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和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填报。
2.本表由各市统计局报送分样本单位数据。
3.报送时间为1季度季后5日、2季度季后3日、3季度季后8日、4季度次年1月7日12时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4.本表样本单位代码一共17位,前12位为区划代码,第13-15位为样本顺序码,第16位为企业与个体经营户区分码(1为企业,2为个体经营户),第17位为域码(住宿业为3,餐饮业为4)。
5.本表主要审核关系:行关系:01≥02+03。
第二篇: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
表 号:S 104-3 表 制定机关:湖南省统计局 文 号:湘统[2012]89号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172号 有效期至:2013年6月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补充资料:
客房数(11) 间 床位数(12) 个 餐位数(13) 位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分机号: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和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年后2月28日24时前网上填报;各市、州统计局,年后3月15日前审核验收、上报。 3.审核关系: (1)全部指标应大于或等于零 (2)01=02+03+04+05 (3)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