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承包形式:劳务专业承包 □
其他专业承包 □ 乙方在施工现场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员总数 人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 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3、 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设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 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到B级配电箱。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5、 督促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
6、 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7、 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 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10、 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11、 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备、设施。
12、 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13、 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14、 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伤亡时,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6、 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 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分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 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总承包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4、 对管辖范围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总承包单位报告。
5、 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6、 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
7、 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
险预知的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有关安
全管理规定,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甲方备案。
9、 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
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甲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应向甲方及时报告。
10、 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
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11、 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
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2、 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
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3、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
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4、 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
处理善后事宜。
15、 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
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6、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甲方报告,
并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电气焊施工前必须开动火证,严格按规范及要求操作,否
则后果自负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时效相同。签定经济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B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5、有权对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二、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内域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
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5、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6、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三、 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
四、 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已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
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总包单位:(盖章) 分包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甲方消防安全责任人: 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乙方消防安全责任人: 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
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
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
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等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和
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
安全负总责,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的管理、
监督、检查和指导。
2、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
所有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登
记;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
险性的,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不接
受培训、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经审查有其它不符合规定
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进入施工现场或清退出现场。
3、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
实。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现场各栋号、分包单位
和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和各区域、层段等各级别和岗位消防安全
责任人;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各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
队组织;对重点工种人员如:电气焊人员、防水作业人员进行登
记,建立档案。
4、严格落实有关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
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用火操作前对乙方电气焊工作业人员以班组或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写《用火申请审批表》,有甲方项目主管负责人签字(有效期10天),并开具当天用火证,才准许动火操作。
开具用火证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专职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代理应有书面委托;开具动火证时应严格把关,根据施工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必须要求乙方和有关作业人员配备接挡工具,并在动火证上注明具体要求和措施;有防水施工和火灾、爆炸危险作业的,应停止各种明火作业。
5、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水作业及材料存储进行审查、批准和监督、检查。做到工程内不设臵宿舍和住人,不做仓库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及易燃可燃材料;对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负责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内,按有关规定设臵、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臵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和指示标志;制定整体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7、定期召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会议、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有针对性的部署做好防水施工、聚苯保温材料进场存放安装、冷却塔、贵重机器设备(电梯、冷水机组、空调机等)安装以及装修等各阶段的防火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施工现场的有关消防安全问题。
8、要求乙方提供施工作业和生活住宿方面的消防应急预案。
9、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调用乙方的相关人员及物资。
10、积极配合各级消防监督检查机关的检查,参与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所属施工区域、生活区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防火组织及义务消防队组织,明
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种的证件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在本施工区域内,尤其是重点部位要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保证灵敏有效。
3、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火操作前,必须到甲方用火审批部门办理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理。在操作中应确保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对电气焊割产生的火花、焊渣有接挡和封堵措施,并避免与防水施工、冷却塔安装等易燃危险性作业同时交叉进行;要清除周围易燃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设专人看火监护。禁止非焊工电气焊操作。
4、负责对本单位在施人员进行消防法规、制度、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的教育;进行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对施工现场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的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消防技术特性,经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在消防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5、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臵宿舍。甲方指令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在建设工程外设臵宿舍和库房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割和围挡。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等)电热器具;使用液化石油气应经甲方批准,经审批有合格证后才准许使用。乙方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和登记,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后才准许使用和存储。
6、负责所在施工区域及所属生活区宿舍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并制定消防应急预案,保证所施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等完好无损、灵敏有效,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并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指令。
7、经常进行自我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章用火、用电和违章操作行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通报甲方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消除消防隐患。
8、积极配合、服从各级消防机关、部门及甲方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于查出的防火安全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甲方备案。
9、发生火灾事故,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事后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如发生迟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10、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火灾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亡和经济损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与与经济合同同时签定,并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总包分包管理协议书
*******************工程 管理协议
*************工程
施工综合管理协议书
甲 方: (总包单位) 乙 方: 乙方施工范围: 工 程 地 址: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司 第 1 页 共 12 页
*******************工程 管理协议 甲方:(总包单位)
乙方: (业主直接分包单位)
乙方进入*********1#商务公寓楼等三项工程施工,本工程甲方总承包,乙方为业主直接分包的专业分包单位。为了加强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更好协调关系;确保顺利竣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管理协议。
乙方确保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之规定。乙方的安全生产活动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乙方必须承诺配合甲方取得:北京市结构、建筑长城杯、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三个奖项,
(按双方制定的工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和四方验收资料备案。
乙方要严格遵守以下各项管理规定,还必须遵守甲方临时发布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一条、生产管理
一、 现场生产管理
1、乙方进场前必须与甲方签订各种专项配合协议,包括不限于安全、环保、消防保卫、道路交通、职业病防治、进场配合保证书。
2、乙方根据甲方的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如因自身原因延误,给业主和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3、每栋楼设有壹部外用电梯(已经拆除)。由于工期紧、施工单位较多,因此乙方要严格执行甲方的用梯规定(上料时间另行安排)。
4、项目经理应24小时开机,保证通信通畅。接到甲方通知后,半个小时内必须安排管理人员到达指定位置。项目经理联系不上、管理人员未按时到达,对乙方罚款1000元/项·次。准时参加各种会议,未按时参加会议迟到每次处罚100元,缺席会议每次处罚500元。
5、乙方队伍进入施工现场统一服装、服装上要打印好公司名称,便于管理,费用乙方承担。由甲方项目部统一发放胸卡(收取工本费)。
6、打架斗殴者、酗酒闹事者,视情节轻重给以3000—10000元罚款。造成人员伤害的除负担受害人全部医疗费用外,情节严重的还要交由公安机关依******************公司 第 2 页 共 12 页
*******************工程 管理协议 法惩处。
7、偷盗本工程材料将按所窃物品价款的5~10倍进行处罚,且每人次不低于5000元;偷盗甲方周转材料的,对个人处以被盗材料价款10倍以上(最少不低于2000元)罚款,同时责令此人离开工地,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若继续使用此人,一经发现,对乙方一次性罚款5000至10000元。
8、乙方抓到偷盗者,应将偷盗者转交甲方处理,处理方式同7条。
二、 材料、能源管理
1、乙方进场所用的材料、设备、工具应先到甲方做好入场登记,经双方核对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出场时要到甲方材料部门开出门条(根据乙方进场情况开出门条),经保卫部门核对后方可出场。无出门条的材料机械一律不得出场,甲方根据情况进行罚没。无出门条的强行出场将处罚5000—100000元/次。
2、乙方材料、机具设备进场,应自行负责保管和防护,发生丢失、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材料、机具进场不得随意占用场地,必须服从甲方指挥和安排,且材料、机具必须码放整齐。乙方需要现场场地需提前1—3天向甲方提出申请,会同甲方确认现场场地,并按甲方指令占用。未征得甲方同意占用场地的罚款1000元,超占场地的罚款500元,同时勒令其限期清运整改。乙方不能及时清运的甲方安排人员清运,乙方承担两倍的清运费用。废弃材料及包装包及时清理回收,否则按每次1000元处罚。
4、施工过程中严禁私自使用和破坏甲方的材料、机具,一经损坏按原值的双倍进行赔偿,同时按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如确需使用,必须到甲方办理手续后准许使用。在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附近施工,没有进行保护,或保护不到位而损坏的,以被损坏材料的价款的2至5倍进行罚款。
5、现场所用的易燃材料、有毒有害材料等施工前要与甲方提前协商,做到当天使用当天进场。易燃材料、有毒有害材料不得在现场存放过夜,有特殊情况需要现场过夜的,需向甲方进行申报,并编制预防措施,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施工现场过夜,但必须严格按预防措施进行防控;经查未落实到位的处罚300—1000元,并且禁止其所有的易燃材料、有毒有害材料于现场过夜。放在现场的材料设专人看守,并配备灭火设备,防止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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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管理协议
6、乙方需要使用甲方的各种机械设备(包括大型垂直运输、中小型机械设备、脚手架、电动吊蓝等)、材料以及需要甲方提供劳动力支持时,双方另行约定计取费用。因乙方原因导致料具、设备和人员延迟退场,按当时市场价原价赔付甲方。
7、因计量困难,乙方用水电接受总包及其他单位的监督、监督。乙方用水电向甲方报告,乙方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乙方使用过程中发生浪费现象,接受浪费数量5-10倍处罚,并负担其水电费。
8、生活办公等非生产水电费按实计算收取,须挂表计量,甲方管理的电源线路、总表,私人一律不得擅自更动。
三、劳务管理
1、执行现行的国家和北京市对劳务用工的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管理规定。所用工人必须办理注册,提供所有进场人员的工伤、医疗保险办理完毕、全部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完成安全教育考核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每月10日前逐月报送甲方。未经注册人员不得使用,经查发现每人处罚300元,并将此人清出施工现场。
2、乙方应在进场前办理人员进出场证件,并凭证件进出施工现场和生活管辖区。对无证件进出场人员,每人次罚款200元。对无理取闹强行进入的,每人次罚款500元。
3、施工现场和甲方生活区内严禁留宿家属及与本工程施工无关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乙方有危害作业的,提前做好安全危害告知,职业病防治等事宜,出现事故及危害,乙方自行负责。赔偿甲方及其他单位因此受到的损失和影响。
5、对现场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建委劳动用工标准,严禁跨省市用工,不准使用零散工、童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上、女工、残疾人员,发现后将对所在单位按200元每人次进行处罚,并清出现场。
6、乙方人员因事外出时必须遵守《北京市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不得有违背社会公德及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一旦发生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乙方进场要明确治安负责人,协助甲方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防火、治安的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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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管理协议
四、成品保护管理
1、野蛮剔凿、开孔按500至1000元/次罚款;禁止私自割断钢筋,否则,按每根500至1000元处罚;其电工非设计业主要求开槽必须封堵、灌浆合格,否则按10元/米罚款。
2、乙方已施工完毕的工程,在整体工程交付前自行负责成品保护,凡发生丢失、损坏、短缺和污染等情况,乙方自行组织更换、维修,确保通过验收和交付使用。因此影响整体工程验收的,处以每项次20000元处罚。
3、对本工程的所有须爱护,不得因自身施工,破环、污染甲方和其他单位的成品、半成品和已完工程,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赔偿全部损失,同时对乙方处以1000至10000元处罚。
第二条、安全管理
一、总则
1、乙方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对其管理只是作为建设单位配合服务的内容之一,并不对其安全负有责任,乙方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给甲方和其它单位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社会影响负全部责任。
2、认真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教育,保存安全生产教育内容资料和乙方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人员的文字记录,并经双方负责人签认。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坚持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
3、乙方进入现场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北京市)现行安全规范、标准、规程的相关规定。如违反上述规定,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赔偿甲方及其他单位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同时按情节轻重处以1000至10000元罚款。
4、乙方进场前同甲方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负责乙方施工的所有安全防护和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并承担其所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配备各种安全防护设备和器具,并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察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人员伤亡事故、中毒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现场有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必须保证管理人员旁站管理。发生管理人员不到位脱岗情况罚款500元/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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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管理协议
5、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施工人员轻伤事故频率低于0%;安全检查后,事故隐患整改率100%。甲方对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立即通知乙方,并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在施工中,甲方根据乙方的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及隐患整改情况,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形式进行处理:①口头通知②书面通知③书面通知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④停工⑤停工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⑥通知业主更换乙方,经业主同意清除现场。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分别按规定上报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处理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6、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群体事件给业主、甲方和其它参建单位造成损失的按双倍进行赔偿包括不限于:包括现场的停误工,机械设备停滞、甲方一切损失。因乙方原因造成总包形象受损的,按以下标准处罚。
A、建设单位对甲方批评通报的,罚款5000元;
B、建设单位对甲方经济处罚的,按处罚的双倍进行罚款;
C、社会行政主管部门对甲方进行通报批评,罚款20000元;
D、社会行政主管部门对甲方进行经济处罚的,按处罚的双倍进行罚款;
E、社会各种媒体曝光(报纸、电视以及网站发布转贴)的,罚款40000元。
7、严格按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文明工地验收未通过,将对乙方进行30万元的经济处罚。因多个分包及乙方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按其原因不同分别处罚,罚款总额为30万元。
二、一般管理规定
1、甲乙对乙方安全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施工前对自己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遵守甲方和行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认可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进入施工现场的电、气焊工、防水工及电工要持证上岗,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请示甲方,并由甲方开具用火证后按规定作业。施工现场内未签发用火证严禁使用明火。违反上述规定处罚500元/次。电气焊工须保卫部门登记备案认可,证件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严禁非焊工从事电气焊操作。每发现一次处罚1000元,并清退该人员。
3、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及化学物品,要有专人负责,妥善管理。该物品******************公司 第 6 页 共 12 页
*******************工程 管理协议
随意乱堆乱放或无人看管的,处罚500元/次,并及时整改。作业场区必须设立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违者处罚500元/次。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现场内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因此受到影响的现场内任何第三方的损失。
三、消防、电气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的各种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埋压损坏。消防通道严禁堆料圈占。5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定期在甲方消防部门的组织下进行消防演练。消防器材严禁挪用,违者罚款200元/次;如在挪用中造成器材的损坏将处以其价格10倍的罚款,并赔偿损失。
2、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火炉、电路、大功率照明灯具需经有关部门及甲方批准方可使用。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热水器、电褥子等电热器具,不准使用超过60瓦以上的灯泡,特殊情况须经保卫部门审批后使用。凡发生使用上述电热器具,没收该物品,同时处罚500元/次·项。
3、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并符合安全用电的规定。如乙方用电不规范罚款500元/次·项,并停工限期内整改。
4、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不准与喷漆、防水、木工装修作业点等同时间交叉作业,盛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和设备,在未清洗干净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每发现一次处罚500元/次·项。
四、场容环保管理规定
1、对不按规定堆放垃圾的罚款300元/次,未甲方要求将垃圾运出场外的罚款500至1000元/次。
2、工作面必须做到活完脚下清,达不到要求的罚款200至1000元。如不及时清理将给予处罚100至300元/次。
3、机械运输作业做好现场环境保护工作,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清运泥土、污水和散落的物料。
4、乙方在进行易扬粉尘或泥水飞溅的施工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避免污染地面和周围环境,如有污染应及时清除干净。
5、各施工区、段的作业队必须管理和保护好现场围档。甲方根据施工部位、进度划分责任区,乙方要安排专人负责。责任区不达标的处罚200—1000元/******************公司 第 7 页 共 12 页
*******************工程 管理协议 次·项。
6、严禁在现场随地大小便;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违者处罚200元/次·项,并处于责任人所在单位500—1000元罚款。
7、乙方严格遵守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8、乙方负责所承包工程项目和工人及管理人员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将相关危险因素上报甲方及业主,以便告知相关单位。与甲方签订职业病防治合同,并严格执行。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双倍赔付甲方。
五、防护管理规定
1、安全防护不得随意拆改,确须拆改应经甲方安全员许可,乙方安全员旁站,采取必要的措施,事后立即恢复,未按规定办理的,每次处罚1000至10000元。
2、电梯井、孔洞、临边防护必须及时按规定封闭并加强监管,未及时封闭的给予1000至10000元罚款或建议开发商责令退场,并承担安全事故责任。
3、脚手架的支搭必须按脚手架支搭方案进行搭设。并经甲方安全监管部门书面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作业,否则将罚款1000至10000元,并承担安全事故责任。
4、脚手架必须经常维护检查,对安全网、脚手板上的杂物应及时清理。经书面告之仍不进行清理的将对乙方给予1000至3000元罚款。
六、机械管理规定
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无证操作,罚款200至500元。机械运转中擅离工作岗位,一般机械事故者,罚款100至500元,严重事故者罚款500至1000元。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
2、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指示、警报、仪表、限位标识、安全操作规程牌、信号等,不得随意拆卸和损坏,无此装置或失效,继续使用者罚款500至1000元。
3、机械设备带有故障或安全危害隐患,应及时排除,带有隐患强行作业,罚款500至1000元。
4、凡违反操作规程,检查发现罚款500—1000元/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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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管理协议
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工具、电气设备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经双方检验合格后交付乙方进行使用。甲方监督乙方在施工中正确使用。乙方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第三条、技术质量管理
一、技术管理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办理完成相关备案手续,并将相关整套手续及合同的复印件交甲方一份留存,以备检查。
2、乙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和地方政府签认的“营业许可证”、“营业范围”、技术等级、资质等级、施工资质等,均应满足承包工程的相应要求。进场前提供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法人委托书。
3、乙方所承建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需全部合格,并达到“长城杯”验收标准。因乙方所施工项目未通过“长城杯”验收,甲方对乙方一次性处罚30万元;因多个分包及乙方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按其原因不同分别处罚,罚款总额为30万元。
二、资料管理规定
1、乙方负责所承包工程的资料整理并按时移交甲方,如资料不合格、未按时整理好移交的处罚100—500元。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要求进行资料编制申报整理。
2、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资料的编制、整理,整体移交档案馆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进行资料编制交底,乙方严格按交底进行编制。资料管理的全过程均要接受甲方的管理,执行甲方的管理规定。因结构、建筑长城杯、安全文明工地等验收需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资料修改。资料编制由专人负责。
3、甲方为迎接检查所需要的资料,甲方通知乙方后,于48小时内将整理好的资料上报甲方,因乙方未能按时上报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自行编制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报送监理和业主单位,经过审核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报送甲方一份;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未按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施工的甲方有权暂停其施工,改正施工方法,并视情节给予100—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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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质量管理
1、乙方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按有关标准、规范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并负责向建设单位办理符合要求的交竣工手续。
2、甲方按有关标准抽查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并按国家和地方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检查、验收、核定工程质量等级。乙方应对甲方负责,接受甲方的监督,在工程开工前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并合理使用检测、计量器具,设立专职质量员,严格把好质量关。
3、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规范组织施工,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的施工实行样板引路,经监理和建设单位对样板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面施工。同时必须严格履行技术复核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做到准确、无漏项,在完全符合标准的基础上通知监理、业主进行验收,同时通知甲方,甲方视情况有选择的参加验收。
4、乙方应对完成的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和工序交接工作,由施工负责人进行质量评定后,交由项目质检部门进行核定。凡未进行自检、工序交接和评定,核定的项目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质量事故,造成工程返工损失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工期拖延造成的损失等)均由乙方负责,并赔偿因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6、对质量低劣,粗制滥造的工程在甲方提出通报或停工整顿的同时,处罚500-5000元/次,超过规定整顿时间者,加倍罚款。
7、发生质量事故不报,无故迟报,谎报者处罚1000--5000元/次。
8、对不服从甲方现场质量监督人员和施工人员管理者,除停止其工作外,对有关人员处罚50-500元/次。并对该单位处罚2000—10000元/次。
9、由于乙方管理松懈,造成质量低劣或质量事故、或屡教不改者,直接影响甲方信誉的,对乙方处罚500--5000元/次,同时甲方有权停止其施工,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的损失费用;经业主同意后清出施工现场。
第四条、施工进度管理
为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规范施工现场进度计划管理,有效控制影响施工进度的各种因素,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管理力度,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公司 第 10 页 共 12 页
*******************工程 管理协议 甲乙方双方须认真遵守执行如下规定。
1、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场地,乙方有权进行签证。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场地后乙方应及时如数进场,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和人数进场乙方支付甲方500—5000元的损失费,并且保证按时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2、甲方按合理的工期进行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工期控制。乙方应绝对服从甲方安排的工期,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的内在因素进行调整,以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因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原因而导致工期拖延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甲方与乙方在排定的短期内的工期(周、月进度计划),非甲方原因而乙方未完成的,周计划每拖延一天处罚5000元;计划月度节点目标,如未能完成节点目标,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0元。上述罚款不设上限。如节点目标未完成但竣工前的目标完成了,上述罚款将按50%退还。
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无法按计划竣工,乙方将承担因此给业主、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相应的进度计划及节点目标附后(需甲乙双方、监理、业主四方共同确认)。
第五条、行保管理
一、生活区的文明卫生
乙方为本工程外租建的生活区,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应该满足国家管理规定及业主、甲方管理规定。乙方负全面管理责任,一切事件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双倍赔付甲方。
二、食堂管理规定
乙方为本工程外租建的食堂,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应该满足国家管理规定及业主、甲方管理规定。乙方负全部责任,发生的事件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双倍赔付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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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管理协议
第六条、其他
1、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经济处罚和赔偿,乙方必须于72小时内缴纳,如不能缴纳甲方将在业主缴纳的保障金中双倍扣除;当月付款前补足保障金。
2、甲方对乙方的各项处罚,乙方有异议时,双方共同到监理、业主单位评定,对乙方的罚款甲方、监理、业主签字后同样生效。
3、甲方根据承包单位施工过程和完成情况,依据承包工程的安生生产、文明施工、进度、质量、资料管理、移交;交叉施工中的对其它单位的影响以及给甲方及其他单位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等因素,对保障金进行扣减,资料移交齐全整体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15日内退还剩余部分保障金。所有目标全部完成,及已经全额交纳罚款及赔偿的将全数退还。退还时不计算利息。
附则:
本《协议书》一式陆份,乙方执一份,甲方执四份,业主一份备案。陆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甲方编制的各种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应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各种管理协议均视为本协议书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发生争议需向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诉讼。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甲乙方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结算为止。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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