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售后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菏泽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郓城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甲方现有大众汽车销售、及其品牌售后服务;乙方拥有
汽车维修服务经验及厂房设备。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共同合作开办 大众 维修售后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标的: 维修售后服务。
二、合作时间及地址: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地址:
(详见附图),其中车间 (平方米),钣金、喷漆 (平方米
)。
三、合作方式及双方投入:乙方以设备、场地、厂房改造实物折价人民币
万元及现金人民币 万元及配件 万元共 万元作为投资;甲方以厂方要求的形象建设作为投资。
双方约定:
① 双方实物投入和现金投入均由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作项目的共有财产
。
② 设备添置及场地再改造均由双方共同确认后购置,作为双方共有的固定
资产以及今后设备折旧、摊销的依据。
四、合作的经营管理模式:双方约定共同管理和经营 大众 汽车的汽车维
修售后服务项目。原则上乙方委派财务部经理和维修服务部副经理,甲方委派财
务部副经理和维修服务部经理。双方在本协议生效 个月内拟订经营管理制度
和财务管理制度,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亏及分配方式:公司合作项目的资金往来设置双方共同确认的资
金帐户(含转帐帐户及现金帐户),合作项目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工资、税金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后盈亏按甲方20%、乙方80%共同享有和承担。
六、设备折旧及摊销:从合作之日起,从合作项目中提取设备折旧。具体折
旧率以双方确认为准。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
① 继续开发和扩大现有维修业务,并在合作期内承担人员培训、厂方验收。
② 将所销售汽车客户引入双方共同拥有的维修业务中。
(二)、乙方:
① 开发客户并介绍给甲方。
八、特别约定:
①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在 郓城县内与第三方就本
项目进行合作。
② 自合作协议生效后,因维修投诉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③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有违反上述义务或有其它损害合作对方利益的行为的。守约方
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协议。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
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② 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项目事宜未经合作对方同意而与第三方合作的,因此
所获之收益均归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③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约。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
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 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
年的按一年计)。
十、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人 民法院管辖。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十二、文本: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于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时间: 乙方: 代理人: 时间:
第二篇:定点汽车维修合同
定点汽车维修合同
甲方: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
乙方:怀化市鹤城区广联汽修厂
为加强车辆定点维修管理,保证甲方车辆的正常安全运行,甲、乙双方本着遵纪守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的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大修,乙方处维修,车辆发动机要做到每5000公里一次保养,底盘做到每个季度一次二级保养。甲方车辆有湘NC7916、湘D3221、湘N08421、湘NE3949、湘NOFF72、湘ND3248、湘ND3230、湘N9099A、湘ND7050、湘NA1060、湘N820##、湘NA2372。
2、甲方要做到按时结算。
3、甲方发现乙方对车辆维修偷工减料,材料以次冲好等情况,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接受乙方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礼品及其它馈赠。
5、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在乙方报销发票、开支费用和领取报酬。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对甲方车辆维修及时,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如甲方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经甲方公司领导批准或电话通知,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抢修。
3、乙方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
4、乙方提供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常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他使用寿命为(三个月)。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送红包、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6、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报销发票,开支费用和发放报酬。
二、修理程序和管理
(一)乙方不得随意接纳甲方驾驶员检修,必须由甲方驾驶员凭车辆报修单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进行修理,否则发生的修理费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二)乙方在修理期间,甲方驾驶员维修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乙方应按要求及时进行修复,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级维护当天完成,整车大修不超过一个星期,若整车做漆可延迟到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甲方车辆成乙方维修期间如发生违、事故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若如发现影响安全的部件损坏则立即更换,更换零部件单价价格在人民币壹佰元以上的在征得甲方主管车辆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由此产生的安全问题全部由甲方负责。
(五)修理完毕后,乙方及时出具维修单,经甲方驾驶员确认,同时甲方对维修内容和质量严格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立即无偿返修。更换的零部件经甲方驾驶员带回公司,以便确认。
三、更换材料有:
波箱大修包、1/4齿包、电磁阀、钢片包、波泵、油控、三元催化等,乙方保证所更换材料为正厂产品。
四、结算方式
所在车辆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到甲方财务部门统一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本次费用共计人民币肆万伍仟玖佰捌拾伍元整(¥月45985.00元)
五、合同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其它
1、合同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