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包材质量保证协议书
为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法》,保证药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企业信誉,双方就质量保证责任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供货方承担以下质量保证责任
1、 具备生产(经营)所供产品的法定资格;
2、 所供产品质量符合法定标准或购货方企业内控质量标准
产品 执行标准; 注册标准和企业内控标准
产品 执行标准; 注册标准和企业内控标准
产品 执行标准; 注册标准和企业内控标准
3、 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标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整件包装附产品合格证,每个批次附出厂成品检验报告书;
4、 承担所供产品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
5、 按购方要求提供产品内包材注册证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营业执照、质量标准等企业有关资质。
以上资料均应加盖供方红章
二、 购货方承担以下质量保证责任
1、 具备生产药品的法定资格;
2、 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足以保证药品质量的仓储条件和养护设施,承担因储存、养护不当影响结算造成损失的责任;
3、 严格按GMP要求,落实药品质量验收、保管养护、出库复核等质量管理职责;
4、 按供方要求提供有关药品生产法定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一经签订双方应共同遵守、认真履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四、其它事项 。
供方单位:(签章) 购方单位:(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工厂_质量保证协议书
质 量 保 证
协
议
书
质 量 保 证 协 议
甲方: 乙方:
1、 协议目的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了稳定地提高甲乙双方的产品质量,降低成本,防止不合格品的发生,规定甲、乙方应该实施的各项工作。
通过建立甲、乙双方的质量保证体系、供货要求,以保证乙方能持续、稳定地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满足甲方的最终用户,使甲、乙双方得到共同发展。
2、 产品名称、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3、 产品验收标准及依据
3.1甲方产品开发部提供的有效版本的技术要求及相关图纸等技术文件;以及由乙方提供的经甲方确认的技术规格书、封样件等;
3.2甲方未提及或明示而国标或行标有规定的则依据国标或行标;
3.3甲方依据GB2828.1-2003抽样检验标准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检验与质量评定,对整机性能影响较大或合格率较低的乙方送检产品,甲方将根据需要实施全检;
3.4乙方需提供每批次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检验原始记录等证实资料,甲方将对此实施检验或验证,其结果将作为乙方送检产品合格与否的一项判定内容;
3.5乙方应每年至少一次向甲方提供(供货产品)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认可的型式试验报告,同时有义务按甲方要求提供权威检测机构的其它试验报告。
4、 质量保证措施
4.1甲方质量保证措施
4.1.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的采购文件中应明确地说明订购产品的资料。主要包括:图号、名称、单机用量、等级(重要度)、技术协议、质量保证协议等。
4.1.2甲方应对乙方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察与评估,并反馈质量信息及要求改善的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4.2乙方质量保证措施
4.2.1乙方负责对供方提供的采购文件进行评审与确认,当发现有异议时,应立即反馈甲方,以求得双方对采购文件认识的一致性。
4.2.2乙方负责建立(供货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质量保证计划,确保供货产品符合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
4. 2. 3乙方负责(供货产品)从原材料投入至成品交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与质量检验工作,并能提供各类(进货和过程与最终)检验报告,确保(供货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
4.2.4乙方负责供货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乙方供方提供的质量信息)的分析与处理,并及时作出
纠正或质量改进行动,并向甲方提供有关供货产品质量改进的报告与承诺。
5、质量问题处理
5.1甲方承担的责任
5.1.1甲方没有及时提供有效版本的图样、技术标准、技术要求而造成的产品缺陷(乙方有权利拒绝未经批准的等无效的技术文件);
5.1.2甲方提供的图样、技术标准、技术要求有误而引起的产品缺陷(乙方有义务及时将明显的技术文件缺陷通知甲方);
5.1.3甲方在制造、保管、运输等过程中处理不当而造成的产品缺陷。
5.1.4乙方应提供(供货产品)在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认可的型式检验报告。甲方在平时的验收中不进行该供货产品的型式检验。为确保供货产品符合型式检验报告内容,甲方根据需要有责任对(供货产品)实施质量检验(型式检验),若检验不合格,甲方有权追溯全部(供货产品、检测费用)的质量责任。
5.2乙方承担的责任
5.2.1乙方在采购、制造、检验、包装、保管、运输等方面造成的产品缺陷;
5.2.2乙方因设计有误造成的产品缺陷;
5.2.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材料、技术参数、加工工艺而引起的产品缺陷;
5.2.4乙方不得以甲方检验、测试合格报告作为在规定质量责任期内拒绝赔偿的理由。
5.3质量责任期:。
5.4赔偿
5.4.1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对在制品采取返工、返修或报废等处理方式,甲方并根据乙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5.4.2因乙方责任而造成的损失,按第9条考核与奖罚处理。
5.5技术、质量、检验问题争议处理
当双方在技术、质量、检验方面有异议时,双方应抱有诚意,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的,由双方商定的法定计量、检测单位仲裁解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6、 标识、包装和运输
按有关合同规定的要求执行。
7、 供货要求
按供货通知单的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地供货。
8、 供货问题处理准则
供货时效:由乙方将货入至甲方半成品库为准。
质量要求:以甲方的质量验收标准为准;
数量:以合格入库数为准。
9、 考核、奖罚
9.1考核
9.1.1考核内容及时间
a)产品质量要求:
1、抽检每月交验批合格率:2、产品出厂至质量责任期内无批量事故(同类缺陷月累计≥10台)发生;
3、零件交验至最终用户使用过程中无有关安全性的致命缺陷。
b)供货情况(每月一次):
要求:无质量问题造成的供货迟滞时间或因生产组织问题造成的供货迟滞时间;
C)服务质量(每年一次):
要求:对信息反馈的处理及时、有效并能为甲方提供合理的产品改进意见;
9.1.2考核结果:由甲方品质部通知采购部,采购部通报并考核乙方。
9.2奖罚
9.2.1处罚
9.2.1.1单项指标处罚
a)每超出指标的一次不合格批(抽检)索赔1%(全检),罚以下如此类推,最高扣罚10%;经判定可作代用或回用品处理的,经甲方评审同意,甲方可对这批
产品折价(折价率为原价值的90%~95%)收购;
b)出厂前使用故障按实调换,若发现使用故障率(指属于供方产品质量原因引起),每出现一
次则按一次不合格批索赔进行处罚(见a),并追加误工损失;
c)零件交验至最终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生批量事故及有关安全性的致命问题,以及因零件产品质量问
题出现ITS验货不合格,乙方必须赔偿实际损失额(所有相关损失);
d)对于甲方发出的不良通知快报,若乙方回复不及时(包括未回复)或回复质量差(无效:无具体
原因分析,无具体有效改善对策,无改善时间,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等),则每出现一次扣当月货款,以下如此类推;
e)连续二批同类产品验收不合格,甲方品质部应向供应厂家发不良通知快报要求整改;若连续三批
同类产品验收不合格,则甲方品质部应通报管理者代表审批是否取消该厂家合格供方资格;
f)若发现供应厂家有故意弄虚作假、偷工减料,拉转已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或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入
库,以及撕掉不合格检验标签或加贴检验合格标签、冒签检验员签名等行为的,一旦查实,将处以
扣款10%~30%,性质严重的将取消供方资格;
g)任何贿赂、利诱、恐吓品检人员及干扰品检人员正常工作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罚款1000~50000
元;
h)对于定期或不定期送权威检测机构检测而发现有性能不合格或材质化验不符者,则之前所供应的
货价全部照不合格材料价格进行核算,并处以3000~50000元罚款;
i)对于外包装不规范、标示不清、错送或混装等现象的,将作为IQC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内容之一,
每出现一次则按一次不合格批索赔金额(100元)进行处罚;
d)因乙方质量问题或因乙方生产组织问题造成交货迟滞,每1小时扣罚元。
9.2.1.2综合处罚
乙方供货质量在同类产品的所有供方中排名始终落后的,交货迟滞年超过3次的,对甲方的改进
建议没有任何措施的,甲方供应部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减少供货量、暂停供货直至取消合作资格的
处罚。
9.2.2奖励
满足以下条件,可有资格当选为年度优秀合作伙伴,并给予一定奖励(如增加供货量、付款方式
优惠等):
a) 全年送货批合格率达到99.8%以上;
b) 全年供货无迟滞;
c) 对甲方的信息反馈处理及时;
d) 现场服务质量好;
e) 能为甲方提供合理的产品改进意见;
f) 所供产品全年无批量质量事故。
10、 补充条款
11、 其它
11.1甲方按质量信息反馈要求,发出不良通知快报,乙方接到不良通知快报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回复,并于三个工作日内派员到供方进行确认,如逾期不前来确认,供方视为认可。(若不良通知快报中有注明回复或确认要求时间的,则按快报中注明的时间执行)
11.2当双方认为此质量保证协议书条款需要变更时,双方必须重新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11.3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有效期自签定日起至月日)
11.4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5双方任何一方在有效期满一个月之前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改或不再履行本协议书的要求,本协议书将以同样条件延续到下一年继续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