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汽车展示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汽车会展中心_________号场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用于汽车展示、销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_________天;
第三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四条 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实行________支付制,以全额现金为租金支付方式;签定合同_________日内乙方交_________元,活动结束后三天内再交租金_______元。
第五条 保证金
是否收取保证金由双方协商约定。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关治安、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事宜的监督实施保障。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指正。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自觉遵守、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各项税费。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
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6.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7.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确认通知未改正的。
2.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
3.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4.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5.未经甲方同意连续_________日未开展车展活动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按照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 年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第二篇:场地设备租赁协议
场地设备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联系住址: 联系住址: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传真: 传真: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租赁关系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场地情况: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 所有办公楼厂房及配套设施、设备和场地,用于木质家具加工。 所租赁设施、设备详情见附件一。
甲方承诺其出租的场地、设备无任何权利纠纷。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_2015_年_4月_1_日起至租赁期结速止共计一至三年前二年租金不变 , 租赁期限届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设备只有占有、使用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设备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须征得甲方的同意,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所有权归乙方。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4、租赁期间,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租赁设备毁损、灭失的,乙方有权向第三方主张赔偿,所得赔偿款项优先向甲方支付设备损失;如由甲方直接向第三方主张赔偿的,则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借口就该设备向乙方主张赔偿权利。
第四条 租金
每年租金 元(含税费、含场地及建筑物租赁费、村委会其他杂费、设备租赁费),租金实行按季度支付制,可以现金,电子转帐,支票或者汇票等方式支付;自签协议进厂厂房、配套设施、办公室、设备验收合格交接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第一年租金 元,第二年在每租赁季度开始前一个月内支付该季度租金。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对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2.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3.甲方负责保证厂房范围内电力正常使用,电费由乙方负责支付,电价按供电部门定价为准.
4.甲方出租的土地必须有转租权,甲方必须争得村委同意;甲方承诺乙方所租赁场地在租赁期限内不会出现拆迁情况。
5.甲方保证出租木工厂 的环保、消防手续的完善,若因环保、消防手续等问题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工厂相关的外围关系处理。
7.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自己生产经营的各项税费。
8.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9.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乙方在所租赁厂房内检查验收租赁机械,检查期限为半个月,同时需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到租赁期满,设备交还时,设备正常磨损,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3、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设备保护和管理,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协议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5.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同意后方能进行。
6. 乙方装修增建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待合同期满,如甲方接受,经双方协商,可以折价给甲方,如果协商不成, 乙方有权撤除带走.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用气等设施或条件致 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提供的出租物有不合国家法规所造成停产损失由甲方承
担。
3.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收回租赁物件。
(3)当承租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出租方,或未按时偿还出租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出租方除有权采取前2款措施外,承租方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第十条 协议的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出现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政策性因素导致租赁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因乙方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无法继续经营的,乙方在提前60日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4、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的,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协议不成时,单方解除合同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5、甲方出租的场地、设备存在权利纠纷超过十个工作日未能解决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应退还乙方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60_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甲方收到乙方交接通知后,逾期不进行交接的,由此造成设备损坏、灭失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 通知
1、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预留的电话、传真、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当在3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如一方发生以上事项变更事宜,未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依此信赖送达法律文书,将视为已经送达。 2、甲、乙双方同意,发生纠纷时,法院根据一方请求依此信赖向另一方送达法律文书的,无论另一方是否签收,都将视为已经送达(拒收、查无此人、停机等均视为送达成功)。
第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
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协议付件
1、甲方与和平村管委会土地租赁合同。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场房、办公室 、配套设施、设备清单。
第十八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