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人民医院
对来院进修人员的温馨提示
一、进修人员收到我院进修必须按时报到,进修费用需在进修生报到当天到财务科一次性缴纳,由财务科开具#5@p,如遇到特殊情况取消进修计划或不能按时报到者,请由所在医院管理部门提前涵告或电话通知,过期不保留名额。
二、报到时需带材料:
㈠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㈡执业(医、技、药)师资格证及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助理医师执业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㈢进修人员自带白大衣和进修生专业需要的诊疗器具。
三、未经我院同意,中途不得随意更改进修计划、期限和专业。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不安排参加原单位会议及其活动,不安排探亲假、公休假,不放寒暑假(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请假三天以内,由科主任批准,报医务科审批;请假三天以上需原单位出具证明,病假需出具医院疾病证明,报医务科审批;事假积累超过半个月,病假超过一个月者不发结业证书。
以上提示已知晓,并遵守相关规定。
进修人员签字:
进修学习担保书
为便于统一管理,杜绝进修生在我院进修学习期间发生医疗事故、差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源县人民医院进修管理相关规定,进修生选送单位向进修生接收单位郑重承诺:督促本单位选送到我院进修学习的职工(进修生)在其进修学习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院规章制度。由于进修生处理不当、操作失误等原因而发生的医疗事故、差错以及造成精密、贵重仪器的损坏的赔偿责任由进修生和进修单位承担。
进修生本人也郑重承诺:在我院学习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院规,保存良好的医德、医风,积极努力学习,服从医院及科室的安排。
我院将向完成上述承诺,履行了各项进修管理规定的进修生,提供专业进修学习机会,按进修学习计划为选送进修生的单位培养实用人才。
选送单位(盖章): 进修学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医院进修协议
职工外出进修学习协议
甲方: 医院
乙方:
为提高我院(甲方)医疗技术水平,经乙方申请、甲方研究决定,同意乙方外出进修学习,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到 进修学习,进修时间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承担进修学习的所有费用,进修期间发放乙方基本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
三、乙方外进修学习期间如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均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进修学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如进修学习期间发生的一切医疗事故或医疗责任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进修学习期满必须按时回甲方上班,否则甲方按自动离职处理。
六、乙方进修学习结束后,应至少为甲方服务5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或辞职,否则将扣除 1
进修期间的工资、进修费用及其他补贴。
七、每季度向医教科和院部以书面形式提交学习心得和体会。
八、进修人员回院后:
1、向院部及医教科提交书面汇报材料、进修结业证明书复印件及进修鉴定表;
2、将所学内容在全院范围内做专场学习心得体会汇报或专场讲座;
3、提出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如何将所学的新技术新项目积极在临床工作中运用的计划。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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