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定点维修合同书
20151201维号__
甲方:珠海英伦交通运输公司______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规范甲方出租车辆的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 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 系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车辆二级技术评定前技术修复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救援和维修服务。
(4)“配件材料” 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和车辆年检、车辆二级技术评定前的修复及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救援。
3.送修手续:
3.1 甲方向乙方提供须服务车辆名录,乙方据此对甲方车辆履行本合同,甲方送修车辆到达乙方时,乙方必须先通知甲方指定负责人,甲方指定负责人或委派经办人到维修现场查看后,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2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3 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3.4 为保障及时维修甲方车辆,乙方须保证仓库储备足够甲方车辆所需常用配件,
如因乙方未能及时储备,导致甲方车辆维修拖延,则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承担误工费,另对甲方车辆所需更换零配件,乙方必须要保证均为原厂配件,如特殊情况不能使用原厂配件,需提前向甲方指定负责人或委派人说明,并由甲方指定负责人或委派人签字同意。
3.5 乙方对甲方车辆所需要较重要部分修复或更换主要配件前要拍照片一张送至甲方联系人存档,并留存旧件以备甲方检查。
3.6甲方车辆如需要救援,乙方应立即安排救援,城区内在1小时之内到达,城区外视具体而定,救援费用城区内以100元/次为标准,超出城区范围,可参考同行业标准收费;
3.7如双方在签约后一年内,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则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进货价格收购乙方库存全部英伦车配件;
4.维修费用:
4.1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 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等,如需正规#5@p,则由甲方承当相应税金。(普通税#5@p或增值税#5@p)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5@p中须单独列出或用清单附表。
5.修复后车辆交接手续:
5.1 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 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后的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是原厂配件的材料,甲方可直接在“结算清单”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或不同意“结算清单”内容则填写不同意,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 车辆修复后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 乙方在向甲方交接修复后的车辆时,应将 “结算清单”联和收款单据一同交甲方。
5.5 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另外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同时指定负责人或委派人已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同意,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结算方式:
6.1 本合同结算方式是以乙方所维修费用累计达到叁万元(双方确认的“结算清单”),乙方则可凭“结算清单”要求甲方支付,甲方确认后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以人民币转
帐结算,如逾期则乙方可按银行同期利息加收,如逾期3个月未能结算维修费用,视为甲方故意终止合同,责任由甲方承担,但甲方不同意或未认可的签字单据除外;
6.2 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签字盖章的收据或正式#5@p;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 付款。
乙方应于汇总累计达到叁万元的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收据或专用#5@p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甲方确认后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以人民币付款结算,如逾期则乙方可按银行同期利息加收。
7.质量保证:
7.1 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2 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根据交通部门的相关规定: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的规定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天;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天;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天。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天;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天。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中的行驶里程或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7.3 乙方须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如维修合格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出现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修。
7.4 乙方须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正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关于甲方所有类型车辆及配件)的进货、维修、保养等档案进行检查,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5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索赔:
8.1 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8.2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正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所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8.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维修费用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9.乙方交车延误:
9.1 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修复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10.误期赔偿
10.1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有按照送修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 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肆佰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1.不可抗力
11.1 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1.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3.违约终止合同
13.1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正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13.2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13.3 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14.乙方服务
14.1 乙方须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4.2 乙方须严格执行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或立即终止本合同。
15.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__20xx年12_月_______日至201_ 年 _月_______日。
16.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 合同(及附件)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6.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6.3 如有未尽事宜,应经双方协商,共同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补充部分,具有同样法律效应。
16.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
代 表签名 :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签名 :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篇: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协议书
车辆定点维护合同
甲方:XX公司
乙方:XX维修公司
为维护车辆托修单位和车辆承修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
1. 甲方指定乙方为贵公司车辆定点维修养护单位。
2. 甲方有权对维修养护进程和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
3. 甲方可不定期检查、追踪、考核乙方的服务和计价工作,分析存在问题,促使乙方改进工作和完善管理。
4. 在合同期内,甲方对维修服务质量及价格不满意,甲方有权提出意见。
5.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及时支付维修费用,保证维修经营正常进行。
二、乙方的职责
1.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车辆定点维修合同要求履行的合同职责和义务,杜绝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2. 为甲方提供以下优惠条件:车辆日常维护检测、调试;代审年检车辆; 1
10公里内免费急救,10公里以上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和路桥费。热情、优良、
上门服务,保证甲方车辆维修时间优先。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车
辆维修登记卡和维修记录建档,进行车辆追踪回访,及时听取甲方维修后
意见和满意度。
3. 凭甲方车辆主管部门开具的车辆维修保修单或其他类似的单据进行检
测修理,在检测维修过程中检出新增加修理项目,及时向甲方具实反映真
实情况,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维修。据实计算费用,执行车辆定点修理说
明中的工时报价。
4. 有义务对甲方的定点维修车辆随时进行检查、调试,并保证竣工车辆
完好,不得擅自使用。
5. 车辆零部件必须由正规的渠道进货,保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6. 按国家交通部有关规定对竣工甲方完工车辆进行三包制度。其中:总
成大修质量保证里程为10000公里,或者从出厂之日起三个月内;二级维
护保质期为5000公里,或者从出厂之日起30日内;小修质量保证里程为
1000公里,或者从出厂之日起3日内。
7. 由于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其他技术因素造成的返修,不再收取相关费用。
8. 积极配合和支持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有义务向甲方及有关部
门提供与其维修车辆有关的各种数据和材料,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9. 甲方如需要乙方上门检测车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工作。
10. 未能提及的其他相关服务,原则按汽车维修标准规范和行业管理的 2
有关规定执行。
11. 甲方负责为乙方的公司车辆提供洗车服务。
12. 汽车清洗范围:车体外部(车顶、外后视镜、前后盖板、车身
侧面、保险杠、车群等);内饰(仪表台面等)。
13. 汽车清洁标准:车体外部洁净无污渍;挡风玻璃上无水渍;脚
垫拍打无明显灰尘;外后视镜擦拭无尘;轮胎无明显泥渍。
三、结算方式
每月截至月底汇总当月维修竣工结算清算,,乙方根据实际维修车辆结算清单记录的累计金额,每月末3日内将上月送修车辆结算清单和结算汇总表报送甲方有关部门审核;甲方根据审核批准的材料费、工时费结算费用,每季度结算支付一次维修费用。季度末15日内支付上季度维修费用,乙方开具正式车辆维修#5@p后,甲方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或支付支票。(或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协商结算时间)
四、维修费用构成
1.维修费用构成:材料费加工时费,管理费按行业标准10%。
2.汽车养护、装饰费用构成:双方商定。
五、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3
七、附则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以年度为单位,合同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至下一年。
合同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XX公司 乙方:XX维修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