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协议 方:
方:
甲 乙
【本协议由盈科律师研究院易轶律师提供】
甲方: 性别 :
身份证号 :
住址 :
联系方式 :
乙方: 性别 :
身份证号 :
住址 :
联系方式 :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起开始同居生活,因感情不合等原因,现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乙双方自愿于 年 月 日起解除同居关系。
二、甲乙双方同居期间生育的子女 (姓名)(性别: ,于 年 月 日出生,常住户口地址: )由 抚养, 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为 每月收入的 ;在 (时间)汇入 (账户))至该子女成年(或至该子女完成所有学业)。 有探望该子女的权利(探望权行使的时间: ,方式: )。
三、房产证号为 ,产权人为 ,位于 的房屋归 所有。 给予 房屋补偿款 (给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 在 (时间、条件)搬出此房屋。 (时间)办理过户手续。
四、车牌号为 ,品牌为 ,登记在 名下的汽车归 所有。 给予 补偿款 (给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 (时间)办理过户手续。
五、 公司的股权归 所有。 给予 补偿款 (给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公司的经营权归 所有。 (时间)办理变更手续。
六、甲乙双方同居期间取得的其他未列明的存款、股票、基金、期货、首饰及个人生活用品等,做出如下处理: 。
七、甲乙双方同居期间所产生的债务,由 偿还。
八、甲乙双方没有其他共同财产、共同债务,没有其他争议。
九、甲乙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解除同居协议
协议书
男方:潘跃存
女方:杨会芬
甲乙双方经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现就非婚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
二、 子女抚养条款:非婚生子潘勇海(20xx年10月11日
出生),由男方自行抚养,抚养费由男方负责。
三、 双方无其它债权债务。
四、 双方无共同财产。
五、 女方无身孕。
六、 双方签订协议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
方正常生活。
七、 女方半年可以探视非婚生子潘勇海一次,男方须积极
配合女方探视权。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九、 上述内容是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真实无
误的,我们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