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购销合同
甲方:(购货方)
乙方:(配送方)
为规范双方的购销行为,构建诚信、公正的办公设备购销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采购产品及其价格
甲方通过 方式后,决定向乙方采购一批办公设备(配置详情及相关售价详见附件),含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和一体机等办公设备,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整)。
二、产品的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
1. 双方协定的合同价格包含所有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税金等一切费用。
2. 乙方按附件要求提供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一体机和数码相机等办公设备应为真品,并保证三包,硬件必须为原厂原装。为保证乙方所使用的产品非串货、拼货,验货时必须出具制造商对本次提供设备的序列号所对应的最终用户为买方的证明原件。
3. 乙方提供的所有办公设备均进行实物验收,安装完毕后再进行整体验收,使设备能够正常工作,不出现由于配件不兼容出现的硬、软件问题。安装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辅材,包括多用插座、电源线、等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收到货物后,应仔细核对货物数量,规格,确认无误后,在销售单上签字。
4. 甲方收到货物后,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马上通知乙方,乙方确认问题后,负责联系厂家,履行各产品相关的三包规定。其中,对于电脑设备,乙方需要免费提供一年的软件系统维护。
5. 如因战争、台风、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该方履行期限可以相对延迟,对由于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货款结算
1. 合同签署后,乙方需要向甲方缴纳履约金 元(大写: 元整)。待合同履行完毕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全数退还乙方。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7日内备齐所有设备,运送并安装到规定地点,由甲方清点验收,验收完毕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全部货款 元(大写: 元整)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合同的补充、变更与解除
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五、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争议,则任一合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合同的生效及合同份数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办公设备配置售价表
第二篇:办公设备采购合同_(电器
办公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日照德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商)日照陋室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 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电脑 150台
会议室电视 1台
室内立式空调 10台
室内挂式空调 2台
打印机 65台
液晶电视 8台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914400元(大写):玖拾壹万肆仟肆佰元整。
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采购办公室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质量保证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日照德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联系人:孝文堂,电话:138xxxxxxxx。
2、交货时间:则乙方应当在20xx年9月3日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3、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第六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货款支付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单、使用单位盖章的#5@p复印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由采购办公室扣缴贰仟元以下的履约保证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日照德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乙方:日照陋室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10日 20xx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