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内控管理制度

时间:2024.4.27

*******公司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1章 工程项目岗位责任制度

第2章 工程项目授权审批制度

第3章 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制度

第4章 工程项目材料管理制度

第5章 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管理制度

第6章 工程项目竣工清理管理制度

第1章 工程项目岗位责任制度

1.0 制度制定目的:

为了明确工程项目业务各相关岗位的任职要求,有效界定不同岗位的职责权限,根

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 主题内容与范围:

本制度明确了工程项目业务岗位的不相容岗位和各岗位的主要职责,同时对重要岗

位的任职要求也做了相应的规定。

3.0 管理部门:

物业部

4.0 内容:

4.1 工程项目业务岗位设置中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4.1.1 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

4.1.2 概预算编制与审核;

4.1.3 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

4.1.4 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

4.1.5 项目实施与项目验收;

4.1.6 竣工决算与竣工决算审计。

4.2 工程项目业务岗位设置和岗位主要职责如下表所示。

工程项目业务岗位设置和岗位主要职责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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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任职要求

4.3.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3.2.具备良好的业务素养。

4.3.3.掌握必要的基本的岗位技能。

4.3.4.获得从事相关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

4.4 本制度由物业部会同相关部门拟定,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本制度解释权归物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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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工程项目授权批准制度

1.0 制度制定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实施中的授权批准行为,明确授权范围、责任和权限, 强化工程项目授权的管理,维护项目实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 主题内容与范围:

本制度所称工程项目,是指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 进行设计、建造、安装和修护,以便形成新的固定资产或维护、提升既有固 定资产性能的活动。

3.0 管理部门:

物业部

4.0 内容:

4.1 工程项目组的成立

4.1.1 公司工程项目立项审批通过后,物业部部长依据公司总经理的授权,根据 工程规模大小组织成立工程项目组。

4.1.2 工程项目组第一负责人为项目经理,由物业部部长推荐,行政部审核后由 总经理任命。

4.1.3 工程项目组根据需要配置相关岗位,人员由项目经理推荐,物业部部长和 行政部审核后交由总经理批准。

4.1.4 工程项目组所有参与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条件:

4.1.4.1 属于公司全职工作人员;

4.1.4.1 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1.4.2 能够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

4.1.4.3 熟悉相关项目业务法规、政策。

4.2 工程项目在组织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授权审批流程开展各项工 作,具体内容如下。

4.2.1 工程项目决策授权审批流程

4.2.1.1 物业部部长上报《项目建议书》。

4.2.1.2 总经理审批后由物业部部长组织进行可行性研究。

4.2.1.3 物业部部长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4.2.1.4 总经理组织专项会议审议。

4.2.1.5审议通过后工程项目立项。

4.2.2 工程项目概预算授权审批流程

4.2.2.1工程项目经理上报《工程项目概预算报告》。

4.2.2.2物业部部长审核。

4.2.2.3财务部部长审核。

4.2.2.4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

4.2.3 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授权审批流程

4.2.3.1工程承包单位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

4.2.3.2项目经理对照合同检查后上报。

4.2.3.3物业部部长审核。

4.2.3.4财务部部长审核。

4.2.3.5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财务部办理支付手续。

4.2.4.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授权审批流程

4.2.4.1工程项目经理提交《竣工决算书》。

4.2.4.2物业部部长审核。

4.2.4.3财务部部长审核。

4.2.4.4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

4.3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工程项目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 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4.4 授权、审批均应有文件记录,授权应有《授权委托书》,便于以后备查。

4.5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物业部会同相关部门做出解释。

第3章 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制度

1.0 制度制定目的:

1.1 对工程项目承包方进行评定和选择,保证承包方具有满足本公司要求的能

力,通过对公司的工程项目承包活动实施控制,确保工程项目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1.2 物业部进行工程承包的招标工作,招标工作以国家、行业及公司的相关管理 规定为依据。

2.0 主题内容与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3.0 管理部门:

物业部

4.0 内容:

4.1 工程项目招标工作的原则

4.1.1 公开、公正。

4.1.2 标价与成本相结合。

4.1.3 工程性质与施工能力相结合。

4.2 工程项目招标的要求和形式

4.2.1 工程项目承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合同的质量要 求,并且必须满足本公司的质量要求。

4.2.2 工程项目承包方必须经过评定和认可,并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承包方档 案,总经理负责审批工程项目的最终承包商。

4.2.3 工程项目的招标形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4.2.3.1 公开招标,是指公司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

4.2.3.2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投标。

4.2.4 凡工程项目额度在 万元以上的,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特殊 情况下的工程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形式。工程项目额度在 万元以下 的,可以采用议标的形式。

4.2.5 公开招标工程项目的发包实行自行办理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 宜。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应选择依法设立的、具备招标代理资格、具 有丰富的招标代理业务经验的中介组织代理招标事宜。招标代理机构的确 定应考虑招标业绩与代理费用等因素。

4.2.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总局或其他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可不进行招标。

4.2.6.1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紧急情况,从而无法开展有效的招标活动的。

4.2.6.2 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4.2.6.3 潜在投标人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4.2.6.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招标的。

4.2.7 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在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同时报送该工程 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项目投资估算及其他有 关内容,由工程项目审批部门在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提出核准或者不予 核准的意见。

4.2.8 属于本办法第4.2.6条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需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 时,提出不招标申请,并说明理由,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执行。

4.2.9 招标人应严格按照已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活动;凡因情况变化需对已核准的招标方案做出改变的,应在原审批部门 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

4.3 招标文件的编制和评审

4.3.1编制招标文件

4.3.1.1招标文件由公司自行编制或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4.3.1.2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范围、招标项目适用的技术标准;

(2)投标公司技术资质等级要求;

(3)投标报价及招标项目规定采用的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

(4)招标项目价格调整因素和双方共同遵循的价格调整文件类别;

(5)参考价格、暂估价格的价差处理办法,补充单价的确认方式;

(6)设计变更以及其他技术、经济洽商的可调整种类、限额及其确认方式和处理办法;

(7)对招标项目的特殊情况或不可预见因素的处理方式;

(8)招标项目建设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计价、结算方法以及采购、运输、保管责任;

(9)工程质量标准与质量责任及补偿办法;

(10)工期要求,工程款拨付、工程结算规则与方式;

(11)评标标准与评标方法;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有效期及开标的时间地点;

(12)合同的主要条款;

(13)其他的相关内容。

4.3.2编制标底

公开招标的标底原则上均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编制。标底的委托方式及编制原则经公司领导确定后由项目开发部编写委托说明。非委托的标底由项目开发部组织编制。标底由总工程师组织审批,需要报招标管理机构审定的报招标管理机构审定。编制完成后的标底在公布前应严格保密。

4.3.3评审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制好后,公司项目开发、工程技术、财务等职能部就其中主要条款及要求作出书面评审,报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确认,确认后的评审记录为招标文件修改及正式成文的依据。

4.4 资格预审

4.4.1工程招标前应对工程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由工程部组织,造价管理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资格预审的主要内容如下:

4.4.1.1是否具备发包工程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

4.4.1.2是否具有与承担本标的工程内容相配套的技术实力与机械装备;

4.4.1.3近两年的合同(包括内容)履行情况,权威部门认定的施工质量情况;

4.4.1.4近两年的年终财务报表及流动资金状况,在资金和债务方面是否存在纠纷;

4.4.1.5现有施工任务(含在建及未开工工程);公司自有设备一览表;

4.4.1.6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管理、技术素质;

4.4.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4.4.2参与投标人资格审查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禁参与资格审查的人员收受潜在投标人的财物,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4.5评标与中标

4.5.1评标原则:公开、公正、择优。

4.5.2在招标文件中确认的评标标准禁止任何人改动,禁止任何人泄露评标相关信息。

4.5.3成立评标委员会

4.5.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委员会人数应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以外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委员会负责人可由其成员推举产生或由招标人确定。

4.5.3.2评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就是开展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列明中标人的推荐顺序。

4.5.3.3评标委员会外聘专家的标准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 年,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客观公正、诚信廉洁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职业修养。

(3)熟悉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4.5.3.4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监督部门的人员;

(2)与投标人存在近亲关系、经济利益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

(3)曾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因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处罚的人员;

(4)有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其他人员。

4.5.3.5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4.5.3.6 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表达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补正,但投标人的澄清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5.3.7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出现以下情节之一的,应做废标处理:

4.5.3.7.1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

4.5.3.7.2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4.5.3.7.3 投标人对明显低报价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认定其 竞标低于成本报价的;

4.5.3.7.4 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确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 应的;

4.5.3.7.5 其他应作废标处理的。

4.5.3.8 在确定中标人前,公司任何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 质内容进行谈判。公司应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1~3个中标候选人中确 定1个中标人。

4.5.3.9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并与中标人在 日内签订合同。

4.6本制度由公司物业部拟定,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4章 工程项目材料管理制度

1.0制度制定目的

1.1规范对工程项目材料采购、收发、保管的管理。

1.2确保工程项目材料100%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及标准。

1.3确保工程项目材料严格按合同要求进场,保证工程按质按期完成。 2.0 主题内容与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所指定的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的管理。 3.0 管理部门:

物业部

4.0 内容:

4.1 材料采购

4.1.1 采购职责划分

4.1.1.1项目部根据材料、设备的使用情况提出材料设备的需求计划,并根据实 际情况追加材料的采购申请。

4.1.1.2采购部负责汇总材料设备的各种需求,并根据采购需求开展采购活动。

4.1.1.3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类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验,确保所购材料设备的 质量。

4.1.2采购范围

4.1.2.1主材,包括水泥、钢筋、木材、预拌混凝土等。

4.1.2.2装饰材料,包括饰面砖、饰面板、不锈钢制品、玻璃制品、铝合金制品、 罩面板、涂料等。

4.1.2.3水电安装材料,包括消防及电气设备、电气主材、需求量较大的辅材。

4.1.3编制采购计划

4.1.3.1公司项目部向采购部提供材料采购需求信息,采购部对项目部提供的材 料需求信息进行汇总,据以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4.1.3.2项目施工图纸出齐后7天内,采购部应要求施工单位上交材料使用计划, 如有需要另附尺寸图纸,同时考虑材料的供应周期以及公司材料的库存 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临时采购。如需采购,由采购主管编制材料临 时采购计划。

4.1.3.3材料采购计划和材料临时采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签字后交采购部实施采 购。

4.1.4 采购方式

4.1.4.1非招标采购

4.1.4.1.1 一般材料采购实施非招标采购,采购部对供应商和所需材料进行调 查,并编写调查报告经部门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字予以确认,采 购部主管负责联系非招标采购的供应商,并进行谈判,代表公司签订 采购合同。

4.1.4.1.2 在材料采购合同签约之前,采购主管以及项目部材料员必须检查供货 厂商的法人委托书、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准用证、合格证、 检测报告及其技术指标等资料是否符合合同和入围资格要求。检查项 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检查进场材料的品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2) 检查材料的色泽、材质(指材料)、外观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3) 检查材料的尺寸、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4) 检查材料是否符合出厂标准或有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要求达到的标准。

5) 检查合同要求的配件及辅材等是否齐全、正确。

6) 检查材料的产品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7) 检查材料的供货时间是否按合同及供货时间计划要求执行。如供货时间延误

造成工期、经济损失,则由主办工程师书面通知供货厂商主办人员及其上级领导并按采购合同的规定处理。

8) 对关键材料的关键生产加工过程,采购主管须会同质检工程师委派专门人员

对其过程进行现场跟踪监督。

9) 检查材料的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供货计划要求。

10) 检查材料的存贮及堆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4.1.4.2 招标采购

4.1.4.2.1采购部会同项目部、工程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全 面负责材料的招标工作。

4.1.4.2.2招标领导小组根据招投标程序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预审。

4.1.4.2.3招标领导小组通知通过预审资格的投标方参加评标活动。

4.1.4.2.4招标领导小组组织内、外部专家进行评标,召开评标说明会。

4.1.4.2.5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就合同条款 的细节内容同供应商进行谈判。

4.1.4.2.6采购部代表公司同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负责采购合同的落实。

4.1.5 所有采购材料应在签订合同之前预留20天的合同审批时间,20天的招 标时间。

4.1.6 本公司材料员、施工单位材料员检查进场材料与“产品封样”是否相符, 并将“产品封样”保留至工程竣工及保修期结束。

4.1.7 材料验收

4.1.7.1 材料的检查、验收工作必须做到100%,经采购部采购主管验收合格后 方可支付材料款。

4.1.7.2 对每次采购合同的执行和验收情况填写“材料进货质量、进度统计表”, 并进行汇总保存,以备供应商参考。

4.2 材料保管

4.2.1 保管的目的在于规范材料保管的流程和要求,防止材料变质和损耗,以节 约成本。

4.2.2 材料验收入库

4.2.2.1 对入库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包装等要认真按照有关 标准严格验收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4.2.2.2 入库材料验收应及时、准确,不能拖拉,尽快验收完毕。如有问题要及 时向采购人员反映,以便尽快解决。

4.2.2.3 材料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填写“入库验收单”,同时核对#5@p、运单、 明细表、装箱单及产品合格证,核对无误后入库签字,并及时登账。

4.2.3 材料出库

4.2.3.1 材料出库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审核“发料单”上的内容是否符 合要求,核对库存材料是否准确,做好材料储备工作。

4.2.3.2 按“发料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准备备料、复查,以免发生差错, 做到账实相符。

4.2.3.3 按照材料保存期限,对于快要过期失效或变质的材料应在规定期限内发 放,对能回收利用的材料尽可能加以利用,回收后的剩余材料,手续不 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库。

4.2.4 材料保管保养

4.2.4.1 根据库存材料的性能和特点进行合理储存和保管,做到保质、保量、保 安全。

4.2.4.2 合理码放。对不同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的材料都要分开,按先后顺 序码放,以便先进先出。

4.2.4.3 材料码放要整齐,需要进行防潮处理的材料要上盖下垫,注意防火、防 潮,易燃材料要单独存放,所有材料要明码标识,搞好库区环境卫生, 经常保持清洁。

4.2.4.4 对于温度、湿度要求高的材料,做好温、湿度的调节控制工作,高温季 节要防暑、降温;梅雨季节要防潮、防霉;寒冷季节要防冻、保温。

4.2.4.5 要经常检查、随时掌握和发现材料的变质情况,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4.2.4.6 对配件定期进行涂油或密封处理,避免因油脂干脱使性能受到影响。

4.2.4.7 定期盘库清点,做到数量清、质量清、账表清。

4.3 材料领用和回收

4.3.1 建筑与装饰材料、设备维修使用的材料和零部件的领用办法

4.3.1.1由施工班组长或维修人员到仓库填写领料单,经材料员仔细核算签 字后交仓库管理员发放使用。

4.3.1.2因施工急需来不及办理入库手续而急于领用的材料经材料员、采购主管 确认,仓管员进行登记后,由施工班组长在仓库办理借用手续后直接将 材料设备运至现场使用,仓库管理员在三天之内补办进出仓手续。

4.3.2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办法:由施工班组长提出,项目经理批准并经材料员 核实后,由仓库管理员办理领料发放手续。

4.4 附则

4.4.1 本制度由采购部制定并报主管副总审核和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4.2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采购部。

4.4.3 相关文件表单

4.4.3.1材料采购计划。

4.4.3.2材料临时采购计划。

4.4.3.3《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

4.4.3.4公司材料招标文件。

4.4.3.5有关材料国家行业标准及国际标准。

4.4.3.6“材料清单”。

4.4.3.7“入库验收单”。

4.4.3.8“发料单”。

第5章 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管理制度

1.0 制度制定目的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的价值,考核分析投资效果, 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2.0主题内容与范围

3.0 管理部门:

物业部

4.0 内容:

4.1 竣工决算编制依据

4.1.1 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书、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概算 书及修正概算书。

4.1.2 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其施工图预算书。

4.1.3 设计交底或图纸会审会议纪要、设计变更记录。

4.1.4 施工记录或施工签证单及其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记录。

4.1.5 招投标的标的、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

4.1.6 历年基建资料、财务决算及批复文件。

4.1.7 设备、材料调价文件和调价记录。

4.1.8 竣工图及各种竣工验收资料。

4.1.9 有关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和其他有关资料。

4.2 竣工决算的编制要求

4.2.1 及时、完整、准确。

4.2.2 竣工决算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工程部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在竣工验收后 日 以内完成。

4.2.3 竣工决算的内容:

竣工决算的内容包括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 图和工程造价对比分析等四个章。其中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 算报表又合称为竣工财务决算,它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4.2.3.1“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决算编制说明是对竣工决算报表进行分析

和补充说明的文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4.2.3.1.1 工程概况;

4.2.3.1.2 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说明和分析,包括招标方式、结果以及重大设计 变更情况;

4.2.3.1.3 对概预算和决算进行对比分析,说明资金使用的情况;

4.2.3.1.4 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4.2.3.1.5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使用情况的说明(包括征地、拆迁费、建设单位管 理费、监理费等);

4.2.3.1.6 财务管理工作的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等;

4.2.3.1.7 造价控制的经验与教训总结;

4.2.3.1.8 工程决算编制中有关问题处理的说明;

4.2.3.1.9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2.3.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4.2.3.2.1 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规范,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 表包括“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 表”、“建设工程项目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和“建设工程项目交付使用 财产明细表”等;

4.2.3.2.2 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表一般包括“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 “竣工决算总表”和“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两章内容。除上述报表 外,还可根据需要编制“结余设备材料明细表”、“应收、应付款明细”、 “结余资金明细表”等,作为竣工决算报表的附件。

4.2.3.2.3 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可参考下表所示的内容编制。

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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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竣工工程平面示意图

4.3.1 建设工程竣工图是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的技 术文件,主要编制要求具体如下。

4.3.1.1 凡按原设计施工图竣工没有变动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 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4.3.1.2 凡在施工过程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 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 蓝图)上注明修改的章,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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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

4.3.1.3 凡结构形式改变、施工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 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时,应由原设计单位重新绘 制改变后的竣工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 以有关记录和说明,作为竣工图。

4.4 工程造价比较分析:工程造价比较分析的主要内容如下:

4.4.1 主要实物工程量;

4.4.2 主要材料消耗量;

4.4.3 主要设备材料的价格;

4.4.4 大型机械设备、吊装设备的台班量;

4.4.5 采取的计价依据及其收费标准;

4.4.6 采取的施工方案和措施;

4.4.7 考核建筑及安装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的执行情 况。

4.5 竣工决算编制组织

4.5.1 竣工决算编制工作公司(建设单位)总体负责,统一组织,参建单位分工 编制。

4.5.2 公司(建设单位)成立由财务、工程技术、统计等人员组成的编制机构, 共同负责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并由财务总监作为负责人。

4.6 竣工决算编制步骤

4.6.1 收集、汇总、整理和分析决算资料。这些资料的内容包括所有的技术资料、 工料结算的经济文件、施工图纸和各种变更与签证资料等。资料分析的目 的是要确保资料准确、完整、齐全。

4.6.2 清理各项财务、债务和结余物资,做到工程完毕账目清晰、账物相等、账 账相符。清理的主要事项包括核对账目,清点核实结余的各种材料、工器 具和设备等。

4.6.3 核实工程变动情况。通过重新核实各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造价,将竣工 资料与原设计图纸进行查对、核实,确认实际变更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 对原预算进行增减调整,重新核定建设项目实际造价。

4.6.4 编制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说明。按照竣工决算说明的内容要求编写文字说 明。

4.6.5 填写竣工决算报表。

4.6.6 做好工程造价对比分析。

4.6.7 清理、装订好竣工图。

4.6.8 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时抄送有关设计单位,并把其中财务成本章送交开 户银行签证。

4.7 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后,公司组织工程、财务、统计等人员开展内部审核,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4.7.1 决算依据是否完备;

4.7.2 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4.7.3 竣工清理是否完成;

4.7.4决算编制是否正确。

4.8 相关文件表单

4.8.1《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4.8.2“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

4.8.3“建设工程项目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建设工程项目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

4.8.4“结余设备材料明细表”、“应收、应付款明细表”、“结余资金明细表”。

4.8.5“设计变更通知单”。

第6章 竣工清理管理制度

1.0 制度制定目的

为了确保工程竣工清理工作的顺利实施,保证工程项目能够如期进行竣工验 收并投入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0主题内容与范围

本制度所称竣工清理,是指工程竣工后对施工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 余泥、泥浆及其他废弃物的清理以及土地的平整、环境污染的治理,以最大 限度地还原周边环境原貌。

3.0 管理部门:

3.1 自建工程项目

由工程部负责组织竣工清理工作,总经理验收确认;需要雇佣、使用清理工 作队或清理工人的需经过人力资源部审核。

3.2 外包工程项目

由工程部与承包商、分包商协商具体的清理事宜,并负责清理检查、清理验 收工作,由总经理审核确认。

4.0 内容:

4.1 清理计划

在工程开工前工程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清理计划,计划内容包括以 下四个方面。

4.1.1清理范围

明确工程竣工清理的范围,根据政府有关管理制度及工程量的大小规定竣 工清理的范围;清理范围、责任事项的界定一定要精确、严谨。

4.1.2清理内容

4.1.2.1 清除建筑垃圾,施工单位至少对建筑场地内集中堆放的建筑垃圾进行装 车清运,按照相关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1.2.2 场地平整,施工单位至少对因建筑施工而造成的场地地形变化进行处 理,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平整恢复。

4.1.2.3 修复损坏环境,施工单位至少对因进驻施工而损坏或污染的植被、设施 进行修复,按照有关规定如需赔偿,根据合同从结算款中扣除。

4.1.3清理方法

4.1.3.1 明确竣工清理方法,原则上集中处理建筑垃圾,在建筑垃圾运输、堆放 过程中避免二次污染。可建议施工单位对混凝土垃圾、金属、塑料等物 料进行分类清理,回收利用。

4.1.3.2 采取适当方式平整、修复场地,需要回填或采土时应尤其注意避免对施 工区域地下水的破坏。

4.1.3.3 需要清洗被污染的绿化植物时,应注意清洗时机、用水、用药剂的选择, 避免对植物造成伤害。

4.1.4 达标标准

工程竣工清理的达标标准以本地区政府机关下发的城市环境管理、卫生治 理等相关规定为准,工程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

4.2 检查批准程序

4.2.1 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上交清理计划,明确竣工清理完成的相关事宜、 期限。

4.2.2 竣工验收准备阶段,工程部依据施工单位的清理计划进行监督和检查。

4.2.3 工程清理工作按计划完成后,由项目经理确认验收并确认,向物业部部长 提交《竣工清理完成报告》。

4.2.4 物业部部长审批《竣工清理完成报告》后留存,作为竣工验收报告的组成 章。

4.3 本制度之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4.4 相关文件表单

4.4.1 竣工清理计划。

4.4.2 《竣工清理完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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