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入股协议书
本协议签订双方为:
甲方: 乙方:
注册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乙方作为新的投资人参与甲方共同经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为该公司股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各方按如下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一条 出资资金、方式、期限
乙方以货币(人民币)方式出资,出资金额五万元作为购买公司1/3的股份,其五万元归甲方两位股东平均所有,不予退还。另外考虑公司正常资金运作,乙方出资一万元作为公司流动资金投入。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在出资且签订本协议书之后即成为公司股东。乙方在出资后,甲方会开具相应的收据以作出资证明,收据将注明只作为收资证明,不具备任何债务、债权意义以及不作为返还依据。
第二条 入股及股份的转让
依法履行入股程序之后,方视为乙方业已入股,成为公司股东。乙方转让或撤走股份,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且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第三条 股东(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依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 依据1/3的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公司亏损、成本、风险;
3. 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公司经营利润(包含非经营性收入)和进行中项目、未结款项目、以及原有资产不享有任何权益。对成为股东之前的无论进行中还是未完结项目以及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成为公司股东之后,若由于公司清偿乙方成为股东之前的债务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 履行应尽的职责,严肃执行股东间商量好的一切事务。
5. 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6. 乙方需在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的情况下才能转让自己的股份与他人。
7. 乙方出的一万元流动资金按当时实际剩余获得甲方无息退还。
8. 乙方入股后,若因乙方严重违反了公司(股东会议)决定或国家法律规定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 甲方承诺
甲方承诺, 有限公司系合法注册,现依法经营的合法公司,否则,向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还有其它损失,应据实赔偿。乙方入股前,甲方两位股东会将公司原有资产进行清算及分配,清算完毕后甲方各股东将投入流动资金一万元作为公司流动资金。
第五条 乙方承诺
乙方承诺,若乙方延迟支付款项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给予相应的赔偿;若乙方要求转让或撤走投资资金,那么转让或撤走的投资资金额度应是乙方投入的最终剩余的流动资金、乙方后期所投的为公司新增添的固定资产剩余价值的1/3,而不包括:1. 本协议中约定的购买1/3的股份的五万元 2.入
股前甲方出示给乙方的资金证明中所示的原公司资产。3.乙方入股后投入的用于非流动资金入注、非固定资产添置的其它资金。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七条 协议书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且须签订补充协议,若补充协议与此协议有冲突的地方,以最终的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
第二篇:投资入股经营协议书
投资入股经营协议书
甲方:河南万里运输集团鹿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甲方《企业章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确定同意乙方投资入股甲方的城市公交车营运,共同发展。特订立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投资方向为甲方主导经营的城市公交车营运实体;甲方属控股方;乙方可根据《公司章程》参与或委托参与甲方经营管理活动,并按股份比例,确定乙方的管理参与度。采用投资无息的运作原则。
二、甲方总资产为 元,共计 股。乙方投资总额为 元,合计 股。乙方占甲方股份的 %。甲方应据此向乙方出具《投资入股证明书》。乙方认可甲方《企业章程》。
三、乙方有权查阅、复制甲方《公司章程》、各项会议记录和财会报告。乙方可在双方产生重大误解时,聘请有资质的审计、会计事务所,对甲方的财务状况进行阶段性审计核实;甲方不得拒绝。
四、甲方总体股份比例的增持或减持,乙方有优先知情权、参与权。乙方若增持或减持自己的股份,或者全部退出股份时, 1
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五、甲方应按财会月度、季度或者年度,向乙方提交财会报告资料。甲方的重大企业决策应征得乙方意见。甲方应按《会计法》、《公司法》规定,定期向乙方派发红利或者通报乙方弥补亏损的实情;投资是获取利益和承担亏损的双方主体。
六、甲乙双方若遇投资经营过程中的意外因素,或者本协议有的不足之处而产生重大误解时,可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调解或者判决裁定。
七、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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