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产转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事项
现有甲方自建房产一幢,该房产位于苍南桥墩镇玉山路93号(原平水路269号)。丙方自愿放弃房屋继承权,即丧失房屋所有权,而将房屋的所有权有偿转让给乙方所有。
二、支付款项
1、乙方为此支付甲方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作为补偿,该款用于支付甲方生活、医病疗养及将来后事料理等开支费用。待甲方百年之后,如有剩余款再作为遗产由兄弟四人分配(具体分配另议)。其后甲方、丙方不得就房屋所有权问题再次向乙方提出异议,三方立此为证。乙方于20xx年10月12日,20xx年11月24日分二次共支付房屋补偿款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
2、甲方应将土地使用证书【苍集建(95)字第49-229号,用地面积50.4平方米】交付乙方,并积极提供协助乙方申办产权登记手续,但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三、双方违约责任如下:
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则双倍返还乙方所付房产补偿款项,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甲方不予退还所交房屋补偿款。
四、附加条款:
1、乙方应无条件在三楼预留一间(原甲方住过房间)供甲方生活居住直到老人百年为止。
2、该房产属在兄弟间内部有偿转让,为此特约定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二十年之内,乙方不得转卖他人。否则,所卖房款兄弟姐妹皆
有权分享。
3、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正本壹式五份,甲方、丙方(三兄弟)各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见证人: 身份证号
间: 20xx年11月24日 地 点:建瓯城关钟楼巷52号 时
第二篇:未交房之房产转让协议书
房产转让协议书
卖方:※※※ 电话:
身份证:
买方:※※※ 电话:
身份证:
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一事达成协议,订立本协议。
一、交易房产情况
卖方所拥有的房产座落于※※省※※市※※※※※※※※(以下简称为物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于201※年※月以首付※※%,按揭※※%的方式购买,大约于201※年※※月左右交房,即现无房产证,买方对该房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二、 成交价格
该物业之转让成交价分两部分:现金部分为人民币※※※万元(¥※※0000元);按揭部分由买方继续支付(注:具体金额以银行按揭承诺书为准。)。
三、付款方式
1、现金部分:人民币※※万元整(※※0000元),买方分两期付清:?首付人民币※万元整(※0000元),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余款人民币※万元整(※0000元),于签订合同后半年内付清。
2、按揭部分:从协议签署后由买方开始继续还款,即201※年※月开始。
四、缴纳相关费用
1、交房时所需的所有费用由买方支付。
2、转让更名所需的所有费用由买方支付。
五、转让更名
房产公司正式交房后,由买方择日办理转让更名。
六、协议一经签订,此房产的涨幅都再与卖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如买方未能履行本合约之条款以至本合约不能顺利完成,由已付金额将由卖方没收。
2、如卖方在转让更名前不依合约将该物业转让于买方,则卖方须双倍返还买方已付的所有金额。
八、于本合约之外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之内容,如有与本合约不相符的,以本合约为准。
九、本合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即日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