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 赁 协 议
招商合同编号:
甲方:
住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
住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甲乙双方乙方在甲方投资开发的地产项目景区内租赁草坪作为嘉年华儿童乐园场地事宜签署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租赁场地
1、乙方承租甲方位于 开发项目景区南门入口西侧的草坪,草坪占地面积约为13000 平方米。用途以甲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以下简称“租赁场地”,场地范围见附件1)
二 、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三 、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标准为: 元/年;租金每 年支付一次,首次租金于 支付。
四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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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甲方权利保留:甲方因总体建设的需要,有权在包括租赁场地在内的所属区域内安装或固定甲方认为合理的管道、线路及广告架等设施设备,并有权检修、拆卸、更换。甲方施工时应尽量避免对乙方游乐园活动的干扰。
5、租赁期间甲方不承担保安工作,乙方应自行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发生偷盗事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协助调查,但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税费,水、电等生活费用。
4、乙方有责任保证租赁场地、绿化及附属设施的无损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场地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经营活动中,乙方应保持租赁场地的洁净。
5、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6、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合同签订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乙方合法有效的资质证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等相关经营许可证明。由乙方加盖公章的各项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将作为合同的附件
8、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9、应确保经营儿童游乐园期间消费者的人生安全与财产安全,如果因游乐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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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消费者人生安全与财产安全将承担一切赔偿与法律责任。
10、乙方负责租赁场地经营活动的安全责任。乙方在租赁场地内因经营活动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事故及经济责任;甲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由乙方予以赔偿。
11、乙方有义务在合同期限内在其所属的店面媒体宣传中,以“多彩宣城,美丽新港”为主题,倾力为甲方作项目推介。推介方案由双方另行商议。
六 、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租金的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两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3、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4、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5、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月租金的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七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20%的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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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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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ATM机场地租赁协议
ATM机场地租赁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各分店,以下简称乙方)
为能更好地给银行卡持卡人提供便利的服务,乙方提供在 (以下简称市场)内的场地放置 机具(以下简称自助设备),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该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费用与结算:
1. 乙方是自助设备布放点的场地合法使用权人,乙方同意甲方在该市场的指定地点放置自助设备,并根据甲方放置自助设备的场地、数量、位置收取场地租赁费用,每台 元/月,以 (年/季/月)为一个交费结算期按预付方式支付。
2. 甲方同意在乙方 店商店街 号柜位面积约 平方公尺放置自助设备共计 台,使用场地的期限为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期租赁费共计: 元,到帐日期 。
乙方银行账户:
开户行:
账 号:
3. 乙方承诺在双方签署协议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开具租金#5@p并送达甲方。甲方在收到#5@p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租金。(若分期付的,以后每期预付前10天,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租金#5@p支付该期租赁费)。
二、 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承诺具有签署本协议的资质,保证拥有自助设备放置场地的使用权或已获得摆放场地的物业主书面同意的证明,如果乙方不拥有自助设备放置场地的使用权,致使甲方已放置自助设备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 1
乙方承担和支付。
2. 乙方应保证设备放置场地的防雨防潮,确保24小时不间断供电。(供电系统故障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若无故切断电源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将承担赔偿责任。
3. 乙方积极配合甲方现场安装自助设备及安全设备的施工,为甲方提供所需的电源,并配合安装过程中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乙方需对自助设备摆放提供安全、固定的场所,不得随意挪动、拆弄自助设备,并对他人在设备表面张贴或悬挂物品予以制止,并负责自助设备周围的日常清洁工作。
4. 乙方有配合甲方日常清机和维护工作的义务。另外,在自助设备日常使用中,如发生被盗、破坏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报警。如遇线路故障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恢复自助设备正常运行。
5.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自助设备的摆放位置。甲方应及时处理自助设备的故障,一般性故障应在1个工作日内排除,并恢复自助设备的正常服务。若遇特殊情况须暂停自助设备服务的,甲方应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并尽快恢复自助设备的服务。
6. 甲方应在自助设备醒目位置标明操作使用说明、24小时客户服务电话等联系方式。
7. 由甲方自行负责通讯及网络的申请,并承担通讯、网络使用费用的支付。在机具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如甲方需安放或张贴醒目标记应经乙方认可,并不影响市场的整体环境和正常运营。
三、 安全条款
1、保证乙方向甲方承租的租赁合同项下房产(以下简称房产)安全是甲乙双方的共同职责。
2、甲乙双方有权利提示或指正对方的存在的安全隐患;甲乙双方有义务通过友好协商消除该房产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安全(责任)事故的 2
发生。
四、 租赁期限及终止条款
1.租赁期满,协议到期自然终止;如仍有合作意向,则本协议自动顺
延同等期限。
2.租赁期满,任何一方若需变更协议条款均须在协议到期前壹个月书
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合作协议,否则本协议到期自然
终止。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若需提前终止协议均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对
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协议。
五、如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
向该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名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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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4
附件二: 5
附件三: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