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__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的法规、规章,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聘用内容及期限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_日__ 至___年____日__ 止。合同期满前30日,甲方与乙方均未终止合同及书面通知时,即视为延长合同有效期。
二、劳动报酬
1. 甲方确定的发薪日为每月的7日。
2. 甲方聘用乙方期间,乙方每月基本报酬为 元人民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定每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乙方享受带薪休假。
3. 甲方每年支付乙方年终奖金人民币 万元。
三、乙方禁止行为
1.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2.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以公司名义与自己或者自己的近亲属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3.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 合同解除
尽管本协议中有相反的规定,但公司可以出于以下任何理由终止与高级管理人员的雇佣关系:1)重罪的定罪,任何道德败坏的行为,或者导致监禁的犯罪行为,2)任何偷窃、诈骗、欺骗或者伪造任何雇佣或公司记录的行为,3)不适当地泄露公司机密或者专有信息,4)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有损公司声誉或者业务的行为,5)高级管理人员失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公司分配的任何适当职责,在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并提供适合的改正机会后,仍没有或不能纠正此类错误或能力,6)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并且在接到要求改正的书面通知_______天后仍没有改正,7)在经营过程中严重不能胜任职务,8)长期未经允许的缺勤,9)非法占据公司业务机会,10)在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方面渎职,包括但不限于侵吞公司资金或财产;在代表公司达成的任何交易中牟取或企图牟取个人私利;
向公司虚报业绩;在公司场所或公司所属场所内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或公司规章的活动。当因为某种原因终止管理人员与公司的雇佣关系时,公司除了支付截止到终止之日的全部应付但未付的基本薪水以及批准应休假期之外,将不再对管理人员负有任何进一步的责任。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提交书面通知。
五、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后,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经营管理期间的甲方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验证;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六、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2. 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本合同。如一方单方终止合同,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乙方不全面履行本合同致使合同被甲方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副总经理聘用协议
聘任协议
甲方(聘请方):砚山县苑科工贸有限公司
乙方(应聘方): (身份证号码: )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由公司总经理会议决议及批准,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副总经理一职,双方形成劳动关系,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乙方参与公司经营。特此约定,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一年,自20xx年起至 止。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协议。本协议期限届满后,任何一方不再续订聘用协议的,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经营目标任务
公司下达目标任务770万元;成本在560万元;
第二条 经营管理模式
1、公司实施总经理全面负责制,实施“一岗双责”既:经营责任、安全责任;
2、公司副经理权职: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组织公司经营管理、安全管理、市场开拓及财务管理工作;
3、甲方承诺: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为乙方提供经营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管理;
4、乙方有权使用公司启动资金,必须以书面报告向公司申请同意批准方可使用,但仅限于公司经营和管理;
5、甲方承诺:将公司每年利润的本协议签订当月起,每月从甲方处领取固定工资人民币 元,待年终结算年薪奖金时,再将已领取的工资从年薪奖金中进行抵扣。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公司资产拥有所有权和经营项目决策权;
2、甲方为乙方提供有
2、对乙方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经营、财产的使用、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有权指派一人担任公司监督员,直接负责监督乙方在职期间的工作,监督乙方对公司的经营、资金管理、安全管理、人员招聘安排情况等;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自主安排并组织指挥公司的日常采购、销售安排等工作。
负责公司的全面经营管理工作,行使总经理授予的经营管理职权;
2、由乙方指派人员负责保管公司财务章、公章、合同章等印鉴;
3、公司财务负责人亦由甲方指派:财务负责人全面管理公司的财务工作,签署重要的财务文件和报表,管理公司账目。
4、乙方必须在甲方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5、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对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进行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转移、抵押、质押、 出租、赠与等;但乙方按照前述规定处分甲方财产时,应将相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可行性报告等)报公司备案;
6、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乙方应于每月总经理报送公司的经营财务报表、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7、乙方应依法纳税,按时清偿银行借款和其他债务,及时收回应收款;
8、乙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五条、协议解除 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履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乙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管理不善或者不到位,经营连续亏损3个月的;
2、乙方如滥用职权侵吞公司财物、侵占公司资产的;
3、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和违法公司规章制度造,违背公司经营方针,造成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以本企业名义向银行以外的机构或公民借款融资的;
5、甲方以不正当形式干预乙方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的。
6、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六条 赔偿责任
1、乙方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未按公司制度、合同协议要求,擅自辞职的向甲方补偿经济损失费2万元;
2、乙方在工作期间,因管理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管理职权高低赔偿公司相应经济损失;
3、乙方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甲方因无条件理由解雇和终止协议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2万;
第六条、其它
1、双方在协议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本协议期限届满或解除而消灭;
2、本协议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附件、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 效力;
3、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盖章) 砚山县苑科工贸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