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开发意向协议
甲方:盘锦金远宝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为甲方) 法定代表人:赵树军
乙方:江西天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简称为乙方) 法定委托代表人:黎龙辉
盘锦金远宝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开发“狮城”项目,该项目中18号、19号、14号地块,甲方欲与有相应资质的合法企业合作开发。知悉该意向,经与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合作开发14号、18号、19号地块,于20xx年9月18日前,甲、乙双方网签本合作开发意向协议,并于20xx年9月20日至20xx年9月30日期间,正式签订合作开发合同。
二、本协议与正式协议条款内容相符,如正式协议需补充条款,则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框架内协商并补充相应条款。
三、18号土地面积为48.11亩;19号土地面积为72.14亩,共计面积:120.25亩。前述土地甲方以96万元∕亩作价与乙方合作,总价款为11,544.00万元人民币。
四、甲、乙双方网签本协议后,乙方即携带其公司全部证照、公章等手续到甲方所在地,签订正式合同,同时按如
下程序操作土地出让及股权转让事宜:
1、甲、乙双方合作股份暂定各50%,待乙方交清政府土地摘牌后,再交甲方股份30%的股权款后(即3463.20万元人民币),甲方股权为20%。乙方为80%股份,甲方变更摘牌公司法人后,乙方交清甲方余款后(即为2080.80万元人民币),所有甲方股权归乙方所有。
2、办理股权转让后乙方第二次付款6000万元人民币交给政府,(含土地、拆迁、清苗费)作为18号、19号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如不足支付土地出让金全款,则由甲方以乙方的名义交清不足差额部分。18号、19号地块土地权证应归于乙方指定的公司。
3、余款1000万元人民币为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预付工程款,欲承揽甲方狮城项目其它地块的土建总承包工程施工,具体承包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4、若乙方在30日内未在甲方项目中承揽工程,则乙方须在七日内将1000万元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五、14号土地,总面积为39.37亩,甲方按110万∕亩作价与乙方合作,总价款为41330.70万元人民币。
六、14号地块,乙方以河北钢铁建设集团开发有限公司名誉开发,产权、销售归乙方所有,即正式签订协议三至五日乙方首次付款总价款的80%,计3244.088元人民币。剩余20%余款,计811.022万元人民币于3个月内付清。土地产
权证归乙方所有。相关证件配齐。
七、甲、乙双方就14号、18号、19号地块合作期间,乙方享有北京金远集团在盘锦狮城项目的所有政府优惠政策。
八、土建承包具体内容可双方协商可签订正式协议时拟定。乙方开发公司项目,设计图纸可由甲方提供设计单位,或乙方另作设计。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立补充协议。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十、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xx年9月12日
第二篇:代理合作协议书111
产品代理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正式授权的****产品的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xx产品的中国区独家代理商 .
二、代理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期限为XX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双方对合作满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定代理合同,另行签定合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三、销售方式和价格
1、乙方在代理期限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价格体系可以以批发或零售的方式销售****产品。
2、乙方所享受的本产品代理商价格:每套XXX元。如果另行增加产品类型,价格由甲方制定。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工作:现场安装、培训、维修等
2、 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3、 甲方协助乙方在当地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的树立。
4、甲方负责按时备货、验货、向乙方发货,并确保产品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对确属质量问题的货物进行免费更换。
5、 乙方作出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侵犯及盗版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责
任。
6、 甲方产品价格如有变动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协议要求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2、 协助甲方在当地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的树立。
3、 积极协助甲方软件升级,积极提供用户对产品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六、订货、结算与退货:
1、 乙方须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发货请求。
2、乙方于次月的5日前结清前一个月所订货物且验收合格的设备总款额。
七、供货及运输方式:
1、甲方最迟在收到乙方订单的xxx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货。
2、运输方式为乙方到甲方提货或采用快递方式,费用由乙方支付。
八、保密条款
*****产品的相关文档以及甲方的销售计划、价格政策和市场策略均为甲方有价值的商业秘密,乙方保证不泄露这些商业秘密,也不为本合同规定以外的目的而使用这些秘密。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有关产品、市场的文件均为乙方有价值的商业秘密,甲方保证不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也不为本合同规定以外的目的而使用这些秘密。
双方应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有关制度,以保证职员不泄密。一旦发现对方的商业秘密有泄露的迹象,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尽可能地采取救济措施,使损失最小。
在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向对方交还(或销毁)对方有关的全部资料及其备份并继续负有保密的义务,直到对方将其公开为止。
九、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另一方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方提出书面通知,违约方应在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15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
十、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一、 条款的完整性
甲、乙双方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代理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双方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十三、 不可抗力
1、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进行确认。
2、双方尽快根据此项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协商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合同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负法律责任。
十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20xx年3月19日 20xx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