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实习基地合作协议书
甲方: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
乙方:
为进一步发挥高校人才培养优势,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以“为企业选好人才,为人才选好企业” 和加强学校和用人单位的联系,不断促进各方面的合作为宗旨,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共建大学毕业生就业基地,为此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当年毕业生的专业、人数等相关信息;
2、甲方负责发布乙方在学校的招聘信息,并免费登录在本校学院校园网上;
3、甲方负责乙方在本院院内招聘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
4、甲方邀请乙方参加每年一度的毕业生就业招聘会;
5、甲方有义务优先向乙方推荐所需要的毕业生;并如实向乙方介绍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详细情况。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每年向甲方提供用人信息;
2、乙方协助甲方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毕业生教育方面的工作;
3、乙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优先安排甲方学生来乙方实习或从
事相关工作;
4、乙方定期向甲方反馈其毕业生在乙方的工作以及其他方面的表现情况,并对甲方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和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提出建议;
5、乙方可向甲方提供有关的科研项目,可与甲方共同进行项目研究和开发。
三.附则
1、双方一经签订协议,必须履行协议各项条款,若一方终止协议,需通知对方;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双方未尽事项可另加条款说明。
甲 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通信地址:成都市双流县航空港开发区 通信地址:
大件路文星鎮168号
邮 编:610225 邮 编:
网 址:www. 网 址:
电子邮箱:tojef@163.com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85708059 85708060 联系电话:
58707787(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校园就业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原则,就安置学生实习就业事宜,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 合作内容
1、甲方负责乙方学生进入苏州市(含中新工业园区、高新区及常熟、吴江、昆山)企业就业实习(含六个月以上的)。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企业的真实招聘信息(含公司名称、企业性质、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福利、社保、工作环境、休假、住宿、饮食),甲方每次发给乙方的企业招聘信息可作为合作协议书的附款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因甲方发给乙方的企业招聘信息与学生工作后的实际情况不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3、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和自身的资源确定能够提供:实习三到六个月的生源人数及男、女比例;就业的生源人数及男女比例。年龄16周岁以上,其次具体要求按每个企业的招聘简章要求。
4、合作有效期限:
。到期后双方自愿可续签。
二、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出具经营合法的有效文件,确保合作有效进行。
2、甲方负责对乙方的生源进行顶岗实习、就业安排。
3、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用工单位招聘计划及相关信息资料。用工单位招聘计划或其中情况若有变更,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移交时间之前15天向乙方及时通报情况。
4、甲方坚持诚信原则,保证对乙方送交的符合招聘条件的学生的实习、就业(因就业人员个人原因除外)。对符合要求的顶岗实习就业人员(含男女比例等情况),到甲方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安排顶岗实习、就业的,甲方将承担学生在苏州的吃住费用及赔偿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5、对于由甲方负责顶岗实习、就业的乙方生源,在与甲方签的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在允许的范围内负责学生的管理工作,24小时跟踪服务,及时为学生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定期做好员工的满意度调查,并将其跟进情况随时通报乙方;
6、甲方全权代理乙方在苏州联系确定学生实习就业企业、安置管理学生事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实习、就业生源的学业教育、培训,确保向甲方推荐生员的质量并符合招聘要求。
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顶岗实习、就业岗位的要求,对生源进行宣传、组织、报名、面试以及送往甲方指定地点或企业的输送工作;在实习宣传时,对生源进行正面的宣传引导。
3、提前组织储备生源,以备甲方需求,给每批次生源应提前报备给甲方。
4、乙方负责办理顶岗实习生源顶岗实习、就业时所需要的身份证、照片、实习推荐表(学历证明)、学校资质证明、学生花名册、签盖公章的三方协议等相关的文件和材料,确保生源按时报到实习;由于乙方的原因未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件导致生源无法按时报到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如有需要代扣款的,必须要有学生与学校的扣款协议(一式四份)。
三、相关问题的处理:
1、乙方须按照甲方提供的用工单位招聘计划以及用工标准等相关内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人力资源的组织和移交工作。若受其它因素影响,无法完成甲方安置就业计划时,应在双方约定移交前的15天内及时向甲方进行通报。
2、乙方在向甲方移交顶岗实习人员和相关手续前,由于自身失误或实习人员引起的经济纠纷,甲方不负经济和法律上的连带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经济损失费用自理;
3、乙方生源在输入甲方指定地点前(进厂前)所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甲方承诺,对乙方顶岗实习生源进入甲方工作的,基本工资在960元以上,5天8小时工作制,超过时间均为加班时间,加班费等按照国家劳动法另计,在合同期内甲方负责安排其调换工作(因违
纪被开除的除外)。
四、有关费用
1、甲方返利给乙方每人10--30元,具体返费的金额与时间根据不同企业、不同时间、不同返费金额来临时确定。一般是在人员进厂后第七天按在职人员支付10元/人,做满一个月按在职人数支付剩余金额。(此项费用根据劳动力供需市场随时调整,但甲方会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
五、合作终止
1、本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或终止协议。
2、由于(按国家规定解释的情形)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结清相关费用后,本协议(经双方签约)自行终止。
五、本协议末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
六、违约及解决程序
1、乙方资源供应量如果不达标,必须在下批人员中补足所欠人员,如未能完成,影响到企业用工,有可能性受到处罚款,乙方应承与甲方一同承担损失。
2、甲方若无故拖欠费用,则按照日息0.5%计算。并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诉讼费用。
3、离职率不得超过10%,超过应扣除相应费用。
以上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享有法律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解决。
七、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传真签订同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