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华科技企业孵化基地
大学生创业孵化器建设方案
一、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器项目的必要性................................. 2
二、项目选址、建设方式及相关内容..................................... 2
(一)项目选址................................................................... 2
(二)建设方式及内容....................................................... 2
三、项目建设思路与目标......................................................... 2
(一)总体思路................................................................... 2
(二)实施步骤及阶段目标.................... ................... 3
四、项目管理体制及运行模式................... 3
(一)管理体制.............................................................
(二)运行模式..........................................................
五、孵化管理程序
(一)入孵条件.............................................................
(二)入孵程序..............................................
(三)推出机制................................................................... 4
六、创业扶持政策.................................................................... 5
一、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器项目的必要性
1.充分对接政策:明华大学生创业孵化器,是为 “科技型”大学生创业提供物理空间和一系列的服务支持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其中心任务是面向科技型的大学生创业者,降低大学生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木,提高创业成功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建设科技创业孵化器,这对于促进北部湾区域经济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2、充分发挥有创业想法的大学生的作用:
3、作为明华的供应链合作储备;
4、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前期孵化;
5、对明华公司现有项目的推进;
6、作为大学生创业的大舞台
基于以上六点,建设明华大学生创业孵化器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选址、建设方式及相关内容
(一)项目选址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大道明华科技大厦,创业孵化器总面积3000多平方米。明华科技大厦二楼整层900平方米,以及七、八楼部分区域约900平方米,建行楼3—8层约120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10—15个创业团队。同时创业孵化器内建设有完善的生活服务配套设施。
(二)建设方式及内容
1、建设方式:一期处于防城港市东兴大道明华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内,主要吸收科技型大学生创业项目;二期位于港务集团东大门东湾大
道,二期依借防城港的物流优势,主要面对第四、五方物流的创新创业项目。
2、建设内容:通过打造“大学生创业服务、科技人才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三大平台,增强明华创业孵化器的孵化能力。
三、项目建设思路与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建设科技创业孵化器为突破,夯实科技发展基础;以增强科技孵化能力为重点,打造“大学生创业服务、科技人才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等三大平台;以市场为导向,采用现代企业和科技管理运营模式,培育壮人高新技术产业:以体制机制创新优势为动力,为建设创新型新龙提供科技支撑。
(二)实施步骤及阶段目标
1、 实施步骤:第一阶段与高校形成合作,吸引高校的创业团队和种
子项目;第二阶段发挥明华发挥企业孵化功能,与创业团队形成合作,全程帮助创业者办理相关手续。第三阶段寻求防城港市或自治区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为大学生创业开辟绿色通道并给予创业项目资金扶持。第四阶段帮助创业者解决项目(企业)管理问题。
2、 阶段目标:第一阶段目标在明华孵化园一期内帮助5-10个大学生
创业企业实现成功创业,能够承担自负盈亏的风险。第二阶段目标在明华孵化园二期帮内帮助20-30个大学生创业企业实现成功创业,能够承担自负盈亏的风险。
四、项目管理体制及运行模式
(一)管理体制
广西明华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主体负责大学生创业孵化器的日常管理,接受防城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创业指导机构的业务指导,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情况,落实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成立服务机构。建立明华创业服务中心,设立专门服务场所,配备4名熟悉创业扶持政策、工作责任意识强的专职工作人员。
2.健全相关制度。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器管理制度,做好扶持政策内容和办理流程,公开承诺服务内容和办理时限,帮助大学生创业者享受扶持政策。
3.完善基础工作。为入驻孵化器创业团队制作统一标牌,建立大学生创业团队享受创业扶持政策等各项基础台帐和档案.
4.规范使用扶持资金。明华主体将建立明华大学生创业孵化器扶持资金使用专帐,确保资金用于落实创业政策和提高孵化基地服务水平。
5.提供孵化服务。明华主体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工商税务登记代办、开业指导、创业交流等相关服务:加强与防城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创业指导机构的沟通与配合,协助开展项目推介、项目评价、风险评估、创业培训等工作;邀请创业辅导专家不定期为入驻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针对性的咨询和指导,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6.引导创业团队规范管理。明华主体将指导和督促入驻创业团队依法经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落实安全责任制,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二)运行模式
1、由明华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组建大学生创业孵化器管理委员会。解决科研人员在创业初期存在“公司创办资质缺失、管理力量薄弱、启动资金匾乏、产品市场营销难”等问题,同时,对入孵企业进行统一管理运营。管理委员会下设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明华企业管理模拟中心、品牌服务部等。
2.按照入驻创业团队的不同需求,开展分类孵化:
——对自带科技成果的大学生,由明华科技企业孵化基地提供法人、项目代理、创业基金等服务,一年内无偿提供办公、研发场地,享受房租、税费优惠政策。(自主型创业)——对具备法人资格、只需要办公和研发场地的大学生,由明华科技企业孵化基地提供科技信息、科技人才、科技研发、创业基金等服务,一年内无偿提供办公、研发场地,享受房租、税费优惠政策。(创意型创业)—对有创业想法没创业项目的大学生,我们提供创业项目,由其自行开拓市场。(参与型创业)
五、孵化管理程序
(一)入孵条件
1.创业者须为毕业两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入驻创业大学生团队须由高校毕业生(含个人)独立创办或占有50%
以上股份,井负责主要经营管理.
3.创业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发展导向,且有利于体现高校毕业生自身优势和创业特色,优先满足电子信息、科技创新、文化创意、服务代理、家装设计等科技类和现代服务类创业项目需求。
4.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创业风险的能力.
(二)入孵程序
1.提交申请。由自主创业的大学生生(含个人)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入驻申请,创业计划书或创业项目可行性报告,以及创业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等复印件.
2.入驻评审。明华创业服务中心组织专业团队对申请入驻孵化的创业实体或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驻孵化资格.
3.入驻孵化。明华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与符合入驻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团队)签订入驻孵化协议(最长不超过五年),安排创业孵化场地,并协助其入驻开业.
(三)退出机制
1.孵化期满迁出。依据入驻协议,入驻创业实体(团队)孵化期满应主动迁出孵化基地。明华创业服务中心在协议孵化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入驻创业实体(团队)做好迁出准备,并协助创业实体迁出。
2.自愿提前迁出。在协议孵化期内,入驻创业实体(团队)自愿提前迁出孵化基地的,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孵化基地,办结入驻期间相关事宜后办理迁出手续。
3.责令退出。入驻创业实体(团队)出现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严重或屡次违反孵化基地有关管理规定、入驻后三个月未能正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入驻创业实体(团队)转让致使创业主体不符合入驻条件等情形之一的,孵化基地创业服务中心责令其限期(最长不超过30日)退出孵化基地。对孵化成功按期出园企业,按相关政府部门对大学生创业团体的扶持规定给予补助。对超期入驻或不按期退出孵化基地的,将不再享受入驻孵化优惠政策,并按入驻孵化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督促其退山孵化基地。
六、明华创业孵化器扶持政策
明华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休(团队),可享受下列扶持政策:
1.自入驻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免缴办公场地费、物管费、卫生费等管理性费用。
并免费提供部分基本办公设施,优先使用苗圃所配备的公共办公设施。
2. 指导及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企业年检、银行开户等手续并提供统一财务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6万元明华无息贷款扶持。
3、定期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和人才交流活动、安排“一对一”创新创业辅导。
4、提供创新创业咨询、项目论证、项目包装、项目申报、企业管理
咨询、专利技术申请、政策咨询、财务代理等服务。
5、设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金,优先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和项目;但创业团队资金薄弱的,我们将以项目股份合作的形式全方位进行扶持。
6、开放共享明华科技企业孵化园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协助大学生创业团队或企业解决其他创业问题。
明华科技企业孵化基地
20xx年3月
第二篇:创业基地建设方案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生
创业就业实践基地
1 建设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六月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生创业就业
实践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文秘0842班 李丽珍 13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实施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大学生进行创业实践活动,有效服务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结合我区创业教育工作实际,建立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践基地。为促进创业就业实践基地规范建设和运作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加强学生创业教育,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推进学生创业实践锻炼,营造良好的创业文化氛围,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作出积极贡献。为此,我们要紧紧抓住建设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践基地这一契机,本着“整体规划、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规范运作”的基本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政府在就业与培训方面的职能作用,整合并调动社会各界的资源,构建我市的集培训、咨询、指导、服务于一体的,社会化、规范化的创业促进工作机制。
“整体规划”就是要把建设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践基地的工作纳入到全市再就业工程的整体规划之中,充分运用好各项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广泛动员全社会的资源,为创业者营造一个良好的创业社会环境。
“积极探索”就是要不拘一格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促进模式;深入研究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的各个环节;积极探索以提高创业成功率为根本目标的促进创业工作机制。
“大胆创新”就是要在总结近年来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经验和借鉴区内外先进模式的基础上,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努力建设具有我市特点的政策扶持与市场扶持有机结合的创业促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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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运作”就是要加强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咨询服务和创业融资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培训质量,确保服务到位,确保融资渠道畅通。
二、建设目标
提高大学生尤其是经济困难学生的创业能力,依托高校集群资源优势,搭建各高校学生创业就业实践平台,致力于把创业就业实践基地打造成集“创业就业知识教育、创业就业思想集聚、学生创业就业实践、创业项目研发、学生科研成果转化、创业成果展示”于一体的多功能平台。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
在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践基地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由主管领导亲自挂帅,会同工商、税务、财政、银行、经贸、城管、民政等部门和贷款担保机构以联席会议的方式相互沟通、密切协作,努力实现“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小额贷款、信用担保、创业咨询”紧密结合的“一条龙”式的创业促进工作机制。
2、执行机构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我西乡塘区决定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践基地建设工程指导办公室。办公室由1名主任和6名专职人员组成,其职责是:负责组织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践基地建设方案的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和各种社会资源的相互合作;研究制定必要的技术性文件。
(二)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践基地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职责
1.统筹规划和落实创业实践基地的相关工作;
2.指导创业实践基地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3.编制创业实践基地的建设发展规划;
4.制定创业实践基地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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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组织专家对申请入驻创业实践基地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
6.负责对创业团队进行创业辅导,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7.负责各创业团队的年度考核和评价工作;
(三)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践基地建设工程指导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职责
1.制定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2.检查各项创业实践基地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并向建设指导委员会汇报工作;
3.负责受理创业团队提出的申请;
4.负责办理创业团队入驻创业实践基地的手续;
5.负责对创业团队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控,防止其出现转租或擅自改变申报项目等违规行为;
6.督促创业团队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7.受理顾客在创业团队经营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等问题的投诉,并督促其改进经营服务质量;
8.策划、组织大学生创业类创业活动;
9.负责创业实践基地各类材料的归档工作;
10.负责创业实践基地的宣传及对内外联系;
11.完成建设指导委员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创业实践基地的入驻条件和入驻程序
(一)创业实践基地的入驻条件
1.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必须为南宁市西乡塘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2.创业团队自愿接受创业实践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3.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
4.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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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创业团队入驻创业实践基地后,必须保证能在基地正常开展工作;
6.创业团队应有指导教师;
7.创业团队成员开展创业活动需经过家长及所在学校同意;
8.创业团队成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相关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创业实践基地的入驻程序
1.下发通知: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践基地建设工程指导办公室原则上将于每年3月下发《关于选拔优秀学生创业团队入驻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践基地的通知》,动员大学生创业团队进行项目申报,同时根据创业就业实践基地的运行情况,经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践基地建设工程指导办公室研究,也可不定期组织学生创业团队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申请:创业团队按通知要求,在自愿的基础上提出项目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至办公室:《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践基地建设入驻申报书》、创业计划书、团队成员致家长函回执和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3.项目受理:办公室进行项目申请受理,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项目评审:创业指导办公室邀请专家对创业团队的创业计划书及创业团队对创业项目的陈述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入驻团队;
5.项目公示:评审入围的团队项目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入驻创业实践基地团队;
6.制度考核:团队成员学习创业实践基地的管理规章制度,并通过考核;
7.签署协议:创业团队与办公室办理签署入驻协议;
8.装修装饰:创业团队在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装修装饰;
9.办理注册:创业团队办理工商、税务注册手续;
10.正式入驻:团队正式入驻创业实践基地开展创业活动。
(三)评审标准
1.团队负责人在校综合表现良好,学习过相关创业课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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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团队组织结构合理,能吸纳在校大学生尤其是经济困难学生参加,成员目标一致,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3.创业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市场潜力,优先选择与市场结合紧密的项目;
4.创业计划书内容全面,特别是要突出对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等方面的分析,创业计划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5.创业计划书在校级及其以上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奖或创业项目为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获奖项目的孵化产品。
五、创业实践基地的管理
创业实践基地的管理采用协议管理的方式,协议书应包括创业实践基地的场地管理、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一)创业实践基地的场地管理
1.创业团队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经营项目,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不得转租或转为其它用途;
2.创业团队的“门面”装修设计要规范化和个性化相结合,美观大方,装修方案需经批准,方可施工;
3.创业团队举办活动需得到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
4.创业团队应保证场所及周边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5.创业团队应遵守场地提供方的其它规定。
(二)创业实践基地的经营管理
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各创业团队在办公室的统一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遵守创业实践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协议内容;
4.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配合办公室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5.创业实践基地管理部门针对团队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邀请专家学者或企业家对其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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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创业实践基地的创业项目不能涉及以下经营范围: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易产生油烟、噪声、污染、有食品安全危机等项目。
(三)创业实践基地的安全管理
1.各创业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2.各创业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创业实践基地作息时间,做好日常经营中的用水、用电安全检查和治安防范工作;
3.创业实践基地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
4.由于创业团队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由创业团队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各创业团队成员无论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有义务立即向公安、保卫或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6.必须遵守创业实践基地属地安全管理的其它规定。
六、创业团队的考核与效用
(一)创业团队的考核
1.创业团队每年举行中期评价和年终考核。中期评价、年终考核分别在每年6月份和12月份;
2.考核程序
(1)办公室发出书面通知;
(2)创业团队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
(3)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相关调查;
(4)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
(5)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布。
3.考核按照《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学生创业实践基地评估考核标准》进行打分,总分值为100分,并有一定的加减分条件。
4.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入驻团队在评估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创业团队入驻创业实践基地后,未按要求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 7
于停顿状态,致使团队用房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者;
(2)未能按时向办公室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通过整改无效者;
(3)创业团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
(4)主要负责人违犯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5)超出业务规定范围,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6)不按规定时间交纳应缴费用者;
(7)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者;
(8)因安全问题,受到二次以上警告者;
(9)因卫生问题,受到三次以上警告者。
5.创业团队考核时需提交评估考核自评表、内部管理制度、财务报表、团队人员花名册、承担业务统计表和合同复印件、团队成员在创业方面获得的荣誉材料等其它要求提供的材料。
(二)考核结果的效用
1.建设指导委员会将依据考核结果,评选优秀创业团队和创业新星,并给予奖励;
2.对优秀创业团队减免场地使用费用;
3.评估不合格的团队勒令退出创业实践基地。
七、创业团队的退出
1.合同期满退出。入驻基地团队与创业实践基地合同期满,到建设指导委员会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2.自动申请退出。因创业团队内部问题,团队负责人向建设指导委员会提出退出申请,经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3.孵化期满退出。创业实践基地为一直开展创业活动的团队,负责人毕业一年内在创业实践基地进行孵化,一年期满后,办理相关手续,自动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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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勒令退出。对严重违反创业实践基地管理规章制度或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办公室可提出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勒令退出。
八、创业实践基地经费管理
1.创新创业专项经费,为入驻创业实践基地的优秀创业项目提供扶持。在创业实践基地启动阶段,基地给予10万元作为专项经费,同时积极争取社会捐赠、创业回馈等渠道,不断扩大专项经费规模。
2.制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经费申请条件、创业选项范围、申请立项及审批过程、经费管理使用条例等多种经费使用规定,保证学生创新创业专项经费的合理利用及有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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