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合同书
甲方:
乙方:关溪乡法律服务所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书。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2、负责本企业的纠纷调解。
3、参与有关司法程序的全过程,直至执行程序结束。
4、征得甲方同意,参与项目与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络及配合。
5、负责对本企业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二条 服务费用
1、法律服务费:双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包干收费:为人民币 元,在签订本合同后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法律顾问费和前期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满 日之时再行支付 元。上述费用的支付不受甲方开发进程的变化而增减。
2、其他费用:双方商定下列费用开支由甲方承担:
(1)、代理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等费用)。
(2)、代理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
第四条 其它特别约定
1、乙方的责任:
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守,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本次法律服务项目的内容。
乙方应当勤勉尽责,依法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甲方的责任:
(1)、与乙方诚实合作,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有关情况。
(2)、如与本次法律服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乙方。
(3)、未征得乙方同意的,不得将有关本次法律服务的合同方案、费用等情况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4)、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的工作联络,提供法律服务者服务所需的车辆等便利条件。
第五条 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关溪乡法律服务所
年 月 日
第二篇:合同书
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本合同。
一、
二、
三、 工程名称: 工程面积: 承建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示砼路面、雨污水管道、各种检查井及化
粪池项目。
四、
五、
六、
七、 工程总价: (以实际施工结算为准) 工程总工期: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创文明工地。 结算方式:乙方按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施工资料,实行清单报
价。乙方参照安徽省 年定额一类计费,按照六安市市场材料信息价,各种材料价为:
,结合相关政府部门的最新政策进行核算清单报价。人工工资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具体实施在今后签订的施工合同中体现并执行。
八、 付款方式:
1、每月按形象进度付工作量的
2、工程结束后付总价的
3、余款5%在一年内结清。
九、双方责任及违约
1、甲乙双方互派代表到现场。负责工程管理、监督协调工程,如有代表变更时,提前通知对方,并办好交接手续。
2、甲方协调好地方关系,保证乙方在施工中不受外界干扰。
3、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安全保护措施、做到安全施工,遇到自然天气不能施工时,工期顺延。
4、甲乙双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责任与义务,均视为违规,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5、合同签订后,即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日期: 身份证号码: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