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及其使用,经研究,决定将上级分配给甲方的“金华特汽”垃圾车一辆交由乙方具体负责。为最大程度发挥车辆服务范围,现就车辆的使用范围、用途等有关事宜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使用范围:垃圾车辆的使用范围限在甲方管辖境内
二、车辆用途:仅限拖运垃圾
三、车辆维护及管理:甲方车辆交由乙方具体负责管理,不得改装作他用,其维护和油料等开支,由乙方确认的驾驶员全部负责。具体详细事宜,由乙方与驾驶员具体协商(含驾驶员报酬)。
四、未尽事宜,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再签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财政所一份。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甲方: (章) 代表(签字):
乙方: (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20xx0210固定资产无偿移交协议书(模板)
宿州供电公司“固定资产无偿移交”协议书 编号:YJ2012-001
固定资产无偿移交协议书
甲方:安徽省宿州市第一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乙方:安徽省电力公司宿州供电公司
根据一九九八年建设部转发的国家电力公司国电安运[1998]185号文和安徽省电力公司皖电用[1998]714号文关于对居民住宅公共供电设施收费及管理的意见精神,为确保居民供电安全和规范用电秩序,对新建住宅小区和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的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室外配电设施,经双方协商产权无偿移交供电企业运行管理,实行“四到户”服务。经安徽省宿州市第一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安徽省电力公司宿州供电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同意将甲方开发建设的符离镇育才花园居民住宅一户一表配套配电设施产权无偿移交给乙方,并就移交的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处于符离育才花园小区居民住宅一户一表配套配电设施(配电设备;高低压柜及高低压进线电缆),按上述文件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宿政办[2001]23号文、宿州市建设委员会建设函[2003]2号文有关规定,无偿移交乙方。由乙方实行供电运行、维护管理。
第二条 新建(或改造)后的产权分界点以 电能表的出线开关 为界,出线开关 属客户所有。
第三条 经双方现场共同确认:甲方总计新建(或改造)小区的室外配电设施有:
1、敷设 10kV 高压电缆线路: 米;
2、配变 2 台,容量: kVA。
其中:改造 0 台,容量:0 kVA
新增 台,容量: kVA;
宿州供电公司“固定资产无偿移交”协议书 编号:YJ2012-001
3、敷设 1kV 低压电缆: 米;
4、高压柜: 2 台。
第四条 新建(或改造)的室外配电设施由甲方投资建设,工程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固定资产无偿移交单另附)。
第五条 若由于变压器安装位置、运行噪音等引起居民投诉、法律纠纷等,甲方负责协调处理解决。
第六条 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对配电设施进行供电运行管理,按规定巡视维护,并实行供电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的“四到户”服务。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效力均等。
第七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双方各自遵照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安徽省宿州市第一国际经济技术开发公司 安徽省电力公司宿州供电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