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育保险委托书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领导:
本人_________,因不能亲自前往贵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特委托_________(身份证号: ),前往贵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并将生育保险待遇转入本人银行卡内:
卡号:
开户行:
此致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 日 期:
第二篇:办理生育保险手续
办理生育保险手续
一、居委会了解办理手续,手续齐全后开具介绍信
1. 到居委会登记基本状况
2. 需要资料:
1) 双方单位开具的初婚第一胎证明信
2) 档案存放处开具的初婚第一胎证明
3) 双方户口所在地开具的初婚第一胎证明
4) 结婚证
5) 双方身份证
6) 双方户口本
3. 开具介绍信(今有居住我街育龄妇女 前往您处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本人系初婚(或再婚无子女),属政策内一孩。 街 居,计生主任:签字盖章,年月日
二、到档案所在地开具证明信
三、到户籍所在地开证明信(区、县二级以上盖章有效)
四、到社区医院做妊娠检查,出《妊娠诊断证明》和《化验单》并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五、计生委办理《准生证》
1. 街道介绍信
2. 双方身份证
3. 双方户口本
4. 结婚证
5. 单位证明
6. 档案地证明
7. 户籍地证明
8. 《孕检报告单》和《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
六、社保手续
1. 社保备案需要资料:
1) 填写《天津市生育保险妊娠登记表》——津社保生登字2号
2) 妊娠登记备案在怀孕10周内办理
3) 医疗证和复印件
4) 定点医院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化验单》,并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5) 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准生证》和准生证复印件
6) 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和复印件
7) 返回打印盖章的津社保生登字2号表,粉联
2. 异地住院需要备案
1) 填写《天津市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一式两份,津社保生登字7-1号表
2) 开方双具无直系亲属证明
3) 医保证复印件2件
4) 异地医院盖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3. 异地生产需要办理
1) 住院三天内办理
2) 填写《天津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津社保生登字1号表
3) 《住院证》盖医院行政章和生育保险专用章
4) 医疗证和复印件
5) 准生证和复印件
6) 返回打印盖章的津社保生登字2号表,粉联
7) 代办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
4. 报销需要填写(产前检查、生育津贴申报所需材料(生育5、6、8号表))
1) 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2) 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3) 医保证复印件
4) 出院小结复印件
5) 剖宫产诊断证明原件(不剖宫需要诊断证明)
6) 产前检查费收据、清单
生育垫付住院的还需提供:
1) 住院票据
2) 汇总明细
3) 异地分娩登记表
4) 其他住院登记
七、到医院做检查
1. 提前三个月补充叶酸
2. 到社区医院验尿,出《妊娠诊断证明》和《化验单》,并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3. 第12周到社区医院建立《孕妇围产档案》,做第一次常规检查(体重、血压、腹围、听胎心),验血(血型、乙肝、梅毒、微量元素)
4. 复查,到大医院,未听到胎心,做B超;血液有疑议,做复查
5. 第16周去医院做一次常规检查(体重、血压、腹围、听胎心)
6. 第18周做唐氏筛查,正常一个月后结果转社区医院,不正常半个月后致电
7. 第20周去医院做一次常规检查(体重、血压、腹围、听胎心)
8. 第24周去医院做一次常规检查(体重、血压、腹围、听胎心)
9. 第27周去医院做测糖(主要测是否妊高,糖尿病等)(验尿、验血)
9. 第28周去医院做一次常规检查(体重、血压、腹围、听胎心)
10. 第32周转院,到妇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