录;

    d)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e)  基础(支座)混凝土浇注施工记录;

    f)  土建基础(支座)复测记录。

7.4.1.2  需验收立杆式、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的柱脚跨距、水平标高,外挑式、附着式贴面户外广告设施的支座间距、位置和尺寸,屋顶户外广告设施的支座、对角线尺寸、水平标高等项目;

7.4.1.3  基础(支座)和地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基础(支座)和地锚的允许偏差

                                    表11(续)

7.4.1.4  露出基础(支座)顶面的螺栓在钢结构安装前应涂防腐材料,并妥善保护,防止螺栓锈蚀损伤。

7.4.1.5  验收时应检查基础施工中混凝土强度试验记录、基础轴线定位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基础验收资料。

7.4.1.6  柱脚底板(法兰)与基础间的空隙,在主要负荷加载前应以细石混凝土浇捣密实。

7.4.2  钢结构验收

钢结构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a)  钢结构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

    b)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c)  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d)  有关观感质量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e)  焊缝质量及防腐质量检测报告;

    f)  原材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性能检测报告;

    g)  不合格项的处理记录及验证记录;

h)  其他有关文件和记录。

7.4.3  防雷及接地验收

7.4.3.1  测量接地电阻可采用接地摇表。所测得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

7.4.3.2  采用降阻剂时,应采用成熟有效的降阻剂作为降低接地电阻的措施。

7.4.3.3  接地工程中各分项工程的验收应按JGJ/T 16的要求进行验收。

8  维护保养要求

8.1  日常维护与保养

8.1.1  钢结构防腐保养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发现有锈蚀﹑油漆脱落﹑龟裂﹑风化等现象时,应进行基底清理﹑除锈﹑修复﹑重新涂装。

8.1.2  当涂层表面光泽失去达80%﹑表面粗糙﹑风化龟裂达25%和漆膜起壳时,应及时维护。

8.1.3  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锚栓)应每年检查一次,发现焊缝有裂痕﹑节点松动时,应及时修补及紧固。

8.1.4  对灯光﹑供电﹑电气控制设备应每月维护一次,确保用电安全,对电线绝缘材料损坏,导线外露部位要及时包扎好,确保不发生漏电﹑不亮灯现象。灯光照明应做到即坏即修,确保市容景观完好无损。

8.2  突击维护与保养

8.2.1  在大风季节,应对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进行突击检修和维护保养,重点是结构强度﹑刚度和结构节点﹑连接焊缝﹑螺栓﹑地脚螺栓(锚栓)。

8.2.2  在大风季节,应对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面板连接的牢固程度进行检修保养和加固处理,尤其是面板的螺钉(包括铆钉),材料的风化﹑锈蚀程度;薄膜结构的广告画面,应对其牢固度﹑风化﹑老化程度进行检修和加固,钢绳的绑扎应牢固可靠。

8.2.3 在大风雷雨季节和梅雨季节,应检查避雷设施和电器安全保险设置,保证安全﹑正常使用。

9  安全检测、评估要求

9.1  安全检测规定

9.1.1  安全检测单位必须取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检测能力的证书附表中必须包含9.2条款规定的各分项检测项目,同时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钢结构检测专项资质。

9.1.2 检测人员必须参加由建设部人事教育司组织的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取得相应证书,同时持有登高架设作业证方可上岗。

9.1.3  设置期内的户外广告设施产权单位必须每年向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申报检测。

9.1.4  检测的时效:自户外广告设施正式起用(或循环检测周期的检测合格日)起计算。

9.1.5  经安全检测合格的户外广告设施,方可转入下一循环的使用。

9.2  安全检测技术要求

9.2.1  钢结构检测

9.2.1.1  材料及构件性能

采用的钢材规格及性能等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检测项目、检查数量及检测方法应满足表12要求。

表12  材料及构件性能检测

9.2.1.2  风荷载计算分析

     应对钢结构安全进行复核计算,复核的内容应包含:构件与连接件的强度、刚度与稳定性复核计算(包括整体结构的倾覆性验算)。计算按以下步骤进行:

a)根据设计图纸与设计规程中构造规定要求,复核现场实际的钢结构几何形状、尺寸、构件的截面尺寸、连接形式以及钢节点板的几何尺寸,当实际结构状况与原图不符时,应作好详细记录,并在报告中明确标注;

b)根据实测尺寸建立结构计算简图;

c)风荷载、自重与其它荷载计算与计算荷载的组合;

d)有限元计算分析;

e)分析结果数据处理。

9.2.2  基础检测

     按设计图纸要求对户外广告设施的基础进行检测。检测项目、检查数量及检测方法应满足表13要求。

表13  基础检测

9.2.3  电气检测

     应按设计规程中防雷与接地来检测现场防雷接地保护装置以及电气线路的安全铺设,以及灯具和变压器的安全使用与悬挂状况,检查户外广告设施灯具的完善性,除应满足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标准。检测项目、检查数量及检测方法应满足表14要求。

表14  电气检测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部分城市基本风压

        

A.1  设计基本风压值见表A.1所示。

表A.1  浙江省部分城市基本风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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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有关户外广告的发布维护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广告媒体要求1甲方委托乙方发布2媒体形式3媒体位置媒体尺寸及...

户外广告发布合同(示范文本)

户外广告发布合同合同编号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友好...

户外广告施工合同书

户外广告施工合同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双方充分协商就外广告制作工程项目甲方委托由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及权限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方委托乙方...

户 外 广 告 发 布 合 同

疾控中心健康教育进社区宣传栏赞助商广告合作协议编号甲方乙方襄垣博诚文化传媒襄垣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进社区宣传栏承制方鉴定地点甲乙双方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就有关广告媒体租赁及发布事项鉴定本合同共同...

户外广告牌设计制作安装合同

户外广告牌设计制作安装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广告牌工程施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1项目...

户外广告安装合同

户外广告安装合同户外广告安装合同发包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方承包方广告有限公司简称乙方甲方要安装的广告牌匾位于新城区全宁街与林西路交汇处由乙方制作安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制定本合同具体安装项目及效果以甲乙双...

户外广告安装合同书

户外广告安装合同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户外广告合同范本(47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