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楼房协议书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方将开发区滨海花园12号楼27号房(84.7平方米),以每平方米3800元卖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交买房定金贰万元(20000.00)。甲方如有反悔则双倍退还乙方定金,乙方如有反悔甲方不退定金。限乙方于20xx年12月30日前交付总房款321860元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如到期不办过户,此协议自动解除,定金不退。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二篇:楼房买卖合同书
楼房买卖合同书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乌兰浩特市康居小区 号楼 单元 号房产出卖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
二、该楼房建筑面积为78平方米,此面积以该楼房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为准。
三、双方商定上述房产及室内沙发、床、餐桌等附属物品价格共计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元)。此款由乙方一次性付全部给甲方,同时甲方一并交付房屋。
四、20xx年 月 日前,该楼房应缴纳的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由甲方负责全部缴清;自20xx年 月 日之日 起,该楼房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双方应严格信守合同,如任何一方隐瞒此合同事实,应双倍赔偿对方房屋总价款。
六、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〇一〇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