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东方国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与黑龙江省纺织工业设计院联合体协议
哈尔滨市东方国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黑龙江省纺织工业设计院遵循互利、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成联合体,参加哈尔滨市既有建筑立面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哈尔滨市东方国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
二、哈尔滨市东方国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批示,并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四、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责任分工,哈尔滨市东方国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施工,黑龙江省纺织工业设计院负责设计。
五、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
牵头人单位:哈尔滨市东方国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成员单位:黑龙江省纺织工业设计院负责设计 (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0xx年6月1日
第二篇: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附件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