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办抓实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
近日,区编办下发《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设立不动产登记机构等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
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区编办严格遵守《省国土资源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市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不动产登记机构等事项的通知》,将房屋、林地、土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交区国土资源局统一负责指导。 严守财政编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所需人员编制严格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从区城乡建设规划局、区国土资源局、区林业局等单位划转,不增添人员编制,不增加财政负担。
严明工作职责。区编办《通知》指出,不动产职责整合后,相关单位既要各守职责,又要协调配合,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辖区内所有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章立制,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区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区农业局、区林业局负责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流转、权属纠纷等工作。同时,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城乡规划局要协同区国土资源局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彭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