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月儿月嫂护工和医院合作管理协议
甲方:****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其院内陪护及月嫂人员管理工作委托乙方进行管理,对此双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双方约定事项
1、甲方将院内医院护工,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管理期限为壹年。
即从 2016 年 03 月 01 日至 2017 年 02 月 28 日止。
2、甲方提供乙方管理及培训所需场地。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导监督乙方相关工作,配合乙方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2、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保安、相关医护人员负责清理原有无证陪护人员。
3、有权对乙方人员服务中出现违规现象,进行监督、教育、处罚。
4、甲方派遣有经验的护士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月嫂护工进行培训。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甲方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工作,服从病区护士长指导。
2、乙方在甲方服务场所内,出现的纠纷和服务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
3、乙方月嫂陪护人员一律统一着装,佩带上岗证上岗。
4、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甲方精神文明建设,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5、订立陪护人员的工作制度,对陪护人员进行不定期的上岗培训。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造成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或重大事故。
2、乙方因服务质量问题被陪护家属投诉,甲方有权责令整改,整改期为一个月。如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因宣传、配合工作力度不够,导致护工管理工作难以推进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
5、出现违约现象时,另一方可终止合同,或通过当地司法部门提起诉讼,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再作补充。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民医院 乙方:艾月儿月嫂护工中心(艾月儿物业管理公司)
第二篇:月嫂协议
月嫂服务协议书
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签订本《月嫂服务协议书》。
甲方(用户):
乙方(月嫂):
一、 月嫂的职责:
产妇护理及新生儿护理:
照顾产妇及婴儿的日常生活起居。给产妇做营养餐,每日4至6餐。饭菜要注意营养搭配,味道可口卫生。每日打扫产妇及婴儿卧室的卫生,并收拾厨房及卫生间的卫生,及时清洗产妇及婴儿的衣物。给婴儿冲奶喂食每日必须给奶瓶消毒。给婴儿洗澡做专业抚触按摩,测量体温,口腔及脐带护理,大小便观察;常见病观察(黄疸,尿布疹,消化不良)。给产妇按摩乳房协助催奶,帮助产妇洗澡擦身做好产后恢复。
二、 协议内容: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嫂每月工作时间为28天,若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甲方应安排乙方休息或加付日工资的双倍报酬。
2、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不准扣伙食费。甲乙双方平等相处,不能歧视虐待对方。甲方保证乙方每日七至八小时的睡眠休息。
3、月嫂每月的工资为 元。月嫂入户当日签订本协议时,甲方需将工资付清。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工作服务期间,甲方应告知乙方水、电、气、火等房屋设施的使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甲方不得有意隐瞒新生儿及产妇的相关信息,发生不良后果,月嫂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或家属有传染性疾病有意隐瞒,造成月嫂感染的,由甲方负全责。
3、在合同期内若由于月嫂工作失职,对婴儿造成意外伤害,月嫂要付相应的责任。
4、在医院期间早产儿护理加收服务费500元,双胞胎护理加收服务费1000元。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