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设备购销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用。
第一条、产品数量、价格(下表未能列尽的,可以另行附表,但须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注:实际数量以双方验收为准,甲方验收签证代表人签收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服务承诺
2.1 质量要求:
2.1.1 材料(详见合同附件):报价单
2.1.2 规格、型号等(详见合同附件):图纸
2.2 技术标准:按 甲方 验收标准执行。
第三条、交货、付款
3.1交货地点:甲方住所(桥西区新市北路4号)
3.2交货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
3.3全部货到并安装完毕付60%货款,经验收通过后付至95%,质保期一年后全部付清。
3.4分期制作则需制订分期交货、安装、付款时间表。该表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3.5付款方式为 甲方给乙方指定卡号转账,结算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国内有效的普通销售发票。
3.6甲方款项未结清前,全部货物的所有权仍归乙方享有。若甲方每批付款逾期一个月以上,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所有货物和赔偿损失。
第四条、运输、安装
4.1 运输方式:汽运,运输及运费有乙方负担。
4.2 安装由乙方负责,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3 安装时间:乙方按合同或甲方要求五日内,因甲方原因不能安装则工期顺延。
第五条、验收标准
5.1 验收标准:按合同及附件执行。
5.2 验收时间:安装完毕,有甲方组织乙方配合,申请验收。
第六条、对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6.1 甲方如果发现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收到货物后应代为保管,并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异议,货到安装后未提出的,是同甲方已认可。
6.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处理意见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协商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甲方责任
7.1 负责组织对货物的及时验收,指定安放地点。
7.2 因甲方原因货到现场不能及时安装,甲方应付货物的保管责任,超过安全期限七天还不能安装则应按合同支付货款。
7.3 负责对乙方提供图纸审核及签字确认。
7.4 负责按照合同付款方式支付货款。
第八条、乙方责任
8.1 负责材料的采购和保管,保证采购的材料规格、品质达到合同上的质量要求;
8.2 按照甲方签字认可图纸精心加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
8.3 免费保修一年。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9.2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货款总额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9.3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货款总值的3‰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9.4 货物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如甲方超过付款期限一个月未付款,乙方解约权利。
第十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其他
11.1 合同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自行终止。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调,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协商不能解决,按以下方式解决:
11.4.1提交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1.5 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均须双方盖章认可,与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机械机电产品购销合同_样本
机械机电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时间:
一. 产品型号、名称、数量、价款 签订地点:
二.质量标准:产品由供方按国标行业标准生产并检验合格,产品质量实行免费保修一年(易损件、耐磨件及非正常操作造成的故障除外) 。
三:交(提)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四:交(提)货时间:
五:货款结算方式:
六:货物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或价款未付清的,货物所有权仍属供方所有。
七:本合同自 起生效。
八:约定事项:,货到需方后,有需方负责货物的吊装及货物安全。
九:供货范围:
十:违约责任: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录:
一、方案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遵循的规范和标准
除采用标书规定的有关标准外,在本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中我们执行下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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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质量
1. 产品所需钢板、型材一律从名牌厂家进货。
2. 各配套标准件尽可能从名牌厂家购买,如 等。
3. 关键部件 厂内负荷试车、各运动机构厂内空运转试车。
4. 由设计、质检人员成立专门质量监督小组,监管以上各步的落实,以确保产品 质量。
5. 设备制造完成后,通知用户对各功能部件进行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三、售后服务保证措施
1. 产品质量实行“三包”,“三包”期一年;
2. 在三包期内,凡因正常使用出现的电气控制及机械部分的故障及损坏件,包修包换(易损件除外);
3. 售后服务实行“24小时”答复,即用户与我公司售后服务办联系,保证在24小时内电话解决或48小时内派人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